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查意見的公示

《關於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查意見的公示》是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2016年10月26日印發的一份檔案。

各省、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直轄市建委、北京市規委,江蘇省、山東省建管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國務院有關部門建設司(局),總後營房部工程管理局,國資委管理的總公司,各有關企業:
按照《行政許可法》及有關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管理規定,我部對近期申請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的申報材料進行了審查,現將審查意見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網站予以公示,請有關主管部門通知企業查閱。
本次資質審查意見的公示內容包括:企業申報材料中的人員情況,代表工程業績情況及審查意見(點擊“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網站主頁→建築市場監管→建設工程企業申報資質基本信息公開欄”,即可查詢企業申報的人員、業績情況。審查意見分為同意和不同意兩種)。公示時間為:2016年10月26日至2016年11月8日。
如企業對申報的人員、業績情況及審查意見有異議,可在公示期間以書面形式提供陳述材料,經原初審單位確認並加蓋本單位印章後報送我部辦公廳,逾期不予受理(郵寄的陳述材料以郵戳日期為準)。採用電子化申報的,除省級初審部門的公函及加蓋省級初審部門公章的《初審部門審查意見表》外,其他陳述證明材料均需通過資質申報和審批系統進行電子化申報。陳述材料由初審單位統一上報,並附報送陳述材料的公函,企業不應隨行。如原初審單位委託企業報送的,陳述材料應由初審單位密封並加蓋印章,同時攜帶初審部門報送陳述材料的公函。任何有關單位及個人,如對企業申報資質情況有異議的,均可向我部建築市場監管司或辦公廳反映情況,單位反映情況需加蓋公章,個人反映情況需簽署真實姓名並留下聯繫電話、地址和郵政編碼。
凡對公示意見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請直接向我部建築市場監管司諮詢。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201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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