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蒲亭鎮城鄉低保資金髮放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關於印發<蒲亭鎮城鄉低保資金髮放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是為了進一步規範城鄉低保工作,切實解決低保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完善城鄉低保管理長效機制,促進城鄉低保工作邁上新台階,確保低保制度的公正實施而印發的一份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印發《蒲亭鎮城鄉低保資金髮放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 檔案類型:政策通知
為了進一步規範城鄉低保工作,切實解決低保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完善城鄉低保管理長效機制,促進我鎮城鄉低保工作邁上新台階,確保低保制度的公正實施,根據《德安縣民生領域三個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民為本、為民解困、為民服務的核心理念,以操作制度化、管理規範化、結果公平化為目標。
二、工作重點及目標任務
(一)工作重點
檢查2009年城鄉低保金髮放情況,具體檢查低保對象確定是否準確,程式是否公開,是否存在“人情保”、“關係保”現象,低保資金髮放是否及時足額到位,有無滯留、挪用、擠占、套取低保行為。概括為“五查”:
1、查保障標準制定是否科學合理。查看保障標準是否達到省政府規定的要求並符合本地實際,能夠滿足困難民眾的基本生活需求;查看保障標準制定程式是否合法,是否經過認真調研測算、廣泛徵求意見、政府正式發文並向社會公布;查看保障標準是否及時調整,是否存在兩個保障標準。
2、查保障對象確定是否準確。查看鎮家庭收入聯合調查核算小組是否準確核定家庭收入情況,並按照家庭收入的核定與家庭實際生活水平的評估確定低保對象;查看是否做到按標施保,補差水平是否達到省政府民生工程要求;查看有無“人情保”、“關係保”現象,是否做到該保的一個不漏、不該保的一個不保。
3、查操作程式是否規範。查看是否堅持個人申請、村(居)評議、鎮評審、縣級審批的工作程式,對評議、評審、審批情況是否進行“三榜公布”,是否做到保障對象、保障標準、保障資金“三公開”,是否存在“隱瞞不報”現象。對一些有爭議的問題,是否邀請部分農民代表、人大代表、社會各界人士代表進行評議。
4、查規範管理是否到位。查看低保制度是否健全,配套政策法規體系是否完善;分類管理、動態管理、資金管理、檔案管理、監督管理是否到位,是否符合省廳要求並體現自主創新性;查看各村(居)社會救助信息網路是否暢通,數據錄入是否完成。
5、查資金髮放是否足額及時。查看低保資金是否實行社會化發放,城市低保金每月發放一次,農村低保金每季度發放一次;查看配套資金是否落實到位,有無滯留、挪用、擠占、套取低保金行為。特別要注意有的基層幹部以各種手段欺騙、控制低保對象,虛報冒領其低保金的行為。
(二)工作目標
1、堅持屬地管理的原則,鎮、村(居)對轄區內所有低保戶要重新審核認定,當前正在領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低保對象都要無條件的接受檢查和審核。
2、通過治理核查,重點解決“人情保”和“關係保”、審批手續不規範、低保檔案資料不齊全等問題,使全鎮低保對象總量降低。
3、通過治理核查,使我鎮低保工作達到“監管機制完善、審批手續規範、檔案資料齊全、進出渠道暢通、分類施保合理、資金髮放及時、服務便捷高效、改善條件、促進公開”的目標。
三、工作安排與步驟
全鎮城鄉低保專項治理時間從2月1日起至8月30日止,分四個階段進行。
1、動員部署階段(3月15日前)
召開專題會議,學習傳達省、縣關於專項治理工作的有關檔案和會議精神,對低保金專項治理工作進行動員部署,培訓工作人員,並下發實施方案。各村(居)要嚴格對照鎮制定的實施方案,組織相關人員認真學習有關檔案,明確專項治理工作的任務和要求,增強貫徹執行的自覺性和主動性,同時要加大教育宣傳力度,營造專項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圍。
2、自查自糾階段(3月16日—5月31日)
要以各村(居)為單位,堅持圍繞主查重點工作內容,認真開展自查,找準存在的問題,拿出解決問題的對策,將矛盾和問題消除在基層。要認真自查,嚴格要求,對不符合條件的保障對象要堅決清退,不講情面。各村(居)自查自糾情況於5月22日前報鎮專項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
3、督促整改階段(6月1日—7月31日)
鎮將組織對各村(居)進行重點督查,對自查自糾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進行整改,否則將追究鎮蹲點村(居)領導、村(居)負責人的責任,同時省、市也將組織督查組進行督查、縣組織鄉鎮進行交叉檢查。
4、檢查評估階段(8月1日—8月30日)
各村(居)要將活動的開展情況認真進行總結,形成書面材料於8月12日前上報鎮城鄉低保資金髮放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活動結束後,將對各村(居)開展活動的情況進行通報。
四、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為切實加強對全鎮城鄉低保資金髮放專項治理工作的領導,成立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由黨委副書記、鎮長過其好任組長,副鎮長余靜元任副組長,民政所、鎮紀委、社區辦等相關人員為成員。各村(居)要高度重視,安排專人負責,切實做好轄區低保專項治理工作。
2、確保社會穩定。各村(居)要精心組織,統籌安排,嚴格按照低保政策法規辦事,既不能放寬政策將不符合條件的對象納入保障範圍,也不能限制符合條件的應保人員享受低保。對矛盾突出的問題,要積極引導,妥善處理,防止工作方法簡單粗暴、激化矛盾,確保社會穩定。
3、強化長效管理。各村(居)要以此次集中專項治理行動為契機,認真總結城鄉低保工作的經驗,嚴格執行各項操作規程,進一步完善長效管理機制,推進我鎮城鄉低保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階。
4、嚴肅工作紀律。低保金髮放專項治理實行各村(居)行政主要領導負責制,堅決落實責任到人,對治理工作不重視、組織領導不力、工作敷衍了事、該清退未清退、治理效果不明顯的,對違背政策規定搞“人情保”的,對採取不正當手段騙取低保待遇、干擾低保管理秩序的,要依法依規進行嚴肅處理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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