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強和規範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關於加強和規範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0年04月08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加強和規範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 發文字號: 冀建安〔2010〕119號
  • 發布單位: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 發布日期:2010年04月08日
檔案全文
各設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建設)局、華北石油管理局:
為加強和規範全省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施工現場(以下簡稱建築工地)使用的塔式起重機、施工升降機、物料提升機等建築起重機械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保障建築起重機械安全使用,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現就我省建築工地起重機械備案、安裝拆卸告知、使用登記和租賃單位備案等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體戀槓、建築起重機械備案
建築起重機械出租單位或者自購建築起重機械使用單位(以下簡稱“產權單位”)在建築起重機械首次出租或安裝前,應當向本單位工商註冊所在地設區市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以下簡稱“設備備案機關”)辦理備案手續。
(一)產權催屑蘭單位在辦理備案手續時,應當向設備備案機關提供以下資料:
1、起重機械設備灑拔匙備案表一式2份(見附屬檔案1);
2、產權單位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複印件1份;
3、設備購置契約、發票或者能夠證明產權的資料原件及複印件1份;
4、產品合格證,特種設備製造許可證,製造監督檢驗證明原件及複印件1份;
5、河北省建設工程材料設備使用備案證書(施工單位自製的物料提升機除外)複印件1份。
所有複印件應當加蓋產權單位公章。
(二)設備備案機關對以上備案資料進行審核(核對原件,留存複印件),對符合備案條件的起重機械進行編號(編腿戰櫻習號規則見附屬檔案2),3個工作日核心發備案證書,同時在《河北省建築起重機械設備備案表》上填寫備案編號、簽署審核意見並蓋章,頒發備案證。備案證作為辦理安拆告知和使用登記手續的憑證。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建築起重機械,設備備案機關不予備案,並通知產權單位:
1、國家和本省明令淘汰或禁止使用的;
2、超過河北省建築起重機械報廢規程規定的使用年限的;
3、經檢驗達不到國家、行業或地方安全技術標準規定的。
(三)起重機械產權單位變更時,原產權單位應當持建築起重機械備案證到設備備案機關辦理備案註銷手續。設備備案機關應當收回其建築起重機械備案證。原產權單位應當將建築起重機械的安全技術檔案移交給現產權單位。現產權單位應當按照本通知重新辦理建築起重機械備案手續。
(四)建築起重機械屬於不予備案情形的,產權單位應當及時採取解體等銷毀措施予以報廢,對原已備案但後期符合上述(二)中條件的,應向設備備案機關辦理備案註銷手續。
(五)原已辦理註冊登記的建築起重機械,產權單位應向註冊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重新辦理備案證。
二、建築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告知
(一)建築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單位(以下簡稱“安裝單位”)在進行安裝、拆卸(包括頂升、加節、安裝附著)活動前,應當將以下資料報送施工總承包單位、監理單位審核:
1、建築起重機械備案證;
2、安裝單位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
3、安裝單位特種作業人員證書;
4、建築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專項施工方案;
5、安裝單位與使用單位簽訂的安裝(拆卸)契約及安裝單位與施工總承包單位簽訂的安全協定書;
6、安裝單位負責建築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名單;
7、建築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8、輔助起重機械資料及其特種作業人員證書;
9、安裝前您烏埋舉基礎(基礎位置符合相關規範,基礎製作符合說明書要求或已經計算並通過相關方審批,基礎隱蔽工程驗收,混凝土的強度符合要求)的驗收資料,見附屬檔案3。
10、施工總承包單位、監理單位要求的其他資料。
施工總承包單位、監理單位應當在收到安裝單位提交的齊全有效的資料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並簽署意見。
(二)安裝單位應當在建築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前2個工作日內通過書面形式、傳真或者計算機信息系統告知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同時填寫《施工現場起重機械拆裝告知單》(見附屬檔案4),並按規定提交經施工總承包單位、監理單位審核合格的有關資料。
三、建築起重機械使用登記
建築起重機械設備轉場或移位安裝後,使用單位應當在起重機械安裝驗收合格之日起30日內,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使用登記機關”)辦理使用登記。
(一)使用單位辦理使用登記時應當提交以下資料:
1、起重機械設備使用登記表一式4份(婚獄見附屬檔案5);
2、建築起重機械備案證;
3、起重機械敬匪套租賃、安裝、使用契約和安全管理協定1份;
4、安裝、使用單位企業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原件及複印件1份;
5、由安裝單位、使用單位、產權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共同驗收後的安裝驗收資料(附屬檔案6、附屬檔案7、附屬檔案8)及檢驗檢測單位出具的起重機械設備檢驗檢測報告。
6、使用單位建築起重機械設備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原件及複印件1份;
7、起重機械維護保養等管理制度;
8、應對發生事故的緊急救援預案1份,屬於租賃單位的,租賃單位證明要加蓋行政公章。
(二)使用登記機關對以上使用登記資料進行審核,自收到使用單位提交的資料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對於符合登記條件且資料齊全的核發建築起重機械使用登記證,同時在《河北省建築起重機械設備使用登記表》填寫使用登記編號、簽署審核意見後蓋章,發放登記證標牌和登記標籤。使用單位應將領取的登記標籤貼在標牌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築起重機械,使用登記機關不予使用登記並應責令使用單位立即停止使用或者拆除:
1、未取得建築起重機械備案證明的;
2、起重機械已超過使用期限;
3、特種作業人員不符合規定的;
4、未經檢驗檢測或者經檢驗檢測不合格的;
5、未經安裝驗收或者經安裝驗收不合格的。
(四)使用登記機關應當在安裝單位辦理建築起重機械拆卸告知手續時,註銷建築起重機械使用登記證明。
四、建築起重機械租賃管理
在我省從事建築起重機械租賃活動的單位,應當辦理告知備案手續。本省建築起重機械租賃單位到註冊地建設主管部門辦理(申請表見附屬檔案9),外省建築起重機械租賃單位到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理(申請表見附屬檔案10)。
建築起重機械租賃單位在辦理租賃備案手續時,應當提交以下資料:
(一)租賃企業備案申請表(一式三份);
(二)工商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註冊資本50萬以上);
(三)建築起重機械備案證(自有建築起重機械備5台以上);
(四)租賃企業人員配備;建築起重機械特種作業操作證;
(五)租賃企業管理體系和各項規章制度。
出租和承租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建築起重機械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技術檔案應當具備以下內容:
(一)原始資料:包括使用維修及安裝說明書、出廠檢驗報告、特種設備製造許可證複印件、產品質量合格證等檔案;
(二)河北省建築起重機械設備備案證;
(三)使用單位移交的起重機械安全運行技術檔案;
(四)安裝單位移交的起重機械安裝驗收檔案。
五、建築起重機械驗收及檢驗檢測管理
(一)我省建築起重機械檢驗檢測單位實行備案制度,從事建築起重機械設備檢驗檢測的單位須在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後方可在我省開展業務。
(二)建築起重機械使用前,使用單位應當組織出租、安裝、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驗收,或者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驗收。建築起重機械經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組織驗收。
建築起重機械在驗收前應當經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監督檢驗合格。
(三)建築起重機械在使用過程中需要附著或頂升(加節)的,使用單位應當委託原安裝單位或具有相應資質的安裝單位按照專項施工方案實施,使用單位應當組織出租、安裝、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驗收,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四)建築起重機械檢驗報告的格式和內容應符合附屬檔案11、附屬檔案12的規定。物料提升機的驗收檢驗,統一執行河北省地方標準《物料提升機安全技術條件》(DB13/888 2007)和建設部行業標準《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安全技術規範》(JGJ88-92),檢驗報告的格式和內容應符合附屬檔案13的規定。
六、其他要求
(一)備案證和使用登記證
1、備案證:河北省建築起重機械設備備案證是起重機械的工作履歷檔案,也是起重機械辦理安拆告知、驗收(檢驗檢測)和使用登記的證件。備案證內容包括起重機械的安裝、驗收(檢驗檢測)、使用、維修、拆除和事故記錄。每台起重機械應配備一本備案證,備案證隨起重機械檔案保存,由產權單位、使用單位等按時如實記錄,並隨時接受有關部門監督檢查。
2、使用登記證:使用登記編號方法由使用登記機關簡稱和年份、序號兩組數字組成,每年為一個編號周期。使用登記證由使用單位申請,並將登記證置於或者附著於設備的顯著位置。例如:石家莊20100309—0006,表示使用登記機關為石家莊市建設局,登記日期為2010年3月9日,2010年度使用登記順序號為0006。
河北省建築起重機械設備備案證和使用登記證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統一監製。
(二)備案和使用登記工作要求
1、各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在每個月的前5日內,將本地上月的建築起重機械設備備案和使用登記情況匯總報表分別以紙制和電子文檔(見附屬檔案14、15)報送安監辦。
2、各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在每年1月4日前,將本地上一年度的建築起重機械設備備案和使用登記情況匯總報表分別以紙制和電子文檔(見附屬檔案16)報送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安監辦。
附屬檔案:
附屬檔案1.起重機械設備備案表.doc
附屬檔案2.河北省建築起重機械備案編號規則.doc
附屬檔案3.施工現場起重設備基礎驗收單.doc
附屬檔案4.施工現場起重機械拆裝告知單.doc
附屬檔案5.起重機械設備使用登記表.doc
附屬檔案6.塔式起重機安裝驗收記錄.doc
附屬檔案7.施工升降機安裝驗收記錄.doc
附屬檔案8.物料提升機安裝驗收記錄.doc
附屬檔案9.河北省建築起重機械設備租賃企業備案申請表.doc
附屬檔案10.外埠建築起重機械設備租賃企業進冀備案申請表.doc
附屬檔案11.塔式起重機檢驗報告.doc
附屬檔案12.施工升降機檢驗報告.doc
附屬檔案13.物料提升機檢驗報告.doc
附屬檔案14.建築起重機械備案匯總表.doc
附屬檔案15.建築起重機械使用登記匯總表.doc
附屬檔案16.建築起重機械備案登記匯總表.doc
二○一○年三月十六日
6、安裝單位負責建築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名單;
7、建築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8、輔助起重機械資料及其特種作業人員證書;
9、安裝前基礎(基礎位置符合相關規範,基礎製作符合說明書要求或已經計算並通過相關方審批,基礎隱蔽工程驗收,混凝土的強度符合要求)的驗收資料,見附屬檔案3。
10、施工總承包單位、監理單位要求的其他資料。
施工總承包單位、監理單位應當在收到安裝單位提交的齊全有效的資料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並簽署意見。
(二)安裝單位應當在建築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前2個工作日內通過書面形式、傳真或者計算機信息系統告知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同時填寫《施工現場起重機械拆裝告知單》(見附屬檔案4),並按規定提交經施工總承包單位、監理單位審核合格的有關資料。
三、建築起重機械使用登記
建築起重機械設備轉場或移位安裝後,使用單位應當在起重機械安裝驗收合格之日起30日內,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使用登記機關”)辦理使用登記。
(一)使用單位辦理使用登記時應當提交以下資料:
1、起重機械設備使用登記表一式4份(見附屬檔案5);
2、建築起重機械備案證;
3、起重機械租賃、安裝、使用契約和安全管理協定1份;
4、安裝、使用單位企業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原件及複印件1份;
5、由安裝單位、使用單位、產權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共同驗收後的安裝驗收資料(附屬檔案6、附屬檔案7、附屬檔案8)及檢驗檢測單位出具的起重機械設備檢驗檢測報告。
6、使用單位建築起重機械設備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原件及複印件1份;
7、起重機械維護保養等管理制度;
8、應對發生事故的緊急救援預案1份,屬於租賃單位的,租賃單位證明要加蓋行政公章。
(二)使用登記機關對以上使用登記資料進行審核,自收到使用單位提交的資料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對於符合登記條件且資料齊全的核發建築起重機械使用登記證,同時在《河北省建築起重機械設備使用登記表》填寫使用登記編號、簽署審核意見後蓋章,發放登記證標牌和登記標籤。使用單位應將領取的登記標籤貼在標牌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築起重機械,使用登記機關不予使用登記並應責令使用單位立即停止使用或者拆除:
1、未取得建築起重機械備案證明的;
2、起重機械已超過使用期限;
3、特種作業人員不符合規定的;
4、未經檢驗檢測或者經檢驗檢測不合格的;
5、未經安裝驗收或者經安裝驗收不合格的。
(四)使用登記機關應當在安裝單位辦理建築起重機械拆卸告知手續時,註銷建築起重機械使用登記證明。
四、建築起重機械租賃管理
在我省從事建築起重機械租賃活動的單位,應當辦理告知備案手續。本省建築起重機械租賃單位到註冊地建設主管部門辦理(申請表見附屬檔案9),外省建築起重機械租賃單位到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理(申請表見附屬檔案10)。
建築起重機械租賃單位在辦理租賃備案手續時,應當提交以下資料:
(一)租賃企業備案申請表(一式三份);
(二)工商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註冊資本50萬以上);
(三)建築起重機械備案證(自有建築起重機械備5台以上);
(四)租賃企業人員配備;建築起重機械特種作業操作證;
(五)租賃企業管理體系和各項規章制度。
出租和承租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建築起重機械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技術檔案應當具備以下內容:
(一)原始資料:包括使用維修及安裝說明書、出廠檢驗報告、特種設備製造許可證複印件、產品質量合格證等檔案;
(二)河北省建築起重機械設備備案證;
(三)使用單位移交的起重機械安全運行技術檔案;
(四)安裝單位移交的起重機械安裝驗收檔案。
五、建築起重機械驗收及檢驗檢測管理
(一)我省建築起重機械檢驗檢測單位實行備案制度,從事建築起重機械設備檢驗檢測的單位須在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後方可在我省開展業務。
(二)建築起重機械使用前,使用單位應當組織出租、安裝、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驗收,或者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驗收。建築起重機械經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組織驗收。
建築起重機械在驗收前應當經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監督檢驗合格。
(三)建築起重機械在使用過程中需要附著或頂升(加節)的,使用單位應當委託原安裝單位或具有相應資質的安裝單位按照專項施工方案實施,使用單位應當組織出租、安裝、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驗收,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四)建築起重機械檢驗報告的格式和內容應符合附屬檔案11、附屬檔案12的規定。物料提升機的驗收檢驗,統一執行河北省地方標準《物料提升機安全技術條件》(DB13/888 2007)和建設部行業標準《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安全技術規範》(JGJ88-92),檢驗報告的格式和內容應符合附屬檔案13的規定。
六、其他要求
(一)備案證和使用登記證
1、備案證:河北省建築起重機械設備備案證是起重機械的工作履歷檔案,也是起重機械辦理安拆告知、驗收(檢驗檢測)和使用登記的證件。備案證內容包括起重機械的安裝、驗收(檢驗檢測)、使用、維修、拆除和事故記錄。每台起重機械應配備一本備案證,備案證隨起重機械檔案保存,由產權單位、使用單位等按時如實記錄,並隨時接受有關部門監督檢查。
2、使用登記證:使用登記編號方法由使用登記機關簡稱和年份、序號兩組數字組成,每年為一個編號周期。使用登記證由使用單位申請,並將登記證置於或者附著於設備的顯著位置。例如:石家莊20100309—0006,表示使用登記機關為石家莊市建設局,登記日期為2010年3月9日,2010年度使用登記順序號為0006。
河北省建築起重機械設備備案證和使用登記證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統一監製。
(二)備案和使用登記工作要求
1、各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在每個月的前5日內,將本地上月的建築起重機械設備備案和使用登記情況匯總報表分別以紙制和電子文檔(見附屬檔案14、15)報送安監辦。
2、各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在每年1月4日前,將本地上一年度的建築起重機械設備備案和使用登記情況匯總報表分別以紙制和電子文檔(見附屬檔案16)報送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安監辦。
附屬檔案:
附屬檔案1.起重機械設備備案表.doc
附屬檔案2.河北省建築起重機械備案編號規則.doc
附屬檔案3.施工現場起重設備基礎驗收單.doc
附屬檔案4.施工現場起重機械拆裝告知單.doc
附屬檔案5.起重機械設備使用登記表.doc
附屬檔案6.塔式起重機安裝驗收記錄.doc
附屬檔案7.施工升降機安裝驗收記錄.doc
附屬檔案8.物料提升機安裝驗收記錄.doc
附屬檔案9.河北省建築起重機械設備租賃企業備案申請表.doc
附屬檔案10.外埠建築起重機械設備租賃企業進冀備案申請表.doc
附屬檔案11.塔式起重機檢驗報告.doc
附屬檔案12.施工升降機檢驗報告.doc
附屬檔案13.物料提升機檢驗報告.doc
附屬檔案14.建築起重機械備案匯總表.doc
附屬檔案15.建築起重機械使用登記匯總表.doc
附屬檔案16.建築起重機械備案登記匯總表.doc
二○一○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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