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激發地質科技人才創新創造活力的指導意見

《關於激發地質科技人才創新創造活力的指導意見》,是為了全面貫徹落實中央《關於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精神和全國科技創新大會精神以及國土資源系統科技創新大會要求,牢固樹立“科技是第一生產力、人才是第一資源”的發展理念,以問題為導向,著力破除束縛人才發展的思想觀念和體制機制障礙,最大限度地激發廣大地質科技人才創新創造活力而出台的指導意見。

2016年11月,《關於激發地質科技人才創新創造活力的指導意見》由中國地質調查局發布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激發地質科技人才創新創造活力的指導意見
  • 發布機構:中國地質調查局
中國地質調查局近日正式對外發布《關於激發地質科技人才創新創造活力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
面對新形勢、新任務,要破解人才和科研管理體制不健全、運行機制不完善等難題,迫切需要進一步深化改革,精準施策,中國地質調查局出台《指導意見》是全面落實中央關於激發科技創新活力的一系列精神的重要舉措,是服務國家重大戰略和國土資源中心工作的現實需要,是推進“放管服”改革、破解地質科技人才創新創造活力不足難題的必然選擇。
中國地質調查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按照局黨組的要求,起草組從今年6月初啟動檔案的起草工作,起草過程中多次召開會議研究討論《指導意見》,局領導多次審改,向局機關各部室、直屬單位充分徵求意見,局黨組會議研究審議,完善形成終稿正式印發。
《指導意見》總體思路是全面貫徹落實中央《關於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精神和全國科技創新大會精神以及國土資源系統科技創新大會要求,牢固樹立“科技是第一生產力、人才是第一資源”的發展理念,以問題為導向,著力破除束縛人才發展的思想觀念和體制機制障礙,最大限度地激發廣大地質科技人才創新創造活力。全文共有5個部分:下放管理許可權,賦予創新主體更大的自主權;改善管理服務,為地質科技人才減負鬆綁;加強政策引導,構建有利於創新創造的機制;創新激勵機制,激發地質科技人才創新創造;最佳化創新環境,積極營造崇尚創新尊重人才的氛圍。
該負責人指出,《指導意見》在最大程度上把以前零散分布在各類意見、通知、紀要、講話以及未明確表述的內容進行了系統整合,真正符合地質調查工作實際。具體體現在:一是下放管理許可權,賦予創新主體更大的自主權。包括下放選人用人自主權,下放高端人才引聘自主權,下放地調項目管理權和技術路線決定權等三方面內容。二是改善管理服務,為地質科技人才減負鬆綁。包括轉變管理方式、簡化管理流程、改進因公臨時出國管理、放寬兼職限制、創新服務方式等5個方面。三是加強政策引導,構建有利於創新創造的機制。包括完善地質科技人才分類評價機制,改進崗位設定和遴選機制,探索建立優勢創新團隊培育機制,拓寬地質科技人才參與國際交流合作渠道、試行高級專家延期退休制等五方面內容。四是創新激勵機制,激發地質科技人才創新創造。包括最佳化績效工資總額分配,改善高端人才待遇,探索建立有利於地質科技成果轉化的收益分配製度、探索完善局地質科技獎和十大地質科技進展獎勵制度等三方面內容。五是最佳化創新環境,積極營造崇尚創新尊重人才的氛圍。包括積極營造勇於創新、寬容失敗的科研環境,誠信自律、風清氣正的學術環境,以及尊重知識、尊重人才的文化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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