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組建山東省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導師庫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省政府辦公廳《關於貫徹國辦發〔2015〕36號檔案全面深化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的實施意見》(魯政辦發〔2016〕13號),培育創新創業教育師資隊伍,構建校內外、專兼職相結合的創新創業教育導師隊伍,經研究決定,組建山東省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導師庫。現將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組建山東省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導師庫的通知
  • 文號:魯教高函〔2016〕8號
關於組建山東省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導師庫的通知
魯教高函〔2016〕8號
各高等學校:
為貫徹落實省政府辦公廳《關於貫徹國辦發〔2015〕36號檔案全面深化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的實施意見》(魯政辦發〔2016〕13號),培育創新創業教育師資隊伍,構建校內外、專兼職相結合的創新創業教育導師隊伍,經研究決定,組建山東省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導師庫。現將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導師類型
導師類型分為:創新教育導師、創業教育導師、學科專業導師,每位教師限申報其中一類。
二、申報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有良好的道德風尚、較強的業務能力和表達能力。
2.有奉獻精神,願為高校創新創業教育付出時間和精力。
3.有較強的原則性,遵守組織紀律,作風公道正派。
4.有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中層以上行政職務,身體健康,年齡一般不超過65歲。
(二)類型條件
1.創新教育導師,須有創新意識和創新能力;獲發明專利授權或科技獎勵,發表專業領域創新成果論文或專著、指導學生獲省級及以上競賽獎勵等;有指導大學生創新活動經驗。
2.創業教育導師,須有自主創業經驗或2年以上行業企業工作經驗;熟悉產業政策、企業經營和市場規則;有指導大學生創業活動經驗。
3.學科專業導師,須有一定學科理論水平或技術研發服務能力,發表較高水平的學術論文、或出版較高水平的學術專著、或取得重要技術研發成果。有較強專業教學能力,在同類學科專業中,有一定學術地位和影響。
三、工作職責
(一)參加全省高校創新創業教育指導和諮詢活動。
(二)參加全省大學生創新創業類競賽評審活動。
(三)參加全省示範性創新創業教育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教學名師、大學生創新創業項目、創新創業教育基地等項目遴選或評審活動。
(四)參加全省創新創業教育宣講和師資培訓活動。
(五)參加全省創新創業教育課程建設和教材編寫活動。
(六)參加全省創新創業教育研究和調研活動。
(七)應邀參加學校創新創業課程講授、論壇講座、實踐輔導等活動。
(八)完成委託交辦的其他有關事項。
四、導師管理
(一)導師遴選。根據各高校推薦的人選信息,2016年遴選3000名(創新教育導師、創業教育導師、學科專業導師各1000名)進入山東省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導師庫。入選導師首聘期限為2年,由省教育廳頒發電子聘書,可通過“山東學生就業創業服務網”的創新創業教育導師管理系統(略,以下簡稱系統)進行電子聘書的查詢、下載、列印。
(二)導師考核。入選導師實行年度考核制度,每年由導師本人通過系統填寫年度工作情況,由推薦學校考核,省教育廳定期遴選金牌導師。對導師庫實行動態管理,每2年進行一次更新,由各高校提出增補、變動意見,期滿通過考核者續聘。
(三)導師共享。導師信息除電話號碼和身份證號等個人隱私信息外,其餘信息通過系統公開,供高校查詢使用。高校可以根據自身教育教學或項目評審等需要,遴選、聘請、聘任適合導師從事本校創新創業教育,並按規定給予相應報酬,促進校際之間和省教育行政部門處室、單位之間的資源共建共享。
(四)參加全國導師庫建設。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5〕36號)要求,教育部將在2016年底前,建成全國萬名優秀創新創業教育導師人才庫。我廳將從省導師庫中,遴選優秀人選(學科專業導師暫不參加)推薦加入全國萬名優秀創新創業教育導師人才庫。
五、申報要求
(一)申報渠道。創新創業教育導師的申報主體為各高校,由高校擇優申報,可以是在職教師,也可以是離退休教師或校外聘任導師。鼓勵校外知名專家、創業成功者、企業家、風險投資人、技能大師等各行各業優秀人才積極參與。在職教師只能通過所在學校申報;離退休教師或校外聘任導師可以通過聘任學校申報,但每位導師只能通過1所高校申報,並由申報高校進行後續考核。
(二)申報流程。
1.各高校可於7月1日登入系統(學校登入初始賬號為學校代碼,初始密碼為123456,登入後請儘快完成密碼修改),填寫本校推薦的導師基本信息,生成導師個人填報賬號和密碼,並提供給導師本人。
2.導師本人根據學校提供的賬號和密碼登入系統,於7月6日前線上填寫完畢《山東省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導師庫信息採集表》(附屬檔案1)。導師填報的個人信息中,除電話號碼和身份證號等個人隱私信息外,其餘信息將通過系統進行公開。
3.學校審核導師本人填報的個人信息無誤後,通過系統生成《山東省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導師推薦匯總表》(附屬檔案2),下載列印並加蓋學校公章後,於7月8日前報山東省學生就業創業教育諮詢中心。
(三)申報限額。每所高校最多可申報創新教育導師和創業教育導師各15名,應儘可能涵蓋不同學科、專業、類別。其中創業教育導師中,校外導師應占三分之二以上。
學科專業導師的申報依託導師所在專業進行,本科專業成立10年以上(2006年以前成立)、專科專業成立6年以上(2010年以前成立)的專業,每專業均可申報1名學科專業導師。
六、聯繫方式
聯 系 人:山東省學生就業創業教育諮詢中心 馬躍
聯繫電話
通訊地址:濟南市青年東路1號,山東文教大廈南樓1038房間
郵編:250011
山東省教育廳
2016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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