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增加信貸投放進一步推動許昌市經濟社會發展意見

關於增加信貸投放進一步推動許昌市經濟社會發展意見,頒布於2011-3-3。

法規頒布,法規內容,

法規頒布

關於增加信貸投放進一步推動許昌市經濟社會發展意見
金融保險
許政辦20號
許昌市政府
2011-3-3

法規內容

為了認真貫徹國家穩健的貨幣政策,更好地發揮金融的槓桿和核心作用,根據市委經濟工作會和全市“兩會”精神,現就增加信貸投放、進一步推動許昌市經濟社會發展提出如下意見。
一、認真貫徹執行穩健貨幣政策,努力為我市爭取更多的信貸支持。2011年,我國穩健貨幣政策的基本要求是“總體穩健、調節有度、結構最佳化”。在社會融資總量確定的條件下,為我市爭取更多信貸資源是各家銀行業金融機構的一項重要工作。市農發行和各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銀行要積極向上級行申報項目,擴大我市企業的授信額度。各法人金融機構要科學制定信貸規劃,按照35%、29%、20%、16%的比例分季投放,實現金融機構自身效益和社會效益的良好結合。人民銀行、銀監局要積極支持全市金融機構用足用活信貸規劃,為我市經濟發展爭取更多信貸支持。
二、認真落實“3611”投資促進計畫,滿足重點項目建設資金需要。建立市金融辦、人民銀行、銀監局、發改委、工信局等部門組成的協調機制,積極做好重點企業和重點項目的對接工作。市發改委、工信局要建立健全企業項目儲備庫,認真收集企業固定資產投資和流動資金需求,每季度初向金融機構推介一次。人民銀行每季度要組織召開一次金融機構項目對接會,實現貨幣信貸政策和產業政策、企業項目和銀行資金的有效銜接。市金融辦、人民銀行、發改委、工信局每季度要組織召開一次政銀企項目洽談會,做好銀企項目簽約和資金落實的督促工作。各金融機構要對工業、現代服務業、社會事業、城市基礎設施和城中村改造、農林水利、交通等6個領域的100個重點項目和產業集聚區的重點企業認真研究,積極提供信貸資金支持,促進項目建設早竣工、早投產、早見效。
三、積極開展金融服務方式創新,大力支持中小企業做大做強。各金融機構要進一步加大對中小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儘量滿足企業的資金需求。要切實加強企業財務輔導,對中小企業財務輔導的數量要比去年增長10%以上;加大信貸產品創新力度,對企業實行差異化服務,積極探索小額無抵押貸款、存貨融資、應收賬款抵押、訂單融資、貿易融資、信託融資、金融租賃等更加積極靈活的融資方式,滿足中小企業資金需求。今年全市中小企業新增貸款的增長幅度要高於全市新增貸款增長平均水平。
四、繼續推進農村金融產品創新,促進“三農”經濟快速發展。各金融機構要加大農村信貸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力度,積極做好成熟產品的推廣複製工作。要把創新“三農”擔保方式、拓寬抵質押範圍、完善風險分擔機制為切入點,大力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林權和智慧財產權等質押業務,積極探索支持農戶和大學生村官等新的信貸產品。要加大對農村基礎設施、縣域城鎮建設、城中村改造和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信貸支持,加快促進農業產業化轉型升級和農業結構調整,今年全市涉農貸款增長的幅度要高於全市新增貸款增長平均水平。
五、加大金融政策支持力度,努力做好對民生信貸的支持。繼續按照“創業培訓+小額擔保貸款+信用社區”相結合的模式,大力開展小額擔保貸款業務,加大對大中專畢業生、轉業退役軍人、失業人員、殘疾人等弱勢群體的支持。紮實開展爭創國家級創業型城市活動,為巾幗創業、農民工返鄉創業和大學生村官創業提供資金支持。積極開展生源地助學貸款業務,保證貧困家庭學生助學貸款及時發放。大力支持廉租住房、經濟適用房、公共租賃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設的資金需求,努力改善我市低收入居民的住房條件。
六、充分發揮金融槓桿作用,大力支持城鎮化建設。各金融機構要以許昌新區建設和產業聚集區發展為載體,按照突出特色、培育集群、形成鏈條、實現循環的原則,重點支持主導產業迅速發展壯大,增強輻射帶動能力,形成群體優勢;要進一步完善服務層次,提高金融服務水平,促使一批“小巨人”企業快速成長,迅速提升產業聚集區在全市經濟發展中的地位,促進產城融合,進一步推動我市城鎮化快速發展。
七、積極運用多種融資工具,努力拓寬融資渠道。充分發揮直接融資成本低、靈活性強的特點,努力推動更多企業上市,今年力爭1-2家企業實現上市,推動2-3家企業完成上市輔導報備,2家以上企業上報ipo申請。金融機構要進一步做好金融創新工作,用好用活信用證、保函、保理、銀團貸款等新型信用工具,增加對上市預備隊企業的資金支持。積極推進許繼電氣等上市企業再融資,力爭實現再融資突破10億元。繼續推進中小企業集合債券、短期融資券、信託、產(股)權轉讓、融資租賃、典當拍賣、項目bt、bot等方式融資,進一步做好市縣重點項目bt融資和信託發行工作。
八、加快金融機構設立步伐,積極發展壯大金融業。積極引進外埠股份制商業銀行,確保民生銀行許昌分行正式開業;推進許昌銀行設立異地分支機構,力爭年內鄭州分行開業;加快農村信用社體制改革,力爭年內組建2家農村商業銀行;積極創造條件,力爭年內開辦2-3家村鎮銀行;規範擔保公司業務,擴大貸款擔保範圍;引導民間資本投向實體經濟。
九、加大信貸結構調整力度,促進我市經濟結構最佳化升級。各金融機構要堅持“區別對待、有扶有控”的原則,認真落實產業政策與信貸政策,加大對“三農”、中小企業、新興產業、節能環保、高端製造等實體經濟的信貸支持。同時,嚴格控制對高耗能、高排放、產能過剩行業的貸款,努力在信貸結構最佳化中實現信貸總量的合理投放。要進一步加大對金融機構新增貸款的獎勵和信貸政策導向效果評估力度,引導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提高貫徹執行信貸政策的主動性和自覺性,推動我市經濟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
十、加強社會信用建設,為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提供良好的金融生態環境。人民銀行要加強社會徵信管理,進一步完善我市個人和企業信用資料庫,更好地為企業和個人提供信用查詢服務。各級各部門要緊密配合,齊抓共管,嚴厲打擊逃廢銀行債務行為,依法維護金融機構債權。加強金融政策法規的宣傳力度,堅決打擊非法集資、非法設立金融機構和非法開展金融業務的活動。加強金融穩定協調機制建設,防範化解潛在的金融風險,營造良好的金融生態環境,進一步促進我市經濟社會平穩較快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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