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組織開展第六屆河北省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評選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學校:

為表彰在教學和人才培養領域做出突出貢獻的高校教師,省教育廳決定組織開展第六屆河北省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評選表彰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組織開展第六屆河北省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評選表彰工作的通知
  • 類別:通知
  • 時間: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 目的:評選表彰工作
評選範圍,表彰名額及獎勵,評選基本條件,評選程式與辦法,申報要求,

評選範圍

普通高等學校(經教育部正式批准)中承擔本專科教學任務的專任教師。已獲得國家和省級教學名師獎的教師不再參加相同級別的評選。

表彰名額及獎勵

省級教學名師表彰名額為20名。由省教育廳授予“河北省高等學校教學名師”榮譽稱號,頒發榮譽證書和獎金。國家級教學名師候選人推薦名額若干,從本屆省級教學名師和申報參評的往屆省級教學名師中擇優推薦。

評選基本條件

參評條件參照《第六屆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評選指標體系》(見附屬檔案1)。評選原則上優先考慮長期承擔教學任務的一線教師。已退休的參評教師須為學校返聘教師,並由學校出具返聘證明。

評選程式與辦法

1、學校推薦。學校在校級教學名師中擇優推薦1名參加省級教學名師評選。同時學校可擇優推薦1名往屆省級教學名師參加國家教學名師候選人評選。推薦人選須在校內公開欄或網站上公示15天。
2、專家評審。在學校推薦基礎上,省教育廳聘請各有關方面專家組成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評審委員會。評審會根據《第六屆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評選指標體系》進行評審,評出擬授省級教學名師和擬推薦國家教學名師候選人。
3、公示。評審結束後,評選結果予以公示,公示期15天。任何單位或個人如有異議,可在公示期內向省教育廳反映。
4、省教育廳審核批准。公示期無異議或異議處理完畢,評審結果經省教育廳審核批准後公布。

申報要求

1、各申報學校要認真填報以下材料:①河北省第六屆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候選人推薦表(附屬檔案2,一式3份);②河北省第六屆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候選人個人資料(附屬檔案3);③候選人15-30分鐘講課錄像(錄像檔案為rm格式,不大於50MB,和個人資料一起刻成光碟一式2張)。講課錄像須真實反映候選人的教學水平和教學效果。
2、申報截止時間為2010年5月21日。
通訊地址:石家莊市中山西路449號;郵政編碼:050051;聯繫人:略。
附屬檔案:1、第六屆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評選指標體系
2、第六屆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候選人推薦表
3、第六屆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候選人個人資料(電子版)清單
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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