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台灣回歸祖國實現和平統一的方針政策

簡稱“葉劍英‘九條方針’”。1981年9月3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葉劍英對新華社記者發表談話,闡述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關於台灣回歸祖國、實現和平統一的九條方針政策。主要內容是:建議舉行中國共產黨和中國國民黨兩黨對等談判,實行第三次國共合作,共同完成祖國統一大業。海峽兩岸各族人民迫切希望互通音訊、親人團聚、開展貿易、增進了解,建議雙方共同為通郵、通商、通航、探親、旅遊以及開展學術、文化、經濟、體育交流提供方便(後簡稱為“三通”、“四流”),達成有關協定;提出國家實現統一後,台灣可作為特別行政區,享有高度的自治權,並可保留軍隊;台灣現行社會、經濟制度不變,生活方式不變,同外國的經濟、文化關係不變;私人財產、房屋、土地、企業所有權、合法繼承權和外國投資不受侵犯;台灣當局和各界代表人士可擔任全國性政治機構的領導職務,參與國家管理。九條方針的提出,對促進兩岸關係的全面發展產生了積極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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