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堅決糾正和防止紀律處分決定執行不到位問題的通知

《關於堅決糾正和防止紀律處分決定執行不到位問題的通知》是中央紀委辦公廳為切實維護紀律的嚴肅性和權威性,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紀律處分決定執行工作印發的。

正式印發,主要內容,

正式印發

2019年1月,為切實維護紀律的嚴肅性和權威性,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紀律處分決定執行工作,中央紀委辦公廳印發《關於堅決糾正和防止紀律處分決定執行不到位問題的通知》,要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機構)充分發揮統籌協調作用,會同組織部門、受處分人所在單位等,採取自查自糾、交叉檢查、隨機抽查等方式,對黨的十八大以來辦結案件的黨紀政務處分決定執行情況開展一次全方位“拉網式”檢查。近年來已開展過專項檢查的,要針對薄弱環節和易發多發問題開展“回頭看”。

主要內容

通知強調,紀律處分決定執行工作是紀律審查的“最後一公里”,全面及時、不折不扣地執行紀律處分決定,對於發揮紀律處分決定的懲戒、警示、教育作用,鞏固反腐敗鬥爭成果,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級黨委(黨組)及紀檢監察機關(機構)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覺悟,認真履行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將紀律處分決定執行工作作為一項嚴肅的政治任務切實抓緊抓實。
通知要求,專項檢查工作應於今年上半年完成,並及時向上級紀檢監察機關報告。要壓實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對於檢查中發現的紀律處分決定執行不到位、不規範問題,責令有關單位限期整改;對於一些長期執行不到位的案件,要實行掛牌督辦、銷號管理。對規避執行、蓄意變通、整改不力的責任單位和人員,要視情節予以嚴肅問責、絕不姑息;要敢於揭短,對典型問題公開通報曝光,發揮警示教育作用。
通知指出,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機構)要把紀律處分決定執行中存在的問題作為提升紀律審查工作質量的突破口和著力點,聚焦紀律處分決定宣布和歸檔、職務級別和工資等相關生活待遇調整、處分影響期內年度考核及評先評優等關鍵環節,建立健全處分執行內容告知、處分執行公示等制度體系,並依託紀檢監察系統信息化建設,探索構建紀律處分執行數據平台,不斷提高工作的制度化、規範化及信息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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