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福建省終身教育促進條例》的有關規定,並參照福建省終身教育促進委員會《關於實施〈福建省終身教育促進條例〉的試行意見》成員單位職責分工的辦法,現制定我市終身教育促進委員會成員單位的職責分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印發《龍巖市終身教育促進委員會成員單位的職責分工》的通知
- 編號:龍政辦〔2007〕175號
- 發布時間:二○○七年九月七日
- 檔案類別:通知
通知正文:,職責分工,
通知正文:
市直有關單位:
現將《龍巖市終身教育促進委員會成員單位的職責分工》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職責分工
1、市委組織部:負責學習型黨組織的創建工作。
2、市委宣傳部:負責《條例》的宣傳工作,指導各級黨政機關、社會團體等單位把宣傳《條例》作為一項重要任務,有針對性地廣泛宣傳《條例》,推動終身教育健康發展。
3、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指導企業建立職工培訓制度,組織職工參加職業技能培訓,負責城鎮失業人員、農村進城務工人員、失地農民、殘疾人員職前職後掌握職業技能和知識的教育培訓,負責由職業技能鑑定機構對成績合格者按照國家規定發放職業資格證書,負責建立並將各類培訓信息收入公共信息網路,為單位和個人提供免費政策諮詢和信息查詢。
4、市農辦:負責組織開展適合農民掌握農業實用技術和農業生產經營所需的教育培訓,並為農民參加農業實用技術培訓提供相應的扶持措施,負責組織實施國家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的“陽光工程”。
5、市編辦:負責檢查終身教育促進委員會成員單位在各自職責範圍內落實終身教育職能的情況。
6、市老乾局:負責協調有關涉老部門開展老年公民提高身心健康的教育培訓和活動;協調各級老年人活動中心等社會公益場所和設施,在“活動日”免費向公民開放,有條件時,有關場所和設施應逐步對未成年人實行全年免費開放。
7、市發改委:負責在制定各地社會事業發展規劃時,把發展終身教育事業作為政府的工作目標之一,認真制定規劃,創造性地開展工作,不斷滿足公民對終身學習的需求。
8、市經貿委:負責組織民營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參加現代管理培訓,組織實施民營企業創業輔導培訓。
9、市教育局:負責協調有關部門依法規範各類教育培訓行為,按國家規定發放有關培訓證書;會同民政局負責抓好社區教育工作,使社區逐步完善社區教育設施建設,滿足社區居民教育培訓和活動的需要;負責協調組織“活動日”的具體活動;負責組織召開市終身教育促進委員會工作會議,研究提出指導全市終身教育工作的有關政策措施,組織協調、指導、推動和評估全市終身教育工作,為市政府有關終身教育的決策提供意見和建議;負責社區教育實驗區的創建工作。
10、市科技局:協調各級科技館等社會公益場所和設施,在“活動日”免費向公民開放,有條件時,有關場所和設施應逐步對未成年人實行全年免費開放。
11、市民政局:負責抓好社區教育工作,使社區逐步完善社區教育設施建設,滿足社區居民教育培訓和活動的需要;負責學習型城市、學習型社區(鄉村)的創建工作。
12、市人事局:負責組織公務員各種培訓,機關、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與工勤人員的繼續教育和技能培訓,並發放相關證書;負責學習型機關的創建工作。
13、市文化與出版局:協調各級圖書館、文化館、博物館、美術館、紀念館等社會公益場所和設施,在“活動日”免費向公民開放,有條件時,有關場所和設施應逐步對未成的人實行全年免費開放。
14、市體育局:協調各級體育館等社會公益場所和設施,在“活動日”免費向公民開放,有條件時,有關場所和設施應逐步對未成年人實行全年免費開放。
15、市中華職教社:積極開展對終身教育工作的調查研究、理論研究、經驗交流,抓住實踐中存在的熱點、難點問題,有針對性地開展課題研究。
16、龍巖軍分區:會同教育局指導各大中國小校開展國防教育工作。
17、市總工會:負責學習型企業的創建工作,認真總結、推廣開展“創建學習型組織、爭做知識型職工”活動;協調各級工人文化宮等社會公益場所和設施,在“活動日”免費向公民開放,有條件時,有關場所和設施應逐步對未成年人實行全年免費開放。
18、團市委:負責青少年教育培訓和活動;負責學習型團組織的創建工作;協調各級青少年活動中心(青少年宮)等社會公益場所和設施,在“活動日”免費向公民開放,有條件時,有關場所和設施應逐步對未成年人實行全年免費開放。
19、市婦聯:負責婦女兒童的種類教育培訓和活動;負責學習型家庭的創建工作。
各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要認真落實終身教育職能,同時通力合作,共同推動我市終身教育事業持續健康發展。
龍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07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