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同意政府採購協定的決議

基本介紹

  • 條約分類:貿易
  • 簽訂日期:1994年04月15日
  • 生效日期:1994年04月15日
  • 時效性:現行有效
  • 條約種類:其他
  1.部長們提請根據世界貿易組織協定附屬檔案4(2)中的政府採購協定建立的政府採購委員會澄清下列各點:
(1)有興趣根據政府採購協定第24條第2款規定加入的成員方應將其意向函告世界貿易組織總幹事,並提交有關資料,包括提供一份與協定有關條款,特別是與第1條和第5條有關的附錄1中的實體名單提議。
(2)上述函件應分發給本協定各簽字方。
(3)有興趣加入的成員方要就其加入本協定的各項條件與簽字方進行磋商。
(4)為了便利於加入,如果有興趣加入的該成員方或本協定的任何其他一個簽字方有此請求,委員會將設立一個工作小組。該工作小組應檢查:①申請國提出的請求;②關於在各簽字方市場的出口機會的有關信息,這些信息應將申請國現有的和潛在的出口能力以及各簽字方在申請國市場的出口機會都考慮在內。
(5)當委員會達成包括機構名單在內的加入條款決定時,該新加入成員方要將闡明所議定條款的加入書交存多邊貿易組織總幹事。新加入成員方機構名單的英文、法文和西班牙文文本將作為本協定的附屬檔案。
(6)在世界貿易組織協定生效日以前,上述程式在細節上作了必要修改後,將適用於有興趣加入的1947關貿總協定各締約方,指定給世界貿易組織總幹事的任務將由1947關貿總協定各締約方的總幹事來執行。
2.注意到委員會的決定是在意見一致的基礎上作出的,還注意到第24條第11款的非適用條款對任何成員方均有效。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