關於表彰農村先進基層黨組織的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全面加強我縣農村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充分調動農村爭創“五好”基層黨組織的積極性,縣委決定,每年表彰一批先進農村基層黨組織。特制訂如下工作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表彰農村先進基層黨組織的工作方案
目的意義,評選範圍及表彰名額,評選範圍,表彰名額,評選條件,評選辦法,評選要求,獎勵辦法,

目的意義

表彰先進農村基層黨組織,目的是引導農村基層黨組織不斷解放思想、勇於創新,積極探索基層黨建工作新思路、新方法、新舉措,進一步增強農村基層領導班子抓基層黨建的“主業”意識,提高服務民眾水平,密切黨群幹群關係,實現黨組織堅強有力、黨員模範作用突出、服務民眾成效顯著、人民民眾滿意,基層黨組織達到“五好”(領導班子好、黨員隊伍好、工作機制好、工作業績好、民眾反映好)目標,為全面推進農村黨的建設打下堅實基礎。

評選範圍及表彰名額

評選範圍

全縣24個鎮黨委,315個村黨組織,42個社區黨組織。

表彰名額

全縣按鎮黨委總數的25%和村(社區)總數的20%比例評選表彰先進鎮黨委6個、先進村(社區)黨組織71個。

評選條件

圍繞“五個好”目標,根據鎮、村(社區)黨組織在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基層黨組織建設、黨員隊伍管理、基層民主建設等情況進行評選。具體評選內容和標準見附表。

評選辦法

(一)縣委組織部負責對鎮黨委進行評選;鎮黨委負責對村(社區)黨組織進行評選。
(二)採取聽取匯報、召開座談會、查看有關材料和數據、到實地察看、走訪黨員、民眾等方式了解掌握情況,綜合全面情況進行評選。

評選要求

(一)各鎮黨委和村(社區)黨組織根據本單位一年來開展黨建工作情況進行全面總結,書面總結作為評選優劣的重要依據,並在每年12月15日前將工作總結書面報送上一級黨組織。
(二)縣委組織部對各鎮黨委以及各鎮黨委對所轄村(社區)黨組織的評選於每年12月25日前完成。各鎮將《先進農村基層黨組織評選結果名單》報縣委組織部。
(三)縣委組織部將按全縣鎮總數的25%和全縣村(社區)總數的20%比例評選出7個先進鎮黨委和71個先進村(社區)黨組織,報縣委審定。

獎勵辦法

縣委對評選出的先進鎮黨委、先進村(社區)黨組織,授予農村黨的建設“先進基層黨委”、“先進基層黨組織”稱號,給予通報表彰,並對每個“先進基層黨委”獎勵5000元、每個“先進基層黨組織”獎勵3000元。
各鎮黨委要高度重視表彰農村先進基層黨組織工作,認真組織,紮實開展,把此項工作作為加強農村黨建工作總抓手,切實抓好落實。縣委組織部和縣直有關部門要按照表彰方案要求,認真做好評選表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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