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實施“十項民心工程”環保任務分解的通知

《關於實施“十項民心工程”環保任務分解的通知》是河北省環保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9年05月31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實施“十項民心工程”環保任務分解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環辦發(2004)13號
  • 發布單位:河北省環保廳
  • 發布日期:2009年05月31日
檔案全文,二、 職責分工,三、 工作目標和要求,

檔案全文

局有關處室、局屬有關單位:
為將省委、省政府“十項民心工程”中涉及環保的內容落到實處,經局領導研究,決定成立省環保局實施“十項民心工程”領導小組,並將有關工作任務分解到相關處室和局屬有關單位。現將有關情況通知如下:
一、 省環保局實施“十項民心工程”領導小組構成
領導小組組長:姬振海
領導小組副組長:楊智明
牽頭處室:污控處
配合部門:局辦公室、計財處、科技處、監管處、自然處、稽查大隊、監察總隊、監測站、宣教中心、記者站、信息中心

二、 職責分工

污控處:細化省委、省政府“十項民心工程”中涉及環保的目標任務,將有關要求下發各市,將局內有關任務分解到相關部門。組織全省創建環保模範城市工作和環境保護先進企業評選工作。抓好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計畫、河北省碧海行動計畫的實施和南水北調工程的污染防治工作。組織實施二氧化硫控制區工作計畫。按季度調度各市及局內有關情況,及時向省委、省政府報告。配合省委、省政府開展相關督導、檢查工作。對實施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提交局領導和相關處室討論解決。負責階段性工作總結。
辦公室:負責聯繫省委督察室有關民心工程的工作,及時組織上報和發布我省環保系統有關民心工程實施情況、取得成果的信息。
計財處:及時調度我省各類環境保護規劃、計畫的實施情況,督促加快列入規劃計畫項目的實施進度。嚴格控制全省污染物排放總量,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達到年度計畫要求。積極支持環境問題敏感與人民民眾生活密切相關的污染治理項目建設。
科技處:組織推行循環經濟、清潔生產工作,建設生態工業園區,繼續開展ISO14000創建工作,從源頭上減少污染物排放總量。
監管處:開展建設項目環保執法檢查工作,嚴格建設項目環保審批,及時掌握並匯總全省違法建設項目查處情況。
自然處:組織生態示範區、優美小城鎮、生態村創建工作,加大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加快治理畜禽養殖污染。
稽查大隊:做好省長環保熱線和環境舉報的有關工作,及時解決民眾舉報的有關環境保護熱點問題。繼續開展清理整頓不法排污企業專項行動,嚴厲打擊危害人民民眾生活的環境違法行為。做好農作物秸桿禁燒工作,為保障城市、機場、交通等環境做出努力。
監察總隊:加強企業污染治理設施的日常監管,嚴厲打擊偷排偷放污染物、不正常運行治污設施的行為。
監測站:定期報告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情況和城市空氣品質情況。做好農產品產地環境質量監測單位的資質認證和監督檢查工作。
宣教中心:組織全省綠色單位創建工作。組織新聞媒體及時對我省環保系統實施民心工程的情況進行報導。
記者站:及時在地方版對我省環保系統實施民心工程的情況進行報導。
信息中心:在我局網頁上設立民心工程專欄,及時發布我省環保系統有關民心工程實施情況、取得成果的信息。

三、 工作目標和要求

1、落實集中式水源地環境保護區劃,讓民眾喝上乾淨的水。2004年全省(含城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95%,2007年達到100%。此項工作將作為全省“嚴肅查處不法排污企業,保障民眾健康”專項行動的重點。
2、結合《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計畫》、《渤海碧海行動計畫》等計畫的實施,加快城市污水處理廠建設。2004-2007年,全省城市污水集中處理率分別達到45%、48%、51%、55%。
3、控制污染物排放總量,改善城市環境質量。省會城市2004-2007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別比上年減少5個百分點,其他城市減少4個百分點。到2005年,國家重點城市空氣品質基本達到國家二級標準,省會城市達到國家二級標準。
4、發揮典型帶動作用,開展各類創優工作。2004年,廊坊、秦皇島要達到國家環境保護模範城市要求,2005-2007年,全省分別有20%、35%、50%的城市達到省級環境保護模範城市要求。2004-2007年,全省每年創建環境優美城鎮4-5個。每年申報國家級生態示範區試點10個,每次爭取2-3個示範區試點通過國家驗收。每年有100家企業達到環境保護先進企業要求。每年有100家單位達到綠色單位要求。
5、各有關部門要把落實“十項民心工程”環保工作任務,作為全年工作重點抓緊抓好,務求工作實效,嚴禁做表面文章。各部門的工作情況要及時和信息發布、宣傳報導部門溝通,以及時將我省環保系統落實“十項民心工程”環保工作情況向社會公開,接受民眾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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