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組織申報2014年蘇州市智慧財產權服務業發展扶持項目的通知》是蘇州市知識產權局2014年發布的一則通知。
各區知識產權局:
為進一步加快培育和促進智慧財產權服務業發展,進一步健全全市智慧財產權服務體系,提升智慧財產權服務業能力和水平,依據《蘇州市智慧財產權服務業發展扶持實施細則》的要求,特請你們認真組織本區域內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智慧財產權服務人才和智慧財產權服務業集聚區開展相關項目的申報工作,具體要求如下:
一、本次申報主要針對《蘇州市智慧財產權服務業發展扶持實施細則》第四條中第(二)、(四)、(五)項和第五條中第(一)項中的申報對象,其他項目將在明年陸續開展申報工作。
二、本次申報分為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類項目、智慧財產權服務人才類項目和智慧財產權服務業集聚區項目申報,如下:
(一) 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類項目:
1.《蘇州市智慧財產權服務業發展扶持實施細則》第四條第(四)項(國家級品牌服務機構培育):
申報對象:總部設在蘇州市區的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且獲批為
國家級智慧財產權品牌服務機構。
申報材料:
1)《蘇州市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扶持資金申請表1》(一式5份);
2)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簡介、經營情況及未來發展規劃(2000字左右);
3)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工商營業執照副本、納稅登記副本、行政許可批文等設立檔案複印件;
4)其他相關材料,如:獲批國家級智慧財產權服務品牌機構的批覆檔案、納稅證明等。
以上申報材料除申請表外均一式2份,加蓋單位公章。
2.《蘇州市智慧財產權服務業發展扶持實施細則》第五條第(一)項(鼓勵發展和引進優秀智慧財產權機構):
申報對象:主營智慧財產權服務業務收入超過60%的新設立的優秀機構,機構須在第一次納稅後的第二年具備申報資格。
申報材料:
1)《蘇州市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扶持資金申請表2》(一式5份);
2)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簡介、經營情況及未來發展規劃(2000字左右);
3)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工商營業執照副本、納稅登記副本、行政許可批文等設立檔案複印件;
4)其他相關材料,如:獲得國家專利代理人資格證及專利代理人執業證書的複印件、全體在職職工(包括專利代理人)與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簽訂的勞動契約複印件、社保繳納證明、納稅證明等。
以上申報材料除申請表外均一式2份,加蓋單位公章。
(二) 智慧財產權服務人才類項目:
《蘇州市智慧財產權服務業發展扶持實施細則》第四條第(二)項(智慧財產權領軍人才的培養):
申報對象:獲批國家級智慧財產權領軍人才稱號且在蘇州市區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任職的人員。
申報材料:
1、《蘇州市智慧財產權服務人才扶持資金申請表》(一式5份);
2、聘用契約、繳納社保的憑證;
3、相關資質、榮譽證明材料等;
4、其他相關材料,如:獲批國家級智慧財產權領軍人才稱號的批覆檔案等。
以上申報材料除申請表外均一式2份,加蓋單位公章。
(三) 智慧財產權服務業集聚區項目:
《蘇州市智慧財產權服務業發展扶持實施細則》第四條第(五)項(智慧財產權服務業集聚區建設):
申報對象:獲批國家級、省級、市級智慧財產權服務業集聚區稱號的集聚區。
申報材料:
1、《蘇州市智慧財產權服務業集聚區扶持資金申請表》(一式5份);
2、獲批市級以上智慧財產權服務業集聚區的檔案;
3、集聚區運營主體工商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
4、智慧財產權服務業集聚區發展規劃(未來三年規劃,2000字左右)
5、智慧財產權服務業集聚區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方案(2000字左右)
6、其他相關材料。
以上申報材料除申請表外均一式2份,加蓋單位公章。
三、本次項目申報截止時間為9月30日。
蘇州市知識產權局
2014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