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推動漢中市城市停車設施發展實施意見的通知

2022年2月11日,漢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市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於推動漢中市城市停車設施發展實施意見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加快補齊城市停車供給短板,著力解決“停車難”等突出問題,進一步改善城市交通環境,推動高質量發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推動漢中市城市停車設施發展實施意見的通知》
  • 頒布時間:2022年2月11日
內容解讀,

內容解讀

新建住區嚴格按規劃配建停車位,老舊小區可擴建停車場
為有效保障市民基本停車需求,《通知》要求,新建居住區和公共建築必須嚴格按照配建標準建設停車位,進一步加強建設項目事中事後監管。結合老舊小區、老舊廠區、老舊街區、老舊樓宇等改造,因地制宜擴建新建停車設施。鼓勵通過內部挖潛、片區綜合治理和停車資源共享等方式,創新停車設施共建、共管、共享模式。
醫院、學校等區域鼓勵開展機械立體停車位改造
為進一步改善市民出行停車環境,合理滿足出行停車需求,《通知》要求,重點圍繞醫院、學校、辦公樓、商業區、工業區、旅遊景區等停車矛盾比較突出的區域,區分不同時段和時長停車需求,合理確定停車設施規模,通過深入挖掘地上、地下空間資源新建公共停車場。
鼓勵符合條件的停車場開展機械立體停車位改造,進一步增加泊位數量。適當控制公共運輸比較完善的區域停車設施建設規模,鼓勵綠色出行。
鼓勵景區、小區、單位停車資源開放共享
鼓勵旅遊景區、體育場館等公共設施停車場在空閒時段向社會開放。鼓勵城鎮老舊小區居民夜間有序利用周邊道路停放車輛。
支持機關、企事業單位在加強安全管理和保證行政辦公正常運行前提下,有序適度向社會開放停車設施。
鼓勵居住社區在保障安全和滿足基本停車需求的前提下,將部分日間閒置車位向社會車輛開放。
鼓勵醫院、學校、商業綜合體等夜間閒置車位向周邊居住社區開放,探索有償使用、收益分享經營模式,進一步滿足不同時段差異化停車需求。
推進停車泊位編碼套用,促進停車信息共享
為最佳化漢中停車信息管理,《通知》要求,推進停車泊位編碼套用,探索建立城市停車設施備案和停車基礎信息數據採集機制,規範形成停車設施資料庫,依法依規向社會公開停車場位置、泊位等信息,打通信息數據壁壘,促進停車信息共享。
停車位不低於10%,配建汽車充電設施
此外,《通知》要求,要根據實際,按照大型公共建築物、公共停車場新建停車位不低於10%的比例配建或預留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安裝條件,並同步加強建設項目事中事後監管,對未按規定建設或預留的予以整改。
到2025年,中心城區基本建成獨立建設和配建停車設施為主、路外公共停車設施為輔、路內停車為補充的城市停車系統,社會資本積極參與,停車資源高效利用,停車設施智慧型便捷,城市停車規範有序,居住社區、醫院、學校、交通樞紐等重點區域停車需求基本滿足。
到2035年,布局合理、供給充足、智慧型高效、便捷可及的城市停車系統全面建成,為區域中心城市建設提供有力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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