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推進郵政報刊亭建設的通知

《關於推進郵政報刊亭建設的通知》是河北省郵政管理局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9年12月29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推進郵政報刊亭建設的通知
  • 主題分類:郵政
  • 發布日期:2009年12月29日
  • 發布機構:河北省郵政管理局
檔案原文
各設區市文明辦、規劃局、公安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新聞出版局;省郵政公司:
郵政報刊亭是郵政設施的組成部分,也是社會主義文化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新時期黨的重要的宣傳輿論陣地。在宣傳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普及科學文化知識,促進精神文明建設,滿足人民民眾文化需求,繁榮我省文化市場,鞏固掃黃打非成果,推進文化強省建設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建設好,管理好,使用好郵政報刊亭是配合我省“三年大變樣”工程,完善城市功能,提升文化品味,光大城市形象的重要舉措。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河北省郵政管理規定》和《中央文明辦、建設部、公安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新聞出版署、國家郵政局關於在全國城鎮建設報刊零售亭的通知》(國郵聯〔2000〕452號)精神,現就推進我省郵政報刊亭建設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把郵政報刊亭建設作為精神文明陣地建設和綜合便民服務視窗的重要內容,納入城鄉規劃,通盤考慮。有計畫地在城市和具備條件的鄉鎮興建一批式樣美觀、相對穩定的郵政報刊亭,力爭在1到2年內使我省郵政報刊亭總數在全國達到中等偏上水平。
二、郵政企業作為報刊發行的國有主渠道,負責郵政報刊亭的投資建設工作,要結合本地區郵政報刊亭現狀,協調配合有關部門,按照郵政報刊亭設計規範和標準制定建設規劃,加大投資力度,切實保證郵政報刊亭建設所需資金落實到位。
三、省郵政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協調,幫助郵政企業解決郵政報刊亭建設當中存在的問題。各級文明辦、城建、公安、工商行政管理、新聞出版、文化市場管理等相關部門要大力支持郵政報刊亭的建設,按照各自職能做好郵政報刊亭的規劃、選址、辦證工作,並適當減免費用。
四、各級郵政企業要加強對郵政報刊亭經營者的教育和培訓,必須依法經營,文明服務,要擺放一定比例的黨報黨刊,嚴禁銷售非法出版物,同時做好郵政報刊亭及周邊衛生工作,不得影響市容。
五、郵政報刊亭作為郵政設施受《郵政法》保護,郵政企業應當對其進行經常性維護,保證正常使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損毀郵政報刊亭或者影響郵政報刊亭的正常使用。
河北省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辦公室
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河 北 省 公 安 廳
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河北省新聞出版局
河北省郵政管理局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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