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編號
發改經貿[2008]1185號
通知內容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財政廳、農業廳、糧食局、物價局、農業發展銀行分行,中儲糧有關分公司: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切實加強農業基礎建設進一步促進農業發展農民增收的若干意見》(中發[2008]1號)精神,做好今年小麥收購
工作,保護種糧農民利益,經國務院批准,現將《2008年小麥最低收購價執行預案》(以下簡稱《預案》)印發給你們,並就做好小麥收購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確最低收購價格水平、執行區域和時間。2008年小麥最低收購價格水平,白小麥(標準品,下同)每市斤0.77元,紅小麥、混合麥每市斤0.72元。執行區域為河北、江蘇、
安徽、山東、河南、
湖北等6個小麥主產省。
今年小麥最低收購價執行預案適用時間為2008年5月21日至9月30日。在此期間,當小麥市場價格低於最低收購價格時,由中儲糧總公司和有關省地方儲備糧管理公司(或單位)按照最低收購價格,在上述小麥主產區掛牌收購農民交售的小麥。具體操作時間和實施區域由中儲糧分公司根據市場情況商省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和農業發展銀行省分行確定,並由中儲糧總公司報國家糧食局備案。
二、嚴格執行新的小麥國家標準。新的《小麥》國家標準(GB1351-2008)已於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按照小麥新的國家標準規定,白麥分為硬質白小麥和軟質白小麥,其中種皮為白色或黃白色的麥粒不低於90%,硬度指數不低於60的為硬質白小麥,硬度指數不高於45的為軟質白小麥。紅麥分為硬質紅小麥和軟質紅小麥,其中種皮為深紅色或紅褐色的麥粒不低於90%,硬度指數不低於60的為硬質紅小麥,硬度指數不高於45的為軟質紅小麥。不符合以上標準的為混合麥。
各地要按照上述規定和《國家糧食局關於實施新〈小麥〉國家標準的通知》(國糧發[2008]3號)的有關要求,切實做好收購過程中執行新標準的各項工作。
三、引導各類糧食經營企業積極入市收購新糧。
新糧上市後,各級政府和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引導和鼓勵各類糧食經營和加工企業履行收購義務,積極入市收購新糧。中央和地方儲備糧的承儲企業應積極入市收購新糧用於輪換。國有和國有控股糧食企業要按照《糧食流通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切實發揮主渠道作用。農業發展銀行要積極為各類收購主體入市收購提供信貸支持,保證具備貸款條件的國有和國有控股糧食企業資金供應。
四、加強對最低收購價小麥的監管。
今年預案執行期間,中央和地方儲備糧的承儲企業以及承擔小麥最低收購價收儲任務的庫點一律不得直接和間接購買國家拍賣的最低收購價小麥。各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和中儲糧總公司及其相關分公司要加強監管,切實防止收購中出現“轉圈糧”等問題。中儲糧總公司及其相關分公司執行最低收購價政策收購的小麥,糧權屬國務院,未經國家批准不得動用。中儲糧相關分公司要與委託收儲庫點簽訂委託收購契約,明確有關政策及雙方權利、義務等,保證收購入庫小麥的數量真實、質量可靠。預案執行結束後,要及時進行審核驗收。
五、加強對小麥收購工作的領導。
各地方、各部門要按照預案的要求,高度重視,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密切配合,認真做好今年小麥最低收購價執行預案的各項準備和組織實施工作。各地要抓緊騰倉並庫和倉庫維修,抓好托市糧食銷售和移庫,確保新糧收購倉容。各省有關部門要在省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認真研究、及時解決小麥收購中出現的矛盾和問題,確保小麥收購工作的順利進行。
附屬檔案:2008年小麥最低收購價執行預案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 政 部
農 業 部
國 家 糧 食 局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
中國儲備糧管理總公司
二○○八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