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組織申報2013年國家農業清潔生產示範項目的通知》是河北省發展改革委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3年04月03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組織申報2013年國家農業清潔生產示範項目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發改環資〔2013〕326號
- 發布日期:2013年04月03日
- 發布機構:河北省發展改革委
檔案原文
各設區市發展改革委、財政局、農業局:
根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農業部辦公廳關於開展2013年農業清潔生產示範項目建設的通知》(發改辦環資〔2013〕79號)精神,現就我省組織申報2013年農業清潔生產示範項目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設內容
按照突出重點、示範先行、穩步推進的原則,以縣(市、區)為單位,重點支持地膜回收利用示範項目建設。
1.推進生產過程清潔化。推廣套用厚度0.008mm以上的地膜;示範推廣膜下滴灌技術,實現節水節肥;
2.減陵碑槳少農產品產地地膜殘留。以縣(市、區)為單位,通過加強管理和政策激勵,鼓勵農產品產地殘留地膜的收集,減少地膜殘留、維護土壤環境安全;合理布局建設廢舊地膜加工站(點),包括廠房、庫房以及粉碎機械、風選設備、造粒白笑端機械等設備;以鄉村為單位,建設廢舊地膜收集儲存點,包括清洗、儲存、消防等設施;
3.加強能力建設。支持農業清潔生產示範縣(市、區)管理和技術服務能力建設,用於項目組織、人員培訓、技術指導、質量監督和檢查驗收,不得用於人員工資、補貼、購置交通工具和樓堂館所建設等。
二、申報條件
1.具有較強的樂采漏臘工作基礎,技術力量充足;
2.地方政府重視農業清海良潔生產工作,民眾積極性高;
3.產業優勢明顯,示範帶動作用強;
4.地膜覆蓋面積應在10萬畝以上,建成後,新增廢舊地膜回收加工能力300噸以上,項目區當季地膜殘留率低於20%;
5.優先支持已開展小規模地膜回收加工試點的縣(市、區)。
三、支持方式
中央財政採取預撥與清算相結合的綜合財政補助方式予以支持,補助資金由地方政府根據國家批覆的有關建設方案統籌使用。中央財政資金重點用於霉駝她示範工程建設。
中央財政資金重點用於補助殘留地膜收集及資源化示範工程建設,用於能力建設補助金額不超過補助資金的5%。
四、工作程式
(一)組織申報。有關縣(市、區)農業部門會同發展改革、財政部門,按照國家農業清潔生產示範實施方案編制指南組織(見附屬檔案)編制項目實施方案,明確項目實施區域、實施主體、建設內容、建設目標、資金需求、保障措施等,逐級聯合分別上報省級發展改革、財政、農業部門。每個設區市申報數額為1-2個(含擴權縣),多報不予受理。
(二)審核批覆。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農業廳組織專家對各縣(市、區)方案進行初審,擇優上報。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農業部組織專家對各地上報的實施方案進行審查,船朽體閥對符合條件的縣(市、區)擇優支持,批覆實施方案,確定示範縣(市、區)的中央財政補助資金額度。地方財政已安排或將安排資金支持地膜回收利用的申報縣(市、區),請提供相關材料,將予以優先支持。
(三)資金撥付。財政部根據批覆的實施方案,按中央補助金額的70%預撥啟動資金。
(四)項目實施。示範縣(市、區)發展改革部門加強統籌協調,強化項目實施管理,完善配套政策措施;農業部門負責具體組織實施,推進示範項目建設;財政部門加強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項目建設要嚴格按照國家有關項目管理規定執行。
(五)考核驗收。項目建設期原則為1年。項目完成後,由示範縣(市、區)逐級提出驗收申請,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和農業廳組織力量進行考核驗收。驗收重點是項目工程實施是否達到預期目標,資金使用是否合理等,驗收結果報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和農業部備案。對驗收合格的,財政部門逐級提出餘款撥付申請,由財政部撥付剩餘資金;不合格的不再撥付資金,限期整改,整改後不合格的,收回已撥付資金。
五、有關要求
(一)精心組織示範項目。各示範縣(市、區)要加強領導,由政府分管領導負責抓好農業清潔生產工作,認真落實項目建設資金,精心編制項目實施方案,建立落實工作機制,確保示範建設任務完成。
(二)認真做好前期調查論證。示範縣(市、區)要先期公開支持內容、建設條件、補助標準等。示範項目建設主體自願申請。各示範縣(市、區)要深入調查了解建設主體的投資意願、建設內容、資金需求、配套能力等,擇優篩選確定項目。
(三)合理確定投資規模。各示範縣(市宙騙蘭、區)要實事求是的確定項目建設規模,不得盲目誇大投資規模。示範縣(市、區)要與項目實施主體簽訂項目實施協定,督促項目實施主體足額落實自籌資金。
六、報送材料和時間
(一)申報檔案
1.申報請示。設區市發展改革、財政和農業部門聯合行文報送,上報文包括申報項目排序、項目摘要和申報項目匯總表。
2.各示範縣市實施方案。
3.典型建設工程投資造價定額調查報告。
(二)申報時間
請各市務於2013年2月20日前將相關材料(一式三份)分別報送省發改委(環資處)、財政廳(經建處)、農業廳(環保站),同時傳送電子文檔至。逾期不再受理。
聯繫人:省發展改革委環資處侯曉麗,
附屬檔案:地膜科學使用農業清潔生產示範項目實施方案編制指南
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河北省財政廳
河北省農業廳
2013年2月6日
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辦公室2013年2月6日印(共印60份)
(五)考核驗收。項目建設期原則為1年。項目完成後,由示範縣(市、區)逐級提出驗收申請,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和農業廳組織力量進行考核驗收。驗收重點是項目工程實施是否達到預期目標,資金使用是否合理等,驗收結果報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和農業部備案。對驗收合格的,財政部門逐級提出餘款撥付申請,由財政部撥付剩餘資金;不合格的不再撥付資金,限期整改,整改後不合格的,收回已撥付資金。
五、有關要求
(一)精心組織示範項目。各示範縣(市、區)要加強領導,由政府分管領導負責抓好農業清潔生產工作,認真落實項目建設資金,精心編制項目實施方案,建立落實工作機制,確保示範建設任務完成。
(二)認真做好前期調查論證。示範縣(市、區)要先期公開支持內容、建設條件、補助標準等。示範項目建設主體自願申請。各示範縣(市、區)要深入調查了解建設主體的投資意願、建設內容、資金需求、配套能力等,擇優篩選確定項目。
(三)合理確定投資規模。各示範縣(市、區)要實事求是的確定項目建設規模,不得盲目誇大投資規模。示範縣(市、區)要與項目實施主體簽訂項目實施協定,督促項目實施主體足額落實自籌資金。
六、報送材料和時間
(一)申報檔案
1.申報請示。設區市發展改革、財政和農業部門聯合行文報送,上報文包括申報項目排序、項目摘要和申報項目匯總表。
2.各示範縣市實施方案。
3.典型建設工程投資造價定額調查報告。
(二)申報時間
請各市務於2013年2月20日前將相關材料(一式三份)分別報送省發改委(環資處)、財政廳(經建處)、農業廳(環保站),同時傳送電子文檔至。逾期不再受理。
聯繫人:省發展改革委環資處侯曉麗,
附屬檔案:地膜科學使用農業清潔生產示範項目實施方案編制指南
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河北省財政廳
河北省農業廳
2013年2月6日
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辦公室2013年2月6日印(共印6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