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強環境監測站標準化建設達標驗收工作的通知

《關於加強環境監測站標準化建設達標驗收工作的通知》是河南省環保廳於2015年3月11日印發的檔案。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環境保護局:
2012年以來,全省各級環保部門按照《省環保廳辦公室關於開展全省環境監測站標準化驗收工作的通知》(豫環辦〔2012〕24號)要求,積極行動,狠抓落實,有力推進了我省環境監測站標準化建設,提升了環境監測整體實力。截至2014年底,我省各市、縣共有12個二級站和65個三級站通過標準化驗收。全省除鄭州、安陽、新鄉、濮陽、三門峽和濟源市6個省轄市及所轄縣(市)環境監測站全部通過標準化達標驗收外,其他各省轄市(見附屬檔案1)均未全部完成。特別是周口市,轄區內沒有1家環境監測站報送達標驗收申請。
2015年是新修訂後的《環境保護法》實施的第一年,對環境監測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環境監測站標準化建設作為環境管理的基礎和支撐作用顯得尤為重要。環保部要求2014年中部省份環境監測站標準化建設達到整體驗收條件,我省未完成任務。2015年各地要持續增加環境監測能力建設投入,長抓不懈提升數據質量,充分發揮環境監測在政府決策和社會輿論方面的話語權,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認識環境監測站標準化建設達標驗收工作的重要性。
環境監測站標準化建設是環境監測能力水平的最直接體現,其達標驗收是檢驗環境監測能力水平的重要抓手,是強化環境監測對環境管理技術支撐作用的重要保障。各級環保部門要把環境監測標準化建設作為環境管理的大事來抓,充分認識到環境監測數據是環境規劃、計畫和領導科學決策的基礎,是環境行政許可、環境違法處罰和排污收費的依據,是檢驗各類環境管理行動對改善環境質量發揮成效的手段,要與有關部門加強溝通,統籌安排,共同推進環境監測站標準化達標建設,不斷提升環境監測能力對環境管理的支撐和引領作用。
二、採取有效措施強力推動環境監測站標準化達標建設工作。
環境監測站標準化建設是一項需長抓不懈的工作,各級環保部門要積極協調財政、人事等部門,從儀器設備配置、人員隊伍建設、運行經費保障等方面,不斷提升環境監測站的能力水平。未全部完成標準化建設任務的省轄市和省直管縣,應在3月20日前將轄區內環境監測站標準化建設的年度安排上報省環保廳。各地要對照標準,採取有效措施,儘早全面完成任務;具備條件的,要加快預驗收工作,及時向省環保廳報送驗收申請資料;已完成環境監測站標準化達標驗收的地方,在鞏固達標驗收成果的基礎上,進一步提升環境監測能力水平。
三、積極推進環境監測站計量認證工作。
計量認證是環境監測行為合法化的重要保證,新環保法明確要求:“監測機構及其負責人對監測數據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因此只有通過計量認證,監測數據才有法律保護,以環境監測數據為支撐的環境行政許可、環境違法處罰等環境管理活動才具有合法性。為配合新環保法的實施,環保部出台了環境違法行為的按日連續處罰、查封扣押、限產停產等部門規章,對違法行為的重罰嚴懲不排除行政訴訟案件的增加,因此監測數據的合法性就顯得尤其重要。各級環境監測機構要從合理配備人員、制定崗位職責等方面入手,建立和完善質量管理體系,適應計量認證工作。仍未通過計量認證的環境監測機構(見附屬檔案2),要儘快完成計量認證工作,從而合法開展環境監測工作、出具監測數據及報告;已通過計量認證的環境監測機構,要結合轄區內的環境管理實際需求,逐步開展認證項目的擴項工作。
四、務求實效推動環境監測站標準化建設達標驗收任務的全面完成。
各地環保部門要增強環境監測站標準化建設達標驗收任務的緊迫性,轄區內未通過計量認證的環境監測站,原則上在2015年4月底前通過計量認證;未完成環境監測站標準化達標驗收工作的地方,原則上在2015年5月底完成達標驗收任務,力爭今年(2015年)上半年全省通過國家環境監測站標準化建設整體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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