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申報2015年度引進國(境)外技術、管理人才項目計畫的預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申報2015年度引進國(境)外技術、管理人才項目計畫的預通知
  • 年份:2015年
  • 地區:廈門市
  • 發布時間:2014年9月5日
各區,市直各部、委、辦、局,火炬高新區管委會,象嶼管委會,軟體園管委會,各有關企事業單位:
為鼓勵用人單位積極聘請國(境)外技術、管理人才,破解關鍵技術和管理難題,助推廈門經濟社會發展,幫助用人單位爭取國家外國專家局引智專項經費資助,根據國家外國專家局的相關檔案要求,今起開始2015年引進國(境)外技術、管理人才項目計畫申報工作,現將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領域
(一)引進廈門製造業產業鏈(群)急需緊缺的國(境)外專家,重點包括以下領域:平板顯示、計算機與通訊設備、現代照明和太陽能光伏、輸配電及控制設備、航空工業、生物與新醫藥、船舶、汽車、工程機械、菸草加工及銷售、運動器材、水暖及廚衛、農副產品與食品加工等。
(二)引進廈門現代服務業產業群急需緊缺的國(境)外專家,重點包括以下領域:營運中心、金融業、物流業、軟體和信息服務業、會展業、商貿業、旅遊業、文化創意產業、服務外包、研發平台等。
(三)引進廈門社會事業主要領域急需緊缺的國(境)外專家,重點包括以下領域:教育、衛生、文化、體育、社會工作等。
(四)引進用人單位及我市急需緊缺的國(境)外專家。
凡2015年在以上領域聘請或繼續聘請國(境)外(包括台灣、香港和澳門)專家的用人單位,都可以提出申報。
二、申報項目類別
按照引智經費來源劃分,申報引進國(境)外技術、管理人才項目類別分為常規項目、高端外國專家項目、重點項目、專項項目(按照重點項目申報,包括東歐和獨立國協專項項目、軟體與積體電路專項項目)、農業示範推廣項目和專家組織項目。
(一)常規項目
通過聘請國外及香港、澳門、台灣等地區的技術、管理專家來廈門工作,解決項目單位技術和管理方面的問題,從而為我市經濟建設和社會事業的發展服務。此類項目資助經費一般為每名專家3-5萬元左右。
(二)高端外國專家項目
高端外國專家項目重點引進非華裔外國專家,申報人選原則上年齡不超過65歲,引進後2015年在華工作時間原則上不少於2個月,應是國家科技、產業發展和學科建設重點領域的領軍人才或學術技術帶頭人,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在國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擔任相當教授職務的專家學者;
2.在國際知名企業或金融機構擔任高級職務的專業技術人才和經營管理人才;
3.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或掌握核心技術的創新、創業人才;
4.“外專千人計畫”入選專家工作團隊中的主要成員;
5.國家急需緊缺的其他高層次外國專家。
(三)重點項目
凡是與列入國家部委及省市規劃重點開發項目、重大技術改造、重大科技攻關、新產品開發項目和技術創新項目相配套引進的國外高層次專家項目均可申報。重點項目必須在行業和專業領域具有先進性、前瞻性,具有重大社會效益或經濟效益前景。申報時應附上國家、省行業或部門發展規劃、計畫中立項批文的複印件,重點引智項目一般可連續申報三年,如項目已通過驗收,從第二年起不再申報。此類項目資助經費遠高於常規項目,引智經費資助一般在10萬元以上。
(四)專項項目
專項項目包括東歐和獨立國協專項項目和軟體與積體電路專項項目。此類項目按照重點項目申報與管理,申報時應附上國家、省行業或部門發展規劃、計畫中立項批文的複印件,一般可連續申報三年,如項目已通過驗收,從第二年起不再申報。此類項目資助經費遠高於常規項目,引智經費資助一般在10萬元以上。
1.東歐和獨立國協專項項目。特指從東歐和獨立國協國家引進外國專家來華解決技術管理難題項目,項目領域不限。
2.軟體與積體電路專項項目。特指軟體與積體電路領域引進外國專家來華解決技術管理難題項目,重點支持以下領域:基礎軟體、信息安全軟體、行業信息化軟體、嵌入式軟體、面向新一代信息網路的高端軟體、信息技術服務、積體電路設計、高性能積體電路產品開放、高端工藝製造線和特色工藝製造線的技術升級和建設、先進封裝和測試技術、高端專用製造設備和關鍵材料研發。
(五)農業示範推廣項目
主要指在農、林、牧、漁等領域內,通過聘請外國專家引進或開發的新產品、新技術,符合國家有關法規和標準,符合國家農業發展規劃要求,體現我國農業的重點發展方向,對促進農業結構調整、帶動農產品升級、增加農民收入、突出示範推廣作用的項目。項目審批原則:(1)必須是近五年內通過引進國外智力,已開發出的先進且成熟適用的農業引智成果;(2)有示範推廣前景,易產生較大的經濟和社會效益;(3)無智慧財產權糾紛;(4)符合國家和地方有關產業政策和發展方向;(5)具有相應的推廣條件、手段和配套經費支持 。項目資助經費資助一般為5-10萬元,主要用於種苗推廣補貼、相關專家引進、推廣活動經費、推廣資料的費用等。
(六)專家組織項目
目前國家外專局與世界30多個專家組織簽訂了友好合作關係,為用人單位提供各類專家。用人單位如有需求,可通過國家外國專家局經濟技術專家網上洽談系統(EO系統)尋找合適的外國專家。專家組織項目以網上洽談系統批覆的為準,將列入國家外專局資助計畫,在填寫項目申請表時可以不填寫擬聘請專家情況表。
三、申報方法
(一)常規項目和農業示範推廣項目。使用《引進國外技術、管理人才項目綜合信息管理系統》進行網上申報,具體方法如下:
登錄國家外國專家局網站:,進入《外國專家來華工作證件管理系統》,選擇“聘請單位用戶註冊”進行註冊,發證機關選擇“廈門市外國專家局”,獲取登記證號(即聘請單位註冊號);再次登錄國家外國專家局網站,進入《引進國外技術、管理人才項目綜合信息管理系統》,按照提示,進行註冊,獲取用戶名和密碼後登錄該系統,點擊主選單“引智項目管理”下的“引智項目計畫申報”,創建新項目,選擇常規項目進行申報;點擊主選單“示範項目管理”下的“示範項目計畫申報”,創建新項目,申報農業示範推廣項目。
去年已經通過網上申報項目的單位,可使用原來註冊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系統申報項目。申報結束後,從網上直接列印《引進國外技術、管理人才項目申請表》或《引進國外技術、管理人才成果示範推廣項目申請表》一式兩份上報我局,不需報送數據軟碟;
(二)高端外國專家項目。分經技類和文教類,按照以下方法申報:
1.申報材料包括:申報高端外國專家項目公函、申報書、高端外國專家項目申報人選情況匯總表、評審演示PPT及相關附屬檔案。附屬檔案主要包括學歷學位證書複印件、護照複印件、與用人單位簽訂的(意向性)工作契約、海外任職證明材料,主要成果(代表性論文論著、專利證書、產品證書)複印件或證明材料、領導(參與)過的主要項目證明材料、所獲獎勵證書複印件等。
2.申報書和附屬檔案分別裝訂,申報人選情況匯總表另附。請報送紙質申報材料一式四份、電子版一份。電子版內容應與紙質材料一致。
以上申報材料電子版(分經技類和文教類)可到廈門人事網下載中心表格下載欄目下載。
(三)重點項目、專項項目(包括東歐和獨立國協專項項目、軟體與積體電路專項項目)。按照以下方法申報:
1.用人單位上網登錄廈門人事網下載中心軟體下載欄目下載《引進國外技術、管理人才項目信息管理系統》(2013版),解壓後,找到setup檔案,滑鼠雙擊,開始安裝。如果已經安裝過舊版系統,請先給予刪除,然後再安裝新版軟體。(註:安裝時,項目年份設為2015年,系統時間設為2014年,用戶名和密碼統一為system和manager);《引進國外技術、管理人才項目信息管理系統》(2013版)使用說明,請到廈門人事網下載中心表格下載欄目下載;
2.用人單位按照系統提示,輸入相關申報信息,在系統內自我審批排序,形成數據後,導出數據到軟碟,並在系統內列印《引進國外技術、管理人才項目申請表》一式兩份;
3.將帶有數據的軟碟和列印好的申請表一式兩份,連同《申報國家級重點項目補充材料》和國家、省行業或部門發展規劃、計畫中立項批文的複印件提交我局;
4.我局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通過後,寄送到國家外專局,由國家外專局對項目進行審批立項。
(四)專家組織項目網上洽談具體操作方法如下:
登錄國家外國專家局網站,進入《引進國外技術、管理人才項目綜合信息管理系統》,按照提示註冊,進行項目申報及專家洽談,尋找合適的外國專家。
以上所有申報材料應填寫完整清楚,於10月8日-12日期間提交我局政務中心三樓A廳18號視窗。
四、申報時間及聯繫方式
(一)項目申報截止時間為2014年10月15日,未按要求申報的或逾期申報的將不予受理。
廈門市公務員局
201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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