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深化地質科技體制機制改革提升地質科技創新能力的指導意見

《關於深化地質科技體制機制改革提升地質科技創新能力的指導意見》,是為了深化地質科技體制機制改革,破除制約創新發展障礙,充分調動廣大地質科技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由中國地質調查局制定的指導意見。

2016年11月,《關於深化地質科技體制機制改革提升地質科技創新能力的指導意見》由中國地質調查局發布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深化地質科技體制機制改革提升地質科技創新能力的指導意見
  • 發布機構:中國地質調查局
為深化地質科技體制機制改革,破除制約創新發展障礙,充分調動廣大地質科技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中國地質調查局日前發布《中共中國地質調查局黨組關於深化地質科技體制機制改革提升地質科技創新能力的指導意見》。
《意見》全面闡述了深刻認識提升地質科技創新能力的重要意義,針對地質調查和科學研究脫節,管理層次多、效率低,地質科技人才隊伍結構不合理等嚴重製約地質科技創新能力的六大問題,提出推進地質科技創新必須堅持“三個面向”,即面向世界地質科技前沿、面向經濟建設主戰場、面向國家重大需求,堅持需求導向、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堅持“五問”、“五不唯”的評價標準,堅持科技創新和體制機制創新“雙輪驅動”,堅持地質調查與科學研究有機融合,用科技創新改革、支撐和引領地質調查,把地質調查的過程變成科技創新的過程,全面提升依靠科技創新解決重大資源環境問題和地球系統科學問題的能力。
《意見》明確提出了提升地質科技創新能力的發展目標:力爭到2020年,我國地質科技整體水平進入世界前五位,達到國際先進水平,部分重要資源環境領域地質科技水平進入世界領先行列;到2030年,我國地質科技整體水平進入世界前兩位,達到國際領先水平;到2050年,建成世界地質科技強國。
具體措施包括:制定實施“十三五”地質科技創新發展規劃;強化基礎地質研究;大力推進地質科技創新平台建設;擴大直屬單位用人自主權;加快推進地質科技人才隊伍建設;深化地質科技創新開放合作;構建國家地質調查項目與國家科學技術項目協調聯動機制;修訂地質調查技術標準和預算標準;全面落實國家科技項目和國際合作管理政策;加大落實直屬單位地質科技管理機構職責的力度;充分發揮地科院推進全局地質科技創新的重要作用;加大地科院對直屬單位地質科技創新工作的指導、監督、協調和服務;建立地質科技創新目標責任制;加強對直屬單位落實局黨組加快推進地質科技創新各項決定的監督檢查;改善地質科技創新環境;制定地質調查項目管理暫行辦法;創新新時期地質文化;營造地質科技創新良好氛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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