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強地質科技人才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

《關於加強地質科技人才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是為了推進“科技興局、人才強局、依法治局”三大戰略,造就一支能夠破解重大問題、在國內地學界具有影響力、在國際地學界具有話語權的地質科技人才隊伍而制定的意見。

2015年9月6日,由中國地質調查局發布,自2015年9月6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加強地質科技人才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
  • 發布機構:中國地質調查局
  • 發文字號:中地調黨發[2015]36號
  • 實施日期:2015年9月6日
意見全文,內容解讀,

意見全文

中共中國地質調查局黨組關於加強地質科技人才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試行)
為了推進“科技興局、人才強局、依法治局”三大戰略,造就一支能夠破解重大能源、資源、環境、災害難題和基礎地質問題,在國內地學界具有影響力,在國際地學界具有話語權的地質科技人才隊伍,實現“六個一流”的建局目標,全力支撐國家能源資源安全保障,精心服務國土資源中心工作,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深刻認識加強地質科技人才隊伍建設的重要性、緊迫性
(一)國家實施一系列重大戰略,迫切需要提升地質科技人才創新能力。當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進入新常態,正處於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和深化改革開放、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攻堅時期,對地質調查工作的需求更為迫切。國家實施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建設和“一帶一路”建設等重大戰略,迫切需要地質調查工作發揮基礎先行作用,解決重大能源、資源、環境、災害等重大關鍵地質問題,支撐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文明建設。中央深化預算管理制度和科技體制改革,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迫切需要地質調查工作加速推進科技創新。創新驅動實質上是人才驅動,迫切需要加快構建地質科技新機制,激發地質科技人才隊伍創新活力。面對新形勢、新任務,地質科技人才隊伍總體能力還不適應國家公益性地質調查工作,不能滿足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主要表現在人才結構性矛盾較為突出,缺乏能夠承擔重大工程、重大項目的領軍人才,缺乏在國際地學界具有話語權的高端人才;人才創新能力不強,創新動力不足,重大成果不多;激勵機制缺乏,制約人才成長的因素較多。迫切需要加快實施“科技興局、人才強局、依法治局”戰略,增強科技創新能力,推動地質調查事業改革發展。
(二)地質科技人才是地質調查事業改革發展的關鍵因素。局黨組根據新常態下經濟社會發展的新趨勢和新特點,分析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地質調查工作面臨的嚴峻資源環境問題,決定把地質科技人才隊伍建設作為突顯“服務一流、成果一流、科技一流、人才一流、裝備一流、管理一流”建局目標的主要途徑和方式。提出了科學技術是地質調查事業改革發展的第一生產力、人才資源是地質調查事業改革發展的第一資源、地質調查過程就是科技創新和人才成長過程的理念。推進新時期地質調查工作,核心是科技,關鍵是人才。要堅定不移地走科技興局、人才強局之路,科學謀劃,勇於探索,深化改革,最佳化環境,構建具有我局特色、符合現階段改革發展實際、科學的人才工作體制機制,加快推進地質科技人才隊伍建設。
二、實施地質科技人才工程,構建人才成長梯隊
圍繞“六個一流”建局目標,依託地質調查“九大計畫、五十項工程、三百個項目”,構建人才成長梯隊,全面實施“地質科技人才工程”。
(三)卓越地質人才計畫。評選對象是在國際、國內地學界享有較高聲譽,取得重大創新成果,有效解決了能源、資源、環境、災害或基礎地質重大關鍵問題,成果轉化套用效益非常顯著,在服務國家“五大需求”上成效非常突出,在團隊建設和高層次人才培養方面成效顯著,具有成長為世界級科學家潛力的知名專家。入選者的資格條件、工資待遇與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引聘計畫的入選者相當。入選者將被授予“李四光學者”稱號。
(四)傑出地質人才計畫。評選對象是在國際地學界具有一定影響力,在國內地學界具有較大影響力,取得重大成果,解決了能源、資源、環境、災害或基礎地質重大問題,成果轉化套用效益明顯,在服務國家“五大需求”成效顯著,在團隊建設和優秀人才培養方面成效突出的領軍人才。入選者將被授予“傑出地質人才”稱號。
(五)優秀地質人才計畫。評選對象是在國內地學界具有一定影響力,在地調系統具有較高知名度,取得重要成果,解決了能源、資源、環境、災害或基礎地質重要問題,成果實現了轉化套用,有效服務國家“五大需求”,在團隊中擔任重要角色,在人才培養方面成效明顯的核心骨幹。入選者將被授予“優秀地質人才”稱號。
三、堅持正確的用人導向,建立科學的人才評價標準
(六)堅持正確的用人導向。地質科技人才評選,要以品德、能力和成果業績為評價指標,不唯資歷、不唯學歷、不唯職稱、不唯論文、不唯獎項,形成正確的用人導向,不拘一格降人才。品德關鍵是看其是否道德高尚、品行端正、學風正派、廉潔自律;能力關鍵是看其解決重大問題能力高低、科技創新能力強弱、培養人才質量、數量以及能否承擔重大工程、項目;成果業績關鍵是看其取得成果對經濟社會發展的貢獻程度和對國土資源事業的支撐程度、服務效率。
(七)建立科學的人才評價標準。人才評價的核心是業績成果評價,要堅持“四問”的原則:一問人才取得的成果是否解決了資源環境問題或基礎地質問題,二問成果是否實現了轉化套用和有效服務,三問成果是否促進了科學理論創新和技術方法進步,四問是否促進了人才成長和團隊建設。要引導地質科技人才將自我成長與國家需求緊密結合,面對亟待解決的資源環境重大問題、基礎地質問題,不斷提高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的能力,引導地質科技人才從過度注重發表論文、申報獎項向注重破解關鍵難題、實現成果轉化套用和有效服務方向轉變。
四、規範人才評選程式,嚴格進行人才評選
(八)規範人才評選程式。卓越、傑出、優秀地質人才評選程式按照提名推薦、單位審核、資格審查、專家評審、局科技委員會評議、局黨組研究決定的程式進行。
1.提名推薦:候選人由所在單位主要負責人在本單位人才遴選的基礎上向局提名推薦,填報《中國地質調查局卓越、傑出、優秀地質人才候選人提名書》(以下簡稱《提名書》)。
2.單位審核:候選人所在單位要在《提名書》中對候選人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以及候選人的政治表現、廉潔自律、道德品行等方面進行審核。
3.資格審查:局總工室、人教部、監審室對候選人的材料進行資格審查,確定有效候選人。
4.專家評審:局組織專家評審委員會,聽取有效候選人演講答辯,開展評議並進行無記名投票,獲2/3以上贊成票的有效候選人方可成為初選人選。
5.局科學技術委員會評議:局技術委員會對初選人選進行評議,確定建議人選名單。
6.局黨組研究決定:建議人選名單報局黨組研究決定,名單和材料公示無異議後,正式公布。
(九)嚴格進行人才評選。人才評選必須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直屬單位要對本單位人選進行嚴格把關,將符合條件的人才推薦到局,主要負責人要對本單位提名推薦負責;專家評審委員會由局系統內外知名同行專家組成,其中局系統外專家不少於1/3,評審專家要對本人的評審行為負責;局科學技術委員會要認真履行職責,寧缺毋濫,將真正符合條件的人才評選出來。實行人才評審迴避制度,相關利益關係人應主動申請迴避。直屬單位司局級領導幹部和局機關職工原則上不作為候選人參與卓越、傑出、優秀地質人才評選。
五、實行崗位聘用制和目標責任考核,嚴格退出機制
(十)實行崗位聘用制度。對卓越、傑出、優秀地質人才實行崗位聘用制,聘期一般為三年,由局、入選人才所在單位與入選人才簽訂三方聘用契約。對入選人才實施動態管理,定期考評,優勝劣汰。
(十一)實行目標責任考核。採取年度考核和聘期期滿評估相結合的方式,對入選人才進行崗位目標責任制考核。考核、評估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檔。對年度考核為不合格者或連續兩年考核為基本合格者或聘期期滿評估為基本合格、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局總工室和人教部負責地質科技人才考核、評估組織實施工作。考核、評估的結果由局黨組審定。
六、健全人才激勵機制,激發人才創新活力
(十二)用好用活績效工資制度。統籌全局績效工資,建立健全與成果業績緊密聯繫、充分體現人才價值、有利於激發人才活力的激勵保障機制。直屬單位績效工資分配向取得突出成果業績的卓越、傑出、優秀地質人才傾斜。卓越、傑出、優秀地質人才基準績效工資分別按照人才所在單位最高績效工資水平的200%-300%,140%-160%和100%核定。
(十三)實行考核評估結果與績效掛鈎。對人才年度考核優秀者,按照核定基準績效工資額的120%兌現;合格者,按照核定基準績效工資額的100%兌現;基本合格者,按照核定基準績效工資額的50%兌現;不合格者,不享受人才績效工資待遇。
七、加強人才工作領導,構建順暢高效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
(十四)切實加強人才工作領導。堅持黨管人才原則。把人才工作作為局黨組和各單位領導班子的頭等大事,納入重要的議事日程。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是人才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樹立強烈的人才意識,落實人才培養主體責任,親自抓人才工作,善於發現人才、培養人才、用好人才、服務人才。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要在管巨觀、管政策、管協調、管服務方面發揮作用。局科學技術委員會和諮詢委員會要在人才評選、考核、培養方面發揮作用。要進一步明確綜合管理職能部門和技術業務部門培養人才責任,建立組織人事部門牽頭抓總,相關職能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的人才工作格局。
(十五)完善人才工作運行機制。把人才隊伍建設貫穿於地質調查事業的各領域和全過程。人才隊伍建設要與地質調查和科學研究同步規劃、同步實施、同步考核。要把人才培養和團隊建設作為單位年度重要目標,納入各單位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計畫協調人、工程首席專家、項目負責人的績效考核體系之中。
八、加大人才培養力度,營造良好成長環境
(十六)加大人才培養力度。對於入選人才,局將建立配套的政策措施,採取“一事一議、按需支持”方式給予項目、資金、設備、人員、出國指標等方面的保障。完善大項目機制,將“九大計畫、五十項工程、三百個項目”、國家科技五大平台和國家其他專項作為地質科技人才成長的平台。對已經承擔地質調查工程或項目的入選人才,考核優秀或合格者,完成任務後給予滾動持續支持。優先支持入選人才申報國家項目。大力支持以入選人才為核心的重點實驗室、業務中心等科技平台和優秀創新團隊建設。有計畫地培養推薦入選人才到國際組織任職。優先支持入選人才參加國際合作和學術交流。
(十七)營造有利於人才成長的良好環境。要健全科研誠信體系,培養科學嚴謹、實事求是、精益求精的治學態度,營造風清氣正的學風。全局要大興識才、愛才、敬才、用才之風,讓“想幹事的有舞台、能幹事的有機遇、乾成事的有待遇”。要減少行政事務干擾,讓地質科技人才能夠沉下心來、潛心研究業務工作。
(十八)切實貫徹落實指導意見。各直屬單位要根據指導意見精神,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單位的地質科技人才隊伍建設方案,完善人才使用、吸引、培養、評價和激勵機制,構建合理的人才梯隊。要科學配置項目、資金、裝備、人員、出國指標資源,加大對入選人才的培養和支持。

內容解讀

中國地調局日前出台了《關於加強地質科技人才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意見》),旨在推進“科技興局、人才強局、依法治局”三大戰略,造就一支能夠破解重大問題、在國內地學界具有影響力、在國際地學界具有話語權的地質科技人才隊伍。
《意見》提出,依託地質調查“九大計畫、五十項工程、三百個項目”,全面實施“地質科技人才工程”,選拔一批在地學界享有知名度,取得重要成果和套用轉化效益,能夠服務國家“五大需求”的地質人才。根據選拔標準不同,該工程下設三大計畫,分別是卓越地質人才計畫、傑出地質人才計畫和優秀地質人才計畫。
為破解人才評價瓶頸,《意見》要求建立以“五不唯”和“四問”為核心的人才評價標準,即:不唯資歷、不唯學歷、不唯職稱、不唯論文、不唯獎項;一問人才取得的成果是否解決了資源環境問題或基礎地質問題,二問成果是否實現了轉化套用和有效服務,三問成果是否促進了科學理論創新和技術方法進步,四問是否促進了人才成長和團隊建設。
在激勵人才方面,《意見》指出,要用好用活績效工資制度,績效工資分配向取得突出業績的卓越、傑出、優秀地質人才傾斜;考核評估結果與績效掛鈎,對人才年度考核獲評優秀的,按照核定基準績效工資額的120%兌現,不合格者不享受人才績效工資待遇。
此外,《意見》還規範了人才評選程式,明確要求實行崗位聘用制和目標責任考核,營造有利於人才成長的良好環境,讓“想幹事的有舞台、能幹事的有機遇、乾成事的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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