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強市級電視台新聞頻道廣告監管工作的通知

《關於加強市級電視台新聞頻道廣告監管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工商局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2年12月28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加強市級電視台新聞頻道廣告監管工作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工商字〔2012〕119號
  • 發布單位:河北省工商局
  • 發布日期:2012年12月28日
檔案全文
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近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對2012年1至3月份我省部分媒體的廣告發布情況進行了抽查監測,結果顯示我省市級電視台新聞頻道廣告違法率較高,尤其是醫療、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廣告違法較嚴重,影響了我省廣告整治的整體效果。為進一步加強對市級電視台新聞頻道的重點監管,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充分發揮廣告監測中心的作用,對市級電視台新聞頻道廣告進行重點監測、重點巡查,及時準確地統計和分析廣告監測數據為監管執法提供依據。
二、要認真做好廣告行政指導工作,指導督促市級電視媒體健全和完善廣告管理制度,嚴格廣告審查程式,切實把好廣告發布關。
三、要加大案件查辦力度,堅決做到執法到位。對上級交辦、有關部門轉辦和民眾舉報的案件要及時查辦並按時間要求將處理結果反饋;對違法率居高不下、屢查屢犯、情節嚴重的媒體,要一律暫停其廣告發布業務;對典型違法廣告案例要給予公告和曝光。
四、要充分發揮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的作用,與相關成員單位開展聯合執法、聯契約談、聯合檢查、聯合告誡。督促電視媒體落實廣告審查責任 ,同時向其主管部門提出行政處理和問責建議。凡因所轄市級電視台新聞頻道違法廣告率較高,影響河北在全國排序名次的市工商局要進行通報批評,限期整改。
(公開形式: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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