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發布2004年第四次食品衛生預警的公告

衛生部提醒消費者要從正規商業網點購買食鹽,千萬不要購買私鹽,不要使用來歷不明的“鹽”類物質;集體食堂(尤其是學校食堂和工地食堂)和餐飲單位經營管理者要加強內部管理,嚴禁購買、使用工業用鹽,嚴防亞硝酸鹽食物中毒和投毒事件的發生;食品生產加工企業使用亞硝酸鹽要嚴格按照《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對其使用的亞硝酸鹽進行醒目的標識,並妥善保管,以防誤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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