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發布《賦予科研院所科技產品進出口權暫行辦法》的通知在1993.10.16由外經貿部, 國家科學技術委員會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發布《賦予科研院所科技產品進出口權暫行辦法》的通知
- 頒布單位:外經貿部, 國家科學技術委員會
- 頒布時間:1993.10.16
- 實施時間:1993.10.16
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國防科工委,解放軍總後勤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經貿廳(委)、外貿局、科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和國家科學技術委員會關於《賦予科研院所科技產品進出口權暫行辦法》已經國務院批准,現予以發布,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賦予科研院所科技產品進出口權,是深化科技體制和外貿體制配套改革的重要舉措,希望你們加強對這項工作的協調指導,加快科技成果商品化、產業化、國際化進程,促進我國外貿事業的發展。
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
國家科學技術委員會
一九九三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