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積極支持河北省外經貿發展的通知

《關於積極支持河北省外經貿發展的通知》是河北中國人民銀行石家莊中心支行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9年09月21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積極支持河北省外經貿發展的通知
  • 發文字號:匯冀發〔2009〕64號
  • 發布機構:中國人民銀行石家莊中心支行
  • 發布日期:2009年09月21日
檔案原文
國家外匯管理局河北省各市中心支局,各外匯指定銀行:
為有效落實全省外經貿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加大外匯管理對地方涉外經濟發展的支持力度,國家外匯管理局河北省分局結合外匯管理工作實際,以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為出發點,制定了9項具體措施。現印發給你們,請抓好貫徹落實。
一、適當放寬出口收匯遠期備案條件。對因進口商未能按時履約發生的延期收匯、企業出口報關後超過60天到外匯局申請遠期收匯備案的,外匯局在進行相關真實性審核後予以備案;對經外匯局遠期收匯備案後因客觀原因確需再度延長收匯期的,外匯局可視情況進行真實性審核後給予展期,方便企業辦理退稅手續。
二、簡化企業辦理貿易收結匯及付匯手續。對轄內企業憑2008年上半年報關出口的紙質報關單申請辦理收結匯的,外匯局在真實性審核後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企業可憑外匯局出具的核准件到銀行辦理相應的結匯或劃轉手續。對於憑進口貨物報關單辦理貨到付款項下的進口付匯業務,企業可以不再提供進口契約和發票,以簡化企業付匯手續,提高銀行辦理業務的效率。
三、改進核銷管理方式,提高企業出口退稅效率。允許外匯指定銀行在為企業辦理出口信用保險融資款結匯或入賬手續時出具出口收匯核銷專用聯,企業憑以辦理出口收匯核銷和有關退稅手續。在堅持真實性審核的原則下,對於因產品市場行情變動等原因引起的進出口收付匯差額,外匯局酌情給予差額核銷。提高企業出口核銷退稅電子數據傳輸頻率,企業出口核銷退稅電子數據傳輸頻率由原來的每周一次調整為每天一次,方便企業及時辦理退稅。
四、取消企業省內異地付匯事前備案手續。改進企業進口異地付匯備案管理方式,推廣“貿易進口異地付匯核銷數據互動系統”,使進口企業在異地付匯時不必到註冊地外匯局進行備案,降低進口企業的經營成本,便利省內企業辦理異地付匯。
五、暢通外資引進渠道。加大外匯政策諮詢、業務宣傳的工作力度,對重點企業、重點項目的招商引資工作,外匯局主動參與、提前介入,為企業招商引資提供更多的外匯政策諮詢與服務,縮短審批時間,加快為外商投資企業辦理外匯登記、資本金賬戶開立、驗資詢證和外資併購等業務的審批速度,促進有實際貿易背景和直接投資背景的資本加速流入。
六、加大對企業“走出去”的支持力度。放寬企業前期相關費用匯出限制,取消企業境外投資用匯額度限制,減少外匯審批環節。放寬境內企業境外放款限制,擴大境外放款資金來源渠道,允許各類所有制企業使用外匯資本金賬戶和經常項目外匯賬戶的自有資金、人民幣購匯所得外匯資金以及參加外幣資金池的資金對其境外直接投資企業進行放款,緩解境外投資企業融資難和流動性資金不足的問題,支持我省境外投資企業發展和壯大。
七、便利企業合理使用外匯資金。簡化企業貿易信貸收付匯審批程式,縮短審批時間,提高企業收付匯基礎比例,加速企業資金周轉,引導企業合理借用外債,發揮短期外債管理政策的導向作用,支持境內企業進出口貿易融資,積極支持有能力的中、外資企業集團公司實行外匯資金集中管理,努力提高企業資金的使用效率。
八、加強與政府相關部門、外匯指定銀行和涉外企業的溝通聯繫。建立與發改委、商務、稅務、工商、海關等涉外經濟管理部門的聯繫機制,通過項目磋商、聯合辦公、聯合年檢、重點企業聯繫點制度等途徑,定期溝通情況,交流信息,實現信息資源共享,協調解決企業對外貿易和投資合作中的實際問題。
九、積極搭建銀企溝通平台。引導外匯指定銀行開展金融產品創新,更好地為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支付結算、投資和避險服務,最大限度地滿足涉外企業的外匯資金需求。引導外匯指定銀行創新匯率避險產品,做好新產品與外匯管理政策的對接,指導企業結合自身業務選擇合理的規避匯率風險途徑。
二○○九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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