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甘肅省2014年中國小補課亂收費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治理教育亂收費聯席會議辦公室、部分高等院校、廳直有關學校:

現將《甘肅省2014年中國小補課亂收費治理工作方案》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甘肅省治理教育亂收費廳際聯席會議辦公室

2014年6月3日

根據《甘肅省2014年規範教育收費治理教育亂收費實施方案》安排,為進一步規範教育教學秩序,切實減輕學生課業負擔,加強全省教育系統行風建設,維護教育系統良好形象,針對民眾反映強烈的部分學校和教師補課亂收費等違規行為,省教育廳決定在全省教育系統開展補課亂收費等違規行為專項整治行動,特制訂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強化治理責任落實,注重源頭預防,加強監督和檢查,嚴肅查處補課亂收費案件,規範學校和教師行為,切實解決人民民眾反映強烈的問題,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
二、工作目標
進一步規範教育收費行為,杜絕有償補課行為;進一步規範學校辦學行為,確保不延長學生在校時間、不組織學生集體補課;進一步規範教師從教行為,塑造良好師德師風。
三、工作任務
此次專項整治活動主要針對中國小教師利用寒暑假、雙休日、節假日和課餘時間組織有償補課,要求認真落實以下八方面內容:
(一)重點治理中國小校組織學生集體補課及以家長委員會、班委會等名義變相組織補課收取補課費等問題。
(二)重點治理中國小校利用寒、暑假和學生休息時間舉辦各種學習班、輔導班、補習班和特長班進行有償補課等問題。
(三)重點治理公辦、民辦中國小向社會培訓機構提供舉辦補課活動的場所和設施等問題。
(四)重點治理在職教師舉辦或參與社會上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組織的任何形式的輔導或補課並收取報酬等問題。
(五)重點治理在職教師利用職業便利為他人辦班補課提供生源從中獲利等問題。
(六)全面禁止教師擠占音樂、體育、美術、書法等課程違規補課。
(七)全面禁止教師以補課為名向學生收取資料費、考試費、早晚自習費。
(八)全面禁止學校領導指使、授意、默許、縱容教師在校內外辦班有償補課、有償家教。
四、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糾階段(6月1日至7月15日)。各校進行內部摸底調查,對存在的問題立即進行清理、登記、整改。要增強工作的預見性和主動性,對出現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及時採取有效措施加以治理,防止亂補課成風。要進一步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從改革體制機制、解決利益驅動問題入手,逐步剷除不正之風滋生的土壤,建立糾正和防範不正之風的長效機制,以民主監督為載體,建立監督制約機制,切實解決產生亂補課、亂辦班不正之風的深層次問題,切實維護民眾利益。
(二)暗訪巡查階段(7月16日—8月31日)。省教育廳將綜合運用信訪舉報、網路輿情等手段,抽調專門人員在重點時間節點(節假日、課餘時間等時段)深入檢查,堅決遏制補課亂收費現象的發生。對骨幹教師和學科帶頭人從事違規補課、有償家教的,由主管部門按批准許可權取消其相應稱號,對違規違紀的教師,責令其本人寫出書面檢查,退回違規所得,學校對其年終師德考核定為不合格,取消評先評優資格,降一級教師職務聘任,扣發獎勵性績效工資,在全省範圍內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調離其現工作單位並追究責任;未滿見習期的新教師從事違規補課、有償家教,延長試用期,情節嚴重的,解除聘用契約;對因如違規補課、有償家教造成安全等嚴重後果或釀成重大責任事故,根據規定給予紀律處分或由司法機關處理;對民辦中國小從事違規補課、有償家教的,吊銷其辦學許可證。
(三)重點督查階段(9月1日至9月30日)。在重點督查階段,省教育廳將派出多個工作組進行督查,每個市州原則上不少於2所學校,重點督查時段督查組將繼續實行“面向全校公布督查組舉報投訴方式”的模式,對涉及相關方面信訪舉報的學校,將進行全面核查。
(四)整改落實階段(10月1日至11月30日)。各市州、廳直有關學校要對檢查出的問題認真開展整改落實工作,形成整改報告,報駐廳紀檢組。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明確治理責任。全省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充分認識開展治理補課亂收費工作的重要性,要將其納入重要工作日程。要強化“一把手責任制”,各校校長是補課亂收費整治工作第一責任人,建立“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的制度,層層簽訂責任狀。對於發生亂補課的學校,實行“一案雙查”,除通報批評外,還要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領導責任。教育局與學校簽訂責任書,校長作為第一責任人與分管校長,分管校長與年級組長,年級組長與教師層層簽訂責任書,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重點學習《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中國小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甘肅省教師公約》、《甘肅省師德師風十不準》、《甘肅省教師師德考核標準與評價辦法》、《甘肅省2014年規範教育收費治理教育亂收費實施方案》、《甘肅省教育廳關於嚴禁中國小校利用節假日補課的緊急通知》、《教育部治理教育亂收費辦公室關於2013年上半年6起中國小補課亂收費典型案件查處情況通報》等相關檔案精神,要將有關要求印製家長信發給學生家長,保證傳達到每一位教師、每一位家長,確保教師、學生家長兩個層面100%全覆蓋、全知曉。每個教師要寫一篇治理違規補課、有償家教的體會,各學校要組織全體教師集體宣誓並簽訂《承諾書》。
(二)嚴肅查處,以實際成果取信於民。各市州要把對亂補課違紀案件的查處作為糾風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抓緊抓好。各市州教育局要公布舉報電話、信箱等途徑獲取舉報線索,對發現的違紀案件,要認真及時查處,切實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對於性質嚴重、情節惡劣、頂風違紀的典型案件,要進行公開處理,並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曝光,用實際工作成果取信於人民民眾,切實解決中國小教師有償補課的問題。
(三)建立長效機制,做好源頭防範工作。全省各級中國小要堅持“向課堂要質量”的原則,堅持正常的學校教學工作作息時間。各市州教育局要加大督查度,結合專項治理工作,進一步完善師德師風建設制度,重點整治與長期監管相結合,以社會、家長、學生的滿意程度作為衡量師德師風教育和規範教師行為的標準,要強化教育、強化監督,懲防並舉,綜合治理,確保專項治理工作取得明顯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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