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省屬國有劣勢企業先行安置職工操作實施意見》是河北省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9年06月01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省關於省屬國有劣勢企業先行安置職工操作實施意見屬國有劣勢企業先行安置職工操作實施意見
- 發文字號:冀國資[2006]2號
- 發布機構:河北省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 發布日期:2009年06月01日
《關於省屬國有劣勢企業先行安置職工操作實施意見》是河北省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9年06月01日。
《關於省屬國有劣勢企業先行安置職工操作實施意見》是河北省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9年06月01日。檔案原文省直有關單位: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加快推進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冀發...
第二條 省屬國有企業改制應按照因企制宜、依法操作、分類實施的原則,規範有序地處理勞動保障有關問題。第三條 省屬國有企業改制須經國有資產管理機構或主管部門批准,並制定職工安置方案。企業制訂職工安置實施方案,要廣泛聽取工會和職工的意見,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審議通過並形成決議,按規定組織實施。第四...
以企業產權制度改革為突破口,推動國有資本原則上從一般競爭性領域有序退出,調整最佳化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培育發展一批對全省經濟輻射帶動力強的大型骨幹企業;進一步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和市場體系,著重解決好職工勞動關係轉換、富餘人員分流安置、國有資產處置和企業債務包袱處理等問題,促進省屬國有企業形成適應社會主義市場...
為進一步規範我區國有企業政策性關閉破產(以下簡稱“企業破產”)企業職工安置工作,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大力促進就業,依法依規操作,積極平穩推進,現對國有企業政策性破產職工安置問題提出《畢節地區國有企業政策性破產職工安置意見》。引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契約法》、《國務院關於在...
第二條省屬國有企業改制應按照因企制宜、依法操作、分類實施的原則,規範有序地處理勞動保障有關問題。第三條省屬國有企業改制須經國有資產管理機構或主管部門批准,並制定職工安置方案。企業制訂職工安置實施方案,要廣泛聽取工會和職工的意見,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審議通過並形成決議,按規定組織實施。第四條改制...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省屬國有工交企業改革脫困意見的通知(魯政發〔2000〕44號)各市人民政府、行署,各縣(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五屆四中全會精神,加快省屬國有工交企業(以下稱“省屬企業”)改革和脫困步伐,現提出如下意見,望認真遵照執行。
(二)轉制單位中的編制外工作人員,由轉制單位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妥善安置。二、省屬事業單位轉制後社會保險關係接續 (一)駐濟省屬事業單位。1.養老保險 (1)駐濟轉制單位,其養老保險經辦工作由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並登記和管理。轉制單位先按規定到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企業參保登記,並按規定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