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加強地質調查成果評價的指導意見
- 發布機構:中國地質調查局
意見全文,內容解讀,
意見全文
中共中國地質調查局黨組關於加強地質調查成果評價的指導意見(試行)
為貫徹落實中國地質調查局“全力支撐國家能源資源安全保障,精心服務國土資源中心工作”的基本定位,推動實現“服務一流、成果一流、科技一流、人才一流、裝備一流、管理一流”的建局目標,構建以解決重大資源環境問題和基礎地質問題,推進成果轉化套用和服務,促進科技進步、人才成長和團隊建設為導向的地質調查成果評價機制,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充分認識地質調查成果評價的重要性
(一)加強地質調查成果評價是地質調查體制機制改革的關鍵環節。地質調查成果評價是地質調查管理體系的“牛鼻子”,對地質調查規劃部署、立項論證、組織實施、質量監控、評審驗收、套用服務、成果評獎、人才遴選、績效考核等具有根本性、導向性作用。
(二)地質調查成果評價必須適應經濟社會發展新常態。當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進入新常態,生態文明建設、新型城鎮化和工業化建設、能源資源消費結構調整,以及深化財政預算管理制度改革和科技體制改革等,對地質調查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迫切需要地質調查工作切實發揮基礎性、先行性作用,增強科技創新能力和支撐服務能力,急需建立適應新形勢、新要求的成果評價機制。
二、堅持地質調查成果評價四項基本準則
(三)必須解決資源環境問題和基礎地質問題。地質調查計畫、工程和項目的規劃部署與組織實施必須有效解決資源環境問題和基礎地質問題。要支撐或促進找礦突破戰略行動,圈定陸域、海域能源和重要礦產資源新的有利區、目標區和靶區。要針對國家重大戰略、重大工程建設和典型資源環境問題區,查明資源環境稟賦,查清環境地質問題和地質災害現狀、成因和演化規律,提出對策措施。要在基礎地質、礦產地質、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等基礎地質背景研究方面,取得新的認識和判斷。
(四)必須實現轉化套用和有效服務。地質調查計畫、工程和項目的規劃部署與組織實施,必須緊緊圍繞國家對地質調查工作的五大需求,著力做好成果轉化套用與服務。要支撐國家重大決策,滿足國家能源資源消費結構調整需求和油氣勘查開發體制改革需求,提出競爭性出讓區塊;為國家制定資源環境政策、編制實施國土規劃等,提出決策依據;為國家海洋礦產資源勘查開發規劃、海岸帶國土空間開發利用、海洋經濟發展規劃以及海洋權益維護等工作提供基礎支撐。要圍繞國土資源中心工作,為國土資源規劃、礦產資源勘查開發管理、地質環境保護和地質災害防治、永久基本農田劃定、耕地質量管控、資源環境承載力評價等提供技術支撐。要大力推進成果資料共享與社會化服務,加快非涉密成果資料的權威發布,及時共享各類地質調查成果;推動構建完善的信息發布平台、產品加工平台和新聞傳播平台,向各類用戶提供及時、準確的成果信息。
(五)必須促進科學理論創新和技術方法進步。地質調查計畫、工程和項目的規劃部署與組織實施,必須把促進科學進步和技術創新擺在突出位置。要促進基礎地質理論的完善和創新。要推進學科融合和地球系統科學研究,提出對成礦規律、找礦規律、地球關鍵帶資源環境問題等的新認識和新觀點。要實現地質調查技術、信息技術、資源綜合利用等的創新與綜合集成。要促進地質調查新技術、新方法、新標準的推廣和套用。要提高科研基地和野外長期觀測研究平台的建設水平。
(六)必須促進人才成長和團隊建設。地質調查成果的形成,必須與人才成長和團隊建設同步部署、同步實施、同步考核。要搭建學術交流平台,架構人才成長梯隊,推動隊伍能力不斷提升。要培養出規模適度、結構合理、創新能力突出、成果成效顯著的優秀團隊。要培養出具有國內、國際影響力,水平達到優秀、傑出和卓越程度的人才。
三、強化地質調查成果產品化設計
(七)明晰地質調查成果產品內涵。地質調查成果產品是指通過調查、監測、實驗、測試、分析、計算、綜合研究等智力勞動,形成的具有獨立性、完整性和可使用性的知識產品。成果產品分為兩類,一是項目直接形成的成果產品,包括區域地質認識、能源資源靶區、地質理論、技術方法與設備、基礎數據、科研基地等;二是經過整合、集成及綜合研究形成的成果產品,包括專項報告、綜合性圖件、決策建議、技術標準、信息服務平台、科普宣傳品等。地質調查成果產品必須可供政府、企業、社會公眾及專業技術人員等直接使用。
(八)樹立成果產品化和套用服務貫穿地質調查工作全過程理念。地質調查計畫、工程、項目都要將成果產品化的理念貫穿在項目立項、實施、成果形成及持續服務的全過程之中。立項階段要充分開展需求調研,準確把握用戶需求的成果產品內容和形式,設計好預期成果。實施階段要切實抓好野外驗收、階段性成果等過程管理,特別要嚴格監督檢查成果產品的生產進度和質量。驗收階段要緊密圍繞用戶需求,按照預期成果嚴格評審驗收,並及時提供用戶使用或納入信息共享平台,加快成果轉化。後續服務階段要針對用戶需求,挖掘成果資料服務潛力,加強成果資料的二次開發利用,不斷提高服務能力。
四、創新地質調查成果評價方式
(九)實行地質調查成果全過程評價。地質調查成果評價必須貫穿項目立項、實施、成果形成以及持續服務的整個過程。項目實施過程中的預期成果評審意見、進展情況檢查意見、原始及基礎資料驗收意見、階段性成果信息發布情況和宣傳服務效益等,都按一定權重計入終審階段成果總體評價中。終審階段成果評審意見、成果持續轉化套用與服務效益等,是地質調查成果評獎的主要依據。
(十)試行用戶直接參與成果評價。擴大成果評價人員範圍,探索政府部門管理人員、企業代表以及社會公眾代表等用戶直接參與專家組會審。成果為哪類用戶服務就邀請哪類用戶參與評價。視情況可邀請境外專家參與成果評價。用戶評價結果按一定權重計入成果總體評價結果。
(十一)豐富用戶評價方式。根據成果類型與特點,用戶評價可採用問卷、網評、現場審核、提供相關套用效益證明、遠程會審等多種方式進行。
五、加強地質調查成果評價組織管理
(十二)完善地質調查成果評價管理制度。中國地質調查局總工室和大區項目管理辦公室是成果評價管理的主管部門,要按照地質調查成果評價的基本準則,研究建立成果評價指標和標準,健全成果評價管理制度體系,切實做好成果評價的組織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確保成果評價導向的正確性和成果評價工作的質量。
(十三)發揮工程牽頭實施單位和項目承擔單位作用。工程牽頭實施單位和項目承擔單位要將成果評價準則落實到項目自檢、互檢、野外檢查、中期評估、成果初審等管理環節,確保形成用戶滿意的成果產品。要加大成果產品的宣傳和推廣力度,及時實現成果轉化套用與服務效益。
一、充分認識地質調查成果評價的重要性
(一)加強地質調查成果評價是地質調查體制機制改革的關鍵環節。地質調查成果評價是地質調查管理體系的“牛鼻子”,對地質調查規劃部署、立項論證、組織實施、質量監控、評審驗收、套用服務、成果評獎、人才遴選、績效考核等具有根本性、導向性作用。
(二)地質調查成果評價必須適應經濟社會發展新常態。當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進入新常態,生態文明建設、新型城鎮化和工業化建設、能源資源消費結構調整,以及深化財政預算管理制度改革和科技體制改革等,對地質調查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迫切需要地質調查工作切實發揮基礎性、先行性作用,增強科技創新能力和支撐服務能力,急需建立適應新形勢、新要求的成果評價機制。
二、堅持地質調查成果評價四項基本準則
(三)必須解決資源環境問題和基礎地質問題。地質調查計畫、工程和項目的規劃部署與組織實施必須有效解決資源環境問題和基礎地質問題。要支撐或促進找礦突破戰略行動,圈定陸域、海域能源和重要礦產資源新的有利區、目標區和靶區。要針對國家重大戰略、重大工程建設和典型資源環境問題區,查明資源環境稟賦,查清環境地質問題和地質災害現狀、成因和演化規律,提出對策措施。要在基礎地質、礦產地質、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等基礎地質背景研究方面,取得新的認識和判斷。
(四)必須實現轉化套用和有效服務。地質調查計畫、工程和項目的規劃部署與組織實施,必須緊緊圍繞國家對地質調查工作的五大需求,著力做好成果轉化套用與服務。要支撐國家重大決策,滿足國家能源資源消費結構調整需求和油氣勘查開發體制改革需求,提出競爭性出讓區塊;為國家制定資源環境政策、編制實施國土規劃等,提出決策依據;為國家海洋礦產資源勘查開發規劃、海岸帶國土空間開發利用、海洋經濟發展規劃以及海洋權益維護等工作提供基礎支撐。要圍繞國土資源中心工作,為國土資源規劃、礦產資源勘查開發管理、地質環境保護和地質災害防治、永久基本農田劃定、耕地質量管控、資源環境承載力評價等提供技術支撐。要大力推進成果資料共享與社會化服務,加快非涉密成果資料的權威發布,及時共享各類地質調查成果;推動構建完善的信息發布平台、產品加工平台和新聞傳播平台,向各類用戶提供及時、準確的成果信息。
(五)必須促進科學理論創新和技術方法進步。地質調查計畫、工程和項目的規劃部署與組織實施,必須把促進科學進步和技術創新擺在突出位置。要促進基礎地質理論的完善和創新。要推進學科融合和地球系統科學研究,提出對成礦規律、找礦規律、地球關鍵帶資源環境問題等的新認識和新觀點。要實現地質調查技術、信息技術、資源綜合利用等的創新與綜合集成。要促進地質調查新技術、新方法、新標準的推廣和套用。要提高科研基地和野外長期觀測研究平台的建設水平。
(六)必須促進人才成長和團隊建設。地質調查成果的形成,必須與人才成長和團隊建設同步部署、同步實施、同步考核。要搭建學術交流平台,架構人才成長梯隊,推動隊伍能力不斷提升。要培養出規模適度、結構合理、創新能力突出、成果成效顯著的優秀團隊。要培養出具有國內、國際影響力,水平達到優秀、傑出和卓越程度的人才。
三、強化地質調查成果產品化設計
(七)明晰地質調查成果產品內涵。地質調查成果產品是指通過調查、監測、實驗、測試、分析、計算、綜合研究等智力勞動,形成的具有獨立性、完整性和可使用性的知識產品。成果產品分為兩類,一是項目直接形成的成果產品,包括區域地質認識、能源資源靶區、地質理論、技術方法與設備、基礎數據、科研基地等;二是經過整合、集成及綜合研究形成的成果產品,包括專項報告、綜合性圖件、決策建議、技術標準、信息服務平台、科普宣傳品等。地質調查成果產品必須可供政府、企業、社會公眾及專業技術人員等直接使用。
(八)樹立成果產品化和套用服務貫穿地質調查工作全過程理念。地質調查計畫、工程、項目都要將成果產品化的理念貫穿在項目立項、實施、成果形成及持續服務的全過程之中。立項階段要充分開展需求調研,準確把握用戶需求的成果產品內容和形式,設計好預期成果。實施階段要切實抓好野外驗收、階段性成果等過程管理,特別要嚴格監督檢查成果產品的生產進度和質量。驗收階段要緊密圍繞用戶需求,按照預期成果嚴格評審驗收,並及時提供用戶使用或納入信息共享平台,加快成果轉化。後續服務階段要針對用戶需求,挖掘成果資料服務潛力,加強成果資料的二次開發利用,不斷提高服務能力。
四、創新地質調查成果評價方式
(九)實行地質調查成果全過程評價。地質調查成果評價必須貫穿項目立項、實施、成果形成以及持續服務的整個過程。項目實施過程中的預期成果評審意見、進展情況檢查意見、原始及基礎資料驗收意見、階段性成果信息發布情況和宣傳服務效益等,都按一定權重計入終審階段成果總體評價中。終審階段成果評審意見、成果持續轉化套用與服務效益等,是地質調查成果評獎的主要依據。
(十)試行用戶直接參與成果評價。擴大成果評價人員範圍,探索政府部門管理人員、企業代表以及社會公眾代表等用戶直接參與專家組會審。成果為哪類用戶服務就邀請哪類用戶參與評價。視情況可邀請境外專家參與成果評價。用戶評價結果按一定權重計入成果總體評價結果。
(十一)豐富用戶評價方式。根據成果類型與特點,用戶評價可採用問卷、網評、現場審核、提供相關套用效益證明、遠程會審等多種方式進行。
五、加強地質調查成果評價組織管理
(十二)完善地質調查成果評價管理制度。中國地質調查局總工室和大區項目管理辦公室是成果評價管理的主管部門,要按照地質調查成果評價的基本準則,研究建立成果評價指標和標準,健全成果評價管理制度體系,切實做好成果評價的組織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確保成果評價導向的正確性和成果評價工作的質量。
(十三)發揮工程牽頭實施單位和項目承擔單位作用。工程牽頭實施單位和項目承擔單位要將成果評價準則落實到項目自檢、互檢、野外檢查、中期評估、成果初審等管理環節,確保形成用戶滿意的成果產品。要加大成果產品的宣傳和推廣力度,及時實現成果轉化套用與服務效益。
內容解讀
以機制改革為創新發展鋪路
——解讀中國地質調查局《關於加強地質調查成果評價的指導意見》
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陸續提出了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長江經濟帶發展戰略、“一帶一路”戰略、海洋強國戰略、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等一系列重大戰略。這些重大戰略的實施,迫切需要地質調查工作提供規劃建議、技術支撐和信息服務。國土資源部部長姜大明也多次在會上明確要求,地質調查工作必須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下的新任務、新要求,更加注重服務國家重大戰略,更加注重服務國土資源管理,更加注重轉方式、調結構,更加注重依靠創新驅動,努力走出一條地質調查事業改革發展的新路。今年的全國地質調查工作會議提出要通過推進六項機制改革儘快適應面臨的新形勢和新要求,而“地質調查成果評價機制改革”就是其中之一。
然而,現有的地質調查成果評價的導向存在“重形式、輕內容,重發表論文專著、輕解決實際問題,調查與服務脫節”的現象,已不適應新形勢和新要求,也不適應當前國家深化財政預算管理制度改革和科技體制改革的要求,與已開發國家同類成果評價體系相比存在理念上的差距。
在這種背景下,中國地質調查局黨組組織力量深入研究,廣泛徵求意見,及時出台了《關於加強地質調查成果評價的指導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包括5個方面、13條指導性意見,其對構建新時期基礎性、公益性地質調查事業出成果的價值取向、價值判斷和評價標準的重塑作用被業界認可。這也將使地質調查成果能切實發揮“全力支撐國家能源資源安全保障,精心服務國土資源中心工作”的作用。本文將對《指導意見》對地質調查管理工作機制的重塑作用進行詳細解讀。
成果評價是地質調查管理“牛鼻子”
地質調查成果評價是對成果優劣的評判,評判標準對地質調查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導向作用。用什麼標準評價,成果要素就向標準引導的方向聚集,所以說成果評價機制是地質調查管理體系中的“牛鼻子”,對地質調查成果向哪個方向形成,能解決什麼問題,將起根本性作用,同時對於地質調查戰略目標的實現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
以往地質調查成果評價單純或主要以評獎、發表SCI論文論英雄,這種評價適用於基礎科學研究,不適合地質調查工作,忽略了其提供公共服務的本質,不能反映地質調查對經濟社會發展的貢獻。地質調查成果評價思路必須轉向以解決重大資源環境問題、實現轉化套用和服務、促進科技進步和人才成長為重點,這樣才能引導地質調查工作更有效地解決經濟社會發展中迫切需要解決的地質問題,從而更好地為經濟社會發展服務。
《指導意見》提出成果評價基本原則
《指導意見》中提出,“必須解決資源環境問題和基礎地質問題、必須實現轉化套用和有效服務、必須促進科學理論創新和技術方法進步、必須促進人才成長和團隊建設”,即成果評價的四項基本原則。這四項基本原則,首先衡量成果解決了什麼實際問題?能源問題、資源環境、災害問題、基礎地質問題解決了哪一項?其次衡量成果對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文明建設、國土資源中心工作都發揮了什麼作用?做出了什麼貢獻?成果束之高閣,不經轉化套用,不發揮服務效益就不是好成果。再次衡量成果在推動科技進步和創新上起了什麼實質性作用?包括提出新理論、新認識,以及對已有理論、認識有什麼新的補充和完善等。第四衡量成果在推動人才成長和團隊建設中發揮了什麼作用?做出了什麼貢獻?
這四項基本準則是衡量地質調查成果的一把尺子和四個刻度,要作為統一的衡量標準,貫徹在項目管理全過程、人才評價、成果獎勵和績效評價等工作中。每項工作中成果評價的指標和標準要在四項基本準則的框架下設計、制定和執行。
成果評價要貫穿地質調查全過程
地質調查工作的全過程包括項目立項、實施和成果後續服務的過程,以及人才遴選、項目和單位績效考核等相關工作,在上述環節對成果的評價都要嚴格按照四項基本準則執行。
地質調查成果能否轉化套用,效果好壞,取決於地調項目全過程管理。項目立項階段是源頭,問題確定得準不準,預期成果是否明確、具體,從根本上決定了地質調查成果的轉化套用效益。項目實施和成果後續服務階段是關鍵,要瞄準關鍵問題合理部署,嚴格組織實施並及時轉化套用階段成果,提供後續服務,這樣才能形成高質量、套用性強的地質調查成果。人才遴選、項目和單位績效考核等工作是重要保障,要發揮好成果評價在這些工作中的導向作用,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為形成能解決重大資源環境問題、能有效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地質調查成果共同努力。
《指導意見》特彆強調了“階段性成果信息發布情況和宣傳服務效益”也要納入終審階段成果評價指標體系中,目的是引導並增強項目人員對其階段成果主動推介、宣傳和提供用戶服務的意識和能力,促使地質調查成果評價與服務的關口前移,大幅提高地質調查成果服務的實效。
強化成果的產品化設計意義重大
地質調查成果的用戶既包括政府、企業,也包括社會公眾、專業技術人員等,不同的用戶對成果的內容及表達方式有不同的需求。地質調查成果產品化,就是根據不同用戶的需求,把地質調查項目中通過調查、監測、實驗、測試、分析、計算、綜合研究等手段形成的成果轉化為服務產品,供用戶直接使用。
《指導意見》明晰了地質調查成果產品內涵,將地質調查成果產品歸納為兩類:一是項目直接形成的成果產品,包括區域地質認識、能源資源靶區、地質理論、技術方法與設備、基礎數據、科研基地等;二是經過整合、集成及綜合研究形成的成果產品,包括專項報告、綜合性圖件、決策建議、技術標準、信息服務平台、科普宣傳品等。地質調查成果產品化設計就是根據不同用戶的需求,將地質調查成果設計成不同的服務產品,供政府、企業、社會公眾或專業技術人員等不同用戶直接使用。
強化地質調查成果的產品化設計,就是要改變過去重成果報告編制、輕成果轉化套用的狀況,而且要將成果產品化設計貫穿於項目立項、實施、成果形成及持續服務的全過程,最大限度地提升地質調查成果的轉化套用與服務效益。
用戶直接參與成果評價意義重大
《指導意見》首次提出了試行用戶直接參與成果評價。長期以來,地質調查成果評價主要是通過組織行業技術專家進行評審,評價重心放在成果的技術層面上,對成果的直接套用效益及轉化套用前景評價相對薄弱,評價結果難以真實客觀地反映成果的優劣。用戶是否滿意是評價地質調查成果優劣的一個重要標準。針對現行成果評價方式的局限和不足,《指導意見》提出可根據成果的類型與特點,擴大成果評價人員範圍,直接邀請用戶代表參與會審,或採用用戶問卷、網評、現場審核、提供相關套用效益證明等方式進行評價,用戶對成果的評價結果在成果總體評價中占一定權重。這樣可以直接聽取用戶代表的意見,廣泛徵求用戶的看法,使地質調查成果更加滿足用戶需求,更快實現套用效益,也引導各項目承擔單位更加重視用戶需求,更加重視成果產品的設計、轉化套用與服務,不斷提供用戶滿意的地質調查成果產品。
成果評價和績效評價形成有效對接
地質調查成果評價是運用科學的方法,對地質調查成果解決資源環境問題和基礎地質問題的結果、轉化套用和服務效益、科技創新水平、人才成長和團隊建設情況以及套用前景等進行優劣評價。地質調查項目績效評價是以項目為評價單元,通過設定科學、合理的評價指標,對項目投入的經濟性、產出的效率,以及取得的社會、經濟、環境效益和可持續影響力的評價。因此,對一個項目來說,成果評價是績效評價的重要組成部分,二者對接措施可從三個方面考慮:一是在評價標準上對接,成果評價和績效評價都要遵循《指導意見》中的四項基本準則,採用一把尺子、一個衡量標準;二是在評價指標設定上對接,在設定成果評價指標時,要兼顧績效評價,成果評價指標可作為績效評價指標的模組,單獨拿出來可為成果評價使用,放入績效評價中則為績效評價的部分指標;三是在管理環節上對接,成果評價和績效評價統籌兼顧,儘可能做到同一批專家、同時進行。
《指導意見》發布後,中國地質調查局將制定出台地質調查成果評價管理辦法,並落實好與地質調查項目績效評價管理辦法的對接。
提升地質調查成果的套用服務水平
工程牽頭實施單位和項目承擔單位是地質調查項目實施的主體,是成果與產品的設計者和生產者。
相關單位要認真學習領會《指導意見》的精神,在實際工作中貫徹落實好《指導意見》。一是工程首席和項目負責人要樹立成果產品化的新理念,牢記成果評價的“四項基本原則”,在立項與設計階段充分開展項目需求調研分析,準確把握用戶需求,設計好預期成果及產品內容和表達形式,確保成果形成後能滿足用戶使用;在項目實施過程中重視階段成果的及時轉化與套用;在成果形成階段嚴格按照設計的預期成果,形成用戶需求的成果產品,並及時提供用戶使用;在後續服務階段針對用戶需求挖掘成果資料服務潛力,加強成果資料的二次開發利用,不斷提高服務能力。二是工程牽頭實施單位和項目承擔單位要將成果評價的“四項基本原則”落實到項目自檢互檢、野外檢查、中期評估、成果初審等管理環節,特別要嚴格監督檢查成果產品的生產進度和質量,確保按時形成符合要求的成果與產品。三是各單位要重視成果的宣傳和推廣服務,及時將階段成果、最終成果在《中國地質調查快訊》、《中國地質調查報》等刊物上發布;充分利用網路、主題成果交流發布會、行業學術研討會和技術交流會等各類平台組織進行成果宣傳與服務,不斷提升地質調查成果的套用服務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