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支持發展扶貧專業合作組織的通知

《關於支持發展扶貧專業合作組織的通知》是河北省扶貧開發辦公室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9年06月01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支持發展扶貧專業合作組織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扶辦發〔2006〕10號
  • 發布單位:河北省扶貧開發辦公室
  • 發布日期:2009年06月01日
檔案全文
各市扶貧辦、52個重點縣扶貧辦:
一個時期以來,我省貧困地區幹部民眾在整村推進、扶貧到戶特別是在實施“周轉畜、周轉棚”扶貧項目過程中,勇於創新、積極探索,創建了一批符合各地實際情況的扶貧專業合作組織。與傳統專業合作組織相比,這些扶貧專業合作組織既有“民辦、民管、民受益”的共性,又有以貧困民眾為主體,以扶貧項目為抓手,先富帶動、幫扶奉獻的“扶貧”特點。這是我省扶貧開發中的工作創新、組織創新和體制創新。各市扶貧辦要在充分肯定基層創新成果的同時,進一步對發展扶貧專業合作組織加強指導,使之在整村推進扶貧開發、促進貧困地區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發揮重要作用,為此,特作如下通知:
一、堅持在發展中不斷規範和提高。發展扶貧專業合作組織,要堅持“因地制宜、民眾自願、支持幫助、逐步規範”的工作方針,使其在發展創新中不斷規範、不斷提高。要堅持從實際出發,按市場經濟規律、扶貧政策和農民意願辦事。特色主導產業突出、發展有一定基礎的地方,要扶持、幫助扶貧專業合作組織增實力、上水平,向規範運作發展;較為貧困的村、戶,要圍繞“兩周轉”項目,鼓勵先富戶、貧困戶從聯合生產起步,由點到面,由小到大,逐步發展。要堅持民主管理、民主決策,出入自由、盈虧自負,嚴禁強迫命令、侵占民眾資產。要引導合作組織借鑑各地已有經驗,建立完善相應的章程,逐步做到有章可循,照章辦事,注意防範和及時化解矛盾糾紛。各市扶貧辦要把此項工作作為扶貧開發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進行指導,做到推動而不強迫,支持而不包辦。要對貧困地區縣、鄉、村和扶貧部門幹部、扶貧專業合作組織和有關扶貧龍頭企業負責人進行相關知識培訓,培養一批熟悉扶貧合作理論、合作政策和合作實踐的“帶頭人”、“明白人”。
二、注意抓好典型。各市扶貧辦要在已有的扶貧專業合作組織中,篩選一批民眾熱情高、產業有特色、發展有潛力的典型,進行重點扶持,發揮典型的示範作用。在產業上,要把“兩周轉”項目作為發展的重點;在經營環節上,要把生產技術、優種選育、購銷作為重點;在區域發展上,要把有可能形成一定規模的鄉、村作為培育和扶持的重點。要引導典型單位按照規範建設的要求,逐步建立和完善利益聯結機制、積累分配機制、民主管理機制、風險防範機制等。各地要結合實際,支持發展一批“龍頭企業型、能人帶動型、貧富聯合型、貧困互助型、科技服務型、行業協會型、股份合作型”等各具特色的扶貧專業合作組織。要加強典型的宣傳和典型的示範,調動和激發廣大貧困戶、先富起來的專業經營大戶、農民經紀人和熱心扶貧開發工作的鄉村幹部及科技能人參加和建設扶貧專業合作組織的積極性、創造性。
三、落實相應的支持措施。國家和我省圍繞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的發展,在財政補貼、稅收、信貸、註冊登記等方面先後制定了若干扶持政策,各市、縣扶貧辦在認真學習研究有關政策的同時,要幫助扶貧專業合作組織,享受國家和我省的有關政策和措施。要為農民提供系列化服務,不斷完善鼓勵政策,解決其在生產運營和運行管理中遇到的困難。凡自願聯合起來,結成一定組織,無論規模大小,無論從事種植、養殖還是加工、經營和服務,只要有民主制定的章程,以服務民眾、脫貧致富為宗旨,有利於產銷銜接和農民增收,應一律視為扶貧專業合作組織,都應享受國家和我省支持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優惠政策。根據扶貧工作的特點,在支持符合條件的貧困戶發展增收脫貧項目的同時,要在扶貧貸款貼息、勞動技能培訓、科技示範等方面對扶貧合作組織積極予以支持。
此通知
二○○六年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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