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取消資產階級常備軍的法令

關於取消資產階級常備軍的法令,1871年法國巴黎公社關於用國民自衛軍取代資產階級國家舊軍隊的法令。1871年3月29日頒布。內容有三條:廢除徵兵制;除國民自衛軍外,任何軍事力量,均不得建立或調入巴黎;國民自衛軍由一切能服軍役的公民組成。這項法令的頒布,是巴黎公社摧毀資產階級國家機器,建設無產階級國家政權的又一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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