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申報自治區第五批科技創新團隊的通知

《關於申報自治區第五批科技創新團隊的通知》為推動科技進步和自主創新能力提升而實施的重點人才工程而印發的一份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申報自治區第五批科技創新團隊的通知
  • 檔案類型:政策通知
各市、縣(區)科技局,自治區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科技創新團隊建設工程是自治區黨委、政府為推動我區科技進步和自主創新能力提升而實施的重點人才工程。截至2014年,自治區分四批共建立62個科技創新團隊,凝聚培養了一批高水平、高素質的科研骨幹人才,在支撐地區經濟社會發展、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等方面發揮了巨大作用,成為我區科技創新的重要力量。根據《寧夏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自治區黨委、人民政府《關於創新體制機制促進人才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若干意見》任務要求,2015年自治區將啟動第五批科技創新團隊建設工作。現將有關申報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範圍
自治區科技創新團隊主要從區內各企業和科研院所中進行遴選,創新團隊的依託單位可以是單個企業、多個企業合作、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等多種組織形態的有機組合。
二、申報條件
(一)科技創新團隊應具備承擔國家或自治區重大或重點科技項目的能力,取得過重大科技創新成果,或正在承擔重大或重點科技創新項目,有明確的發展目標。
(二)科技創新團隊的帶頭人應具備較強的研發能力和創新思維,品德優良,作風嚴謹,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凝聚、帶動作用強,能夠使團隊內部形成團結協作、尊重特點、勇於創新、善於探索、甘於奉獻的工作氛圍。
(三)科技創新團隊成員的專業結構和年齡結構要合理。專業結構要產學研結合,並與依託企業和科研機構的發展方向相適應,年齡要以中、青年科技人才為主體。
(四)依託單位具備的條件:在行業發展中具有較強的帶動性或發展潛力;有健全的研發機構或與國內外大學、科研機構建立了長期穩定的合作關係,有良好的工作和研發條件;有明確的發展規劃和技術創新計畫;有鼓勵技術創新的激勵機制,重視科技人員的培養、使用和引進;具有較強的盈利能力和較高的管理水平,整體財務狀況良好。
三、提交的申報材料
(一)《寧夏回族自治區創新團隊建設申請書》(請從寧夏科技廳網站下載專區下載)。
(二)團隊簡介。主要包括依託單位概況、帶頭人簡介、團隊人員組成、團隊主要研發成果、團隊建設目標五個部分,字數嚴格控制在1000字左右。其中,團隊人員組成主要說明團隊人數、年齡結構、學歷和職稱結構、外聘專家等情況,不需羅列團隊成員。
(三)有關證明材料:依託單位和團隊帶頭人的科技創新成就(成果、專利)、專有技術、新產品、獲獎證書及高新技術企業、企業技術中心認定證書等材料。
(四)依託單位是企業的需提交近三年經審計的綜合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
四、申報要求
各部門、各單位要認真組織申報,嚴把質量關,確保填報的內容真實、準確。申報材料一式三份(附電子版)務必於4月1日前報科技廳政策法規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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