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2019年全省住建系統幹部教育培訓計畫的通知

《關於印發2019年全省住建系統幹部教育培訓計畫的通知》是河北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9年04月11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印發2019年全省住建系統幹部教育培訓計畫的通知
  • 發布機構:河北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 發布日期:2019年04月11日
  • 發文字號:冀建辦人教函〔2019〕2號
檔案原文
機關各處室,廳屬各單位:
  《2019年全省住建系統幹部教育培訓計畫》已經廳領導同意,現予印發。請相關處室、單位按照計畫要求及時間節點抓好落實,全面完成培訓任務。
  一、做好培訓預案。各培訓主辦處室、單位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實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精神,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住房城鄉建設各項工作部署,緊緊圍繞建設高素質專業化幹部隊伍,加強政治素養、政治能力教育培訓,提高專業能力、培育專業精神,增強各級幹部推動住房城鄉建設事業創新發展、綠色發展、高質量發展的本領,不斷提高適應新時代、實現新目標、落實新部署的能力。要進一步加強培訓需求調研,最佳化培訓內容,精心設計課程,提高課程設計的契合度,突出實踐案例教學,不斷提高培訓針對性和實效性。加強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培養,注重年輕幹部教育培訓。
  二、規範培訓行為。各培訓主辦處室、單位要堅持從嚴治學,加強培訓過程管理,強化學風建設,切實履行培訓辦班主體責任,提高培訓班的管理水平。開展培訓要擇優選擇黨校(行政學院)、幹部學院、高校培訓基地以及組織人事部門認可的其他培訓機構承辦,不得到高級賓館、風景名勝區安排培訓,不得發放高檔消費品和紀念品。要嚴格培訓經費的管理和使用,培訓費用支出嚴格控制在預算分解的開支範圍和標準內,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學員派出單位攤派或轉嫁負擔。培訓對象範圍原則上不得下延至縣(市、區)及以下,組織培訓的工作人員控制在參訓人員數量的10%以內,最多不超過10人。
  三、認真執行培訓計畫。各處室、單位未經批准不得計畫外辦班。培訓主辦單位在印發培訓通知前,要與廳人教處會簽,對於培訓時間待定的班次,最遲要在9月底前完成培訓。主辦、協辦單位要按標準化要求進行教學質量評估,於培訓結束後15日內將培訓工作總結報廳人教處。
  附屬檔案:2019年全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幹部教育培訓計畫.xls
  
  
   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公室
  2019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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