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印發《關於新形勢下進一步做好普通中國小裝備工作的意見》,這是進入新世紀以來第一個推進中國小裝備工作的指導性檔案。《意見》針對當前存在的裝備標準體系不健全,區域、城鄉、校際之間發展不平衡,不適應教育教學的需要等問題,創新性的提出了一系列措施,著力構建配備、管理、套用、創新、保障為一體的教育裝備工作體系和政府部門、社會、學校共同參與的教育裝備工作新格局。
意見簡介,意見全文,
意見簡介
近日,教育部印發《關於新形勢下進一步做好普通中國小裝備工作的意見》(簡稱《意見》),這是進入新世紀以來第一個推進中國小裝備工作的指導性檔案。《意見》針對當前存在的裝備標準體系不健全,區域、城鄉、校際之間發展不平衡,不適應教育教學的需要等問題,創新性的提出了一系列措施,著力構建配備、管理、套用、創新、保障為一體的教育裝備工作體系和政府部門、社會、學校共同參與的教育裝備工作新格局。
《意見》強調要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建立與基礎教育改革發展相適應,與學生髮展核心素養培育相協調,與國家課程標準相匹配的國家裝備配備和質量標準體系。推動實現裝備配備標準化、管理信息化和使用常態化。建立完善規範的國家、省、市、縣、校裝備治理工作體系與機制。建立教育行政部門牽頭,政府相關部門、學校、事業、科研、企業等各要素深度參與、相互促進的裝備發展格局。
《意見》提出要堅持統籌規劃、分類指導,育人為本、深度融合,標準引領、專業支撐,鼓勵創新、特色發展,各方聯動、協同推進的工作原則,重點抓好四項主要任務:一是做好配備工作。加快形成規範完整的國家裝備標準體系,鼓勵各省(區、市)結合實際健全本地裝備標準體系。按照標準建設裝備和場所,支持探索建設綜合實驗室等教育環境。實現校園無線網路全覆蓋,鼓勵探索建設智慧校園。鼓勵教師學生自製教具,鼓勵結合本地文化等配備裝備。二是提升管理水平。要嚴格執行《招投標法》,確保採購達標合規,滿足質量要求。採購裝備時要將國家標準或地方標準寫入招標檔案和採購契約。建立裝備新技術、新產品進入學校的科學實驗和論證機制,對進入校園的產品進行質量抽查。對易燃易爆危險品定期開展風險排查。三是推動全面套用。強化實驗教學,推行實驗室、專用教室全天向學生開放。創新圖書館等各類資源使用方式,充分發揮其育人功能。提高教師套用水平,推動實驗管理、實驗教學與課程教學融為一體。健全考評機制,將裝備和實驗教學工作、教師裝備套用能力納入評估考核。四是增強創新能力。加強科研工作。探索社會聯動,發揮社會監督、輿論監督的積極作用。推動開放合作,加強行業自律。鼓勵社會力量參與裝備事業發展,推動裝備對外開放合作。
此外,《意見》還就健全管理機制、保障日常運維、建好管理隊伍等提出具體措施,要求各省結合實際制定實施方案,確保各項任務切實落實,推動中國小教育裝備工作取得新進展,服務立德樹人根本任務。
意見全文
教育部關於新形勢下進一步做好普通中國小裝備工作的意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落實“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明確“十三五”期間中國小裝備改革發展任務,提升基礎教育質量,加快推進實現教育現代化,現就新形勢下加強普通中國小裝備(以下簡稱裝備)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重要意義
教育教學裝備是教書育人的必要條件,是實現教育現代化的重要支撐,是培養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重要載體。改革開放以來,裝備工作為基礎教育跨越式發展提供了物質條件和技術支持,做出了不可替代的重要貢獻。但目前還存在裝備標準體系不健全,區域、城鄉、校際之間發展不平衡,一些地方還存在產品質量把關不嚴,重建設配備輕管理套用,不適應教育教學的需要,適用性評價體系不健全等問題,制約了裝備與教育教學及課程的深度融合,不利於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培養,不利於素質教育的實施和教育質量的提高。
當前,我國已進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定性階段。以“網際網路+”和“中國製造2025”戰略為引領的新型城鎮化、工業化、信息化建設進入關鍵時期,為裝備工作改革發展提供了新的機遇、新挑戰。迅猛發展的信息技術,豐富了裝備的品種,最佳化了裝備的結構,極大地提升了裝備的品質。以雲計算、物聯網、虛擬現實及大數據等為代表的新興信息技術在教育中廣泛套用,促進了教育模式、教學方法和辦學方式的轉變。
加強裝備工作是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的必然要求,是實施素質教育、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重要基礎,是提高教育質量、加快推進教育現代化的重要舉措。各級教育部門和學校要充分認識新形勢下進一步做好裝備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將先進的教育思想、辦學理念、科學技術融入裝備和教育教學工作,加快形成新的教育發展驅動力,推動基礎教育變革與創新,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有效支撐和服務。
二、總體要求
(一)主要目標
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建立與基礎教育改革發展相適應,與學生髮展核心素養培育相協調,與國家課程標準相匹配的國家裝備配備和質量標準體系。推動實現裝備配備標準化、管理信息化和使用常態化。建立完善規範的國家、省、市、縣、校裝備治理工作體系與機制。建立教育行政部門牽頭,政府相關部門、學校、事業、科研、企業等各要素深度參與、相互促進的裝備發展格局。
(二)工作原則
統籌規劃、分類指導。在教育部統一部署下,各地因地制宜確定裝備發展路徑。發達地區,重在最佳化結構,實現裝備與教育教學有機結合。欠發達地區,重在均衡提高配備和管理水平,並向農村、邊遠、貧困、民族地區傾斜。重視支持信息化教學裝備發展。
育人為本、深度融合。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推進裝備與課程建設和學校文化深度融合,裝備與師資培養和教學實踐深度融合,裝備與教育教學和管理服務深度融合,滿足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學習需要。
標準引領、專業支撐。以課程標準規定、裝備標準體系和規範工作機制為引領,強化法治意識、規範意識和專業意識,堅持推進裝備規劃、實施、管理的制度化和專業化。注重專業工作隊伍建設,發揮專業技術力量作用,注重基礎設施、數字資源、師生套用能力協同,實現教育技術裝備專業化發展。
鼓勵創新、特色發展。支持基層進行實施模式創新、管理方式創新、套用技術創新。在標準化的基礎上,鼓勵學校充分發揮裝備作為課程資源的作用,實行特色化發展,實現標準化與特色化的有機統一。
各方聯動、協同推進。立足獲得優質產品和服務,培育、引導、規範裝備市場,充分發揮其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加強指導和監管,更好地發揮政府各部門作用,形成有效配置資源機制。強化社會監督和用戶導向,最大限度吸收教師、家長、學生及社會各方代表參與裝備工作。
三、主要任務
(一)做好配備工作
健全裝備標準。充分發揮全國教育裝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及其分委會等相關專業機構的作用,加快標準制定步伐,形成規範完整的國家裝備標準體系。編制全國裝備分類目錄,逐步統一裝備分類。編制裝備名稱詞典,清理當前不規範的裝備項目與名詞,最佳化裝備管理。鼓勵各省(區、市)結合實際健全本地裝備標準體系。
加強設施建設。各地要用好“全面改薄”及其他中央和地方與裝備相關的資金和項目,按照標準建設實驗教學和音體美裝備和場所。支持探索建設綜合實驗室、特色實驗室、學科功能教室、教育創客空間等教育環境。鼓勵對現有教室進行多功能技術改造,適應學生學習需求。推進寬頻網路校校通,實現校園無線網路全覆蓋。鼓勵探索建設智慧校園。
科學配置裝備。各地要遵循裝備和技術生命周期規律,實現裝備的可持續發展,減少“運動式”、機械達標性配備。要按照標準配齊配足各類裝備,保障學校教育教學及學生生活基本需要。保質保量配好圖書。鼓勵配備可升降、可靈活分組拼合的課桌椅。鼓勵教師學生自製教具,提高裝備適用性。鼓勵結合本地文化、勞動技術、民間藝術教育配備裝備。根據教學活動需求加快配備多媒體教學和終端設備,鼓勵配備攜帶型終端。
(二)提升管理水平
規範配備機制。各地要建立裝備配備工作技術規範和專業規程,科學規劃設計裝備項目,統籌實施計畫預算、配備方案、政府採購、契約履約、質量管理、風險防控、資產監管與運維服務等。招投標要嚴格按照《招投標法》規定的原則和程式執行,確保採購達標合規,滿足質量要求。建立裝備配備優質典型案例與政府採購案例資料庫,為裝備採購配備提供參考。
構建質量體系。採購裝備時要將國家標準或地方標準寫入招標檔案和採購契約,確保裝備產品質量和中小學生身心健康。建立裝備新技術、新產品進入學校的科學實驗和論證機制,經過危害性測試和教學適應性評價的技術與產品方可進入學校。充分發揮專業檢測機構作用,對進入校園的產品進行質量抽查。建立裝備質量內部通報制度,並及時向生產和市場監管部門報告情況。要對易燃易爆危險品定期開展風險排查,確保全全使用。
打造管理平台。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提升裝備管理能力。制訂裝備管理辦法,規範裝備管理基本流程。建設相關管理信息系統,以產品信息、採購信息、學校裝備管理和使用信息為內容,提升裝備管理信息化水平。各地要積極部署實施、推動套用,加強裝備產品質量追溯與資產運維管理,保障裝備資產與資源充分發揮效益。
(三)推動全面套用
服務教育教學。強化實驗教學,推動裝備在教育教學中的深度套用,服務教育教學各個環節,推動教學和育人方式改革。推行實驗室、專用教室全天向學生開放,建立有利於學生自主探究與合作學習的管理制度。鼓勵各地立足促進學生髮展和提升學校管理水平,套用裝備積極開展科學、實踐活動。創新圖書館、體育場館、校外綜合社會實踐基地等各類資源使用方式,充分發揮其育人功能。
提高教師套用水平。各地要制訂培訓計畫,對相關專業教師、實驗教學人員、管理人員定期進行裝備套用與管理培訓,特別是加強教師的裝備通用技能與專業技能培訓,著力提高教師套用水平。積極開展裝備套用與學科教學教研活動,推動實驗管理、實驗教學與課程教學融為一體,提高教師教育教學水平。
健全考評機制。各地要建立配備質量與效益評價指標體系,指導審計與評價。建立裝備建設及其套用效果的動態調查、監測與評估制度。將學校和地區裝備建設、實驗和實踐教學的開展情況納入辦學水平督導評估體系,將教師裝備套用能力納入教師考核體系,健全績效考核辦法,發揮考核評價的導向作用。
(四)增強創新能力
加強科研工作。完善裝備科研體系,圍繞裝備各個層面開展理論與實踐研究,為裝備發展提供創新動力。設立全國基礎教育裝備研究專項課題,全方位推動基礎教育裝備領域的科學研究。開展國家、區域、學校裝備發展規劃、發展戰略和推進策略的研究。進行裝備與教育教學過程深度融合的方法與策略研究。開展裝備套用效果的評價指標體系研究。定期發布裝備發展研究報告。
探索社會聯動。各地要加強宣傳引導,做好政策解讀,結合相關熱點問題,以生動的實例,引導學校、家長、學生及社會各界更加重視裝備工作,充分調動社會參與的積極性。及時總結推廣各地的有益探索和成功經驗,推動裝備工作不斷創新發展。發揮社會監督、輿論監督的積極作用,促進產品質量、生產採購等工作水平不斷提升。
推動開放合作。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和企業作用,理順行業協會與裝備部門之間的關係,加強行業自律,規範行業管理。鼓勵社會力量創建教育裝備設計研究院、裝備產業園、產業基地,完善裝備研究、設計、開發、生產、建設、運行維護與技術支持服務體系。鼓勵教育專家參與裝備的設計開發。推動裝備對外開放合作,開展先進裝備理念、產品、標準體系、套用、管理、服務的國際交流合作。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管理機制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和規範裝備職能機構建設,合理確定職責任務,科學安排人員,確保相關工作順利開展。各地裝備部門要與教學管理、教學研究等部門建立密切協作機制,形成合力。加快構建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之間的管辦分離、權責明晰、運轉高效的新型裝備治理工作機制。探索建立專業諮詢、第三方服務、裝備部門管理的現代服務機制。建立技術專家團隊,加強對各級裝備工作的指導與諮詢服務。
(二)保障日常運維
各地要結合教育改革發展需求,按照國家標準及時更新設備設施,確保消耗性材料的補充與供給,確保每個班級都能按照教學進度開齊開足實驗,最大限度滿足學生動手實踐活動的需要。加強日常運行維護服務,採取多種措施,降低運維成本。鼓勵多渠道籌措裝備資源,引導和鼓勵社會、企業公益支持裝備事業發展。
(三)建好管理隊伍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中國小要配好裝備專業工作人員,為其提供有利工作和發展環境。鼓勵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訂實施實驗室、專用教室管理員專業標準。鼓勵創造條件,促進使裝備工作人員專業發展,評聘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探索與有關高校合作開展相關學科專業的研究生培養,為裝備科學發展培養高端和後續人才。建立健全裝備採購的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定期開展廉政警示教育,強化責任追究,管好裝備隊伍。
(四)切實抓好實施
各地要把裝備發展納入“十三五”教育發展規劃,抓緊制定本地區實施意見或方案。明確具體部署、具體要求、具體項目、具體時限、具體責任,有計畫、有步驟地推進裝備工作。要突出重點,瞄準薄弱環節,有針對性地改進裝備工作。要把裝備工作納入教育督導,定期開展專項督查,推動各項工作任務落到實處。
教育部
201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