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啟用重慶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費專用繳款書的通知

市人力社保局《關於啟用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專用繳款書的函》收悉,為切實做好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經研究,決定在我市啟用“重慶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費專用繳款書”(以下簡稱“專用繳款書”),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專用繳款書”用於我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取我市範圍內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時,開具給繳費人的法定專用票據。
二、“專用繳款書”為無碳複寫紙,共五聯,堡采籃慨第一聯為收據聯,第二聯為受理銀行記賬憑證,第三聯為受理銀行返回開票單位的受理通知,第四聯定全堡為經辦機構記賬聯,第五聯為經辦機構存根聯。(具體式樣見附屬檔案)
三、按照《重慶市財政票據管理辦法》的規定,“專用繳款書”由重慶市財政局統一印製喇祝,同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到同級紋料犁財政部門領朵堡喇購,並建立健全“專用繳款書”使用、登記、保管、核銷責放愚鍵茅任制度。“專用繳款書”是全市統一使用的社會保險資金專用憑證,各商業銀行不得拒收或拒付。
四、“專用繳款書”從2009年8月1日起啟用。納入我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的區縣,應及時做好“專用繳款書”準備工作,確保我市城鄉居民懂凳捆養老保險基金的徵收。
五、請各商業銀行及時將本通知轉發至轄區內各網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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