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強血站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

《關於加強血站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是2012年衛生部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加強血站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
  • 發布時間:2012年5月29日
檔案發布,檔案內容,

檔案發布

衛醫政發〔2012〕3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為貫徹落實《醫療衛生服務單位信息公開管理辦法(試行)》(衛生部令第75號)有關規定,進一步做好血站信息公開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檔案內容

充分認識做好血站信息公開工作的重要性
血站信息公開是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醫療衛生服務單位信息公開管理辦法(試行)》的具體措施,有利於人民民眾了解采供血工作,增進社會信任;有利於血站進一步最佳化服務,提升社會滿意度。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和各血站要充分認識血站信息公開的重要性,本著維護獻血者合法權益、促進血站科學發展的原則,採取便利、快捷、有效的形式推進血站信息公開工作。
血站主動向社會公開的信息內容
血站及工作人員基本信息
1、血站依法執業登記情況。
2、固定採血點(室)和流動採血車備案信息。
3、醫護人員依法執業註冊情況及相關資質情況。
獻血服務信息
1、獻血流程。
2、獻血服務熱線及獻血服務網點的服務時間、地址、聯繫人和聯繫方式。
3、獻血者本人、配偶和直系親屬臨床用血費用報銷政策、程式及諮詢電話。
4、血液庫存預警信息。
5、獻血者的權利和義務。
6、獻血者健康諮詢的主要內容。
7、對獻血者告知的主要內容。
8、獻血注意事項。
9、血液檢測的主要項目。
10、不合格血液的處理流程。
11、向獻血者反饋所獻血液檢測結果和使用情況(為保護患者隱私,不提供受血者信息)。
12、無償獻血表彰的相關信息。
13、血站應當向社會公眾公開的其他相關信息。
財務信息
1、經過國家和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會同價格主管部門批准的各種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和收費依據。
2、接受社會捐贈及對捐贈財物的使用情況。
3、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其他財務信息。
行業作風建設情況
1、加強行風建設的主要規定。
2、血站工作人員執業行為規範,包括職業道德規範、行為準則。
3、血站工作人員提供服務時佩戴身份標識。
4、血站工作人員文明服務用語、服務規範、服務標準、服務承諾等。
5、本單位服務監督部門投訴電話和投訴信箱。
6、上級衛生行政部門投訴電話和投訴信箱。
血站信息公開的主要方式
血站應當通過便於公眾知曉的方式,採取符合該信息特點的以下一種或幾種方式進行公示:
(一)本單位網站、公共查閱室、資料索取點、信息公開欄、信息亭、宣傳櫥窗、電子螢幕、電子觸控螢幕等場所或設施。
(二)公告、公開發行的信息專刊或者編印資料。
(三)血站開放日。
(四)廣播、電視、報刊等新聞媒體。
(五)簡訊、信息公開服務、監督熱線電話。
(六)其他便於公眾及時、準確獲得信息的方式。
血站信息公開的總體要求
不斷完善血站信息公開管理機制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充分發揮行業主管部門的作用,指導血站做好信息公開工作,逐步建立健全血站信息公開的評估評價體系。各血站要積極、主動開展信息公開工作,自覺接受屬地衛生行政部門的指導和監督,根據我部信息公開相關管理檔案,制訂本單位的信息公開目錄,完善信息公開制度,積極探索血站預算決算公開工作,務必於2012年8月1日前主動向社會公示本通知要求公示的信息內容。
將血站信息公開和促進無償獻血工作緊密結合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和各血站要以加強信息公開工作為契機,將血站信息公開和無償獻血宣傳與服務工作緊密結合,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加強對公眾無償獻血知識的宣傳,增強服務意識,最佳化采供血服務流程,不斷提高對獻血者和醫院的服務質量,努力推動無償獻血工作健康、可持續發展。
加強血站信息公開的督導檢查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把信息公開列為對血站考核評優和黨風廉政建設監督檢查的重要內容,同衛生系統開展“服務化、質量好、醫德好,民眾滿意”活動(“三好一滿意”活動)緊密結合,切實加強對轄區內血站信息公開工作的指導、監督和考核評價工作。我部在開展“三好一滿意”活動和政務公開工作督導中,血站信息公開工作將作為重要檢查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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