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切實做好水庫移民脫貧攻堅工作的指導意見

2016年4月5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水利部、國務院扶貧辦以發改農經〔2016〕770號印發《關於切實做好水庫移民脫貧攻堅工作的指導意見》》。該《意見》分總體要求;夯實工作基礎,制定脫貧方案;區分不同情況,明確扶持措施;完善投入機制,落實各方責任4部分12條。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切實做好水庫移民脫貧攻堅工作的指導意見
  • 印發機關:國家發展改革委等4部門
  • 文號:發改農經〔2016〕770號
  • 印發時間:2016年4月5日
簡述,意見,

簡述

2016年4月5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水利部、國務院扶貧辦印發《關於切實做好水庫移民脫貧攻堅工作的指導意見》》。

意見

關於切實做好水庫移民脫貧攻堅工作的指導意見
發改農經〔2016〕77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移民管理機構、扶貧辦:
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實施以來,取得了顯著成效,移民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不斷完善,移民收入水平逐年提高,庫區和移民安置區社會總體穩定。但由於歷史和現實等多方面原因,目前全國仍有數以百萬計國家貧困標準以下的水庫移民貧困人口(以下簡稱貧困移民)。水庫移民為國家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做出了重大貢獻和犧牲,很多貧困移民是因為生活環境改變和土地資源減少而導致的次生貧困,成為一些地區扶貧開發難啃的硬骨頭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突出短板。為貫徹落實中央扶貧開發工作會議精神,幫助貧困移民早日擺脫貧困,讓他們共享國家改革發展成果,現就做好水庫移民脫貧攻堅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以及中央扶貧開發工作會議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遵循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本方略,堅持水庫移民後期扶持與扶貧開發工作緊密結合,調動政府部門、移民民眾和社會力量多方面積極性,通過創新體制機制,整合多方資源,著力開展水庫移民避險解困,著力推進移民村產業發展,著力加強移民實用技能培訓,著力開展移民美麗家園建設,加快改善移民生產生活條件,促進貧困移民增收致富,用政策組合拳打贏水庫移民脫貧攻堅戰,讓貧困移民得到優先扶持,實現早日脫貧,確保到2020年與全國人民一道實現全面小康。
(二)基本原則
——堅持精準扶持。對納入建檔立卡的貧困移民村、貧困移民戶、貧困移民人口實施重點扶持,解決好扶持誰的問題。
——堅持分類施策。找準扶持對象致貧的癥結,對症下藥,因地制宜明確工作著力點和幫扶措施,解決好怎么扶的問題。
——堅持協同配合。強化部門間溝通協調,實施政策疊加,調動政府、移民、社會多個積極性,形成扶持合力,解決好誰來扶的問題。
——堅持綠色發展。保護好庫區和移民安置區的綠水青山,走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之路,實現移民脫貧與環境保護雙贏。
二、夯實工作基礎,制定脫貧方案
(三)精準識別貧困移民。各級扶貧部門要紮實做好包括貧困移民在內的貧困人口精準識別工作,將貧困移民全部納入建檔立卡範圍,做到應進則進,應扶盡扶。對已穩定脫貧的幫扶對象要及時銷號,對新增貧困移民也要及時納入建檔立卡範圍,做到有進有出、動態管理。移民管理機構要將貧困移民建檔立卡有關信息同步錄入全國水庫移民管理信息系統。
(四)編制水庫移民脫貧攻堅工作方案。對納入扶貧開發建檔立卡系統的貧困移民,要深入分析致貧原因,找準癥結所在,結合貧困移民的意願和需求,明確脫貧攻堅工作的總體思路。在此基礎上,各級移民管理機構要會同發展改革、財政、扶貧等部門,編制當地水庫移民脫貧攻堅工作方案,明確今後一個時期水庫移民脫貧攻堅工作的總體目標、年度任務、具體措施和資金籌措等內容,並做好與當地扶貧開發規劃、新型城鎮化規劃、新農村建設規劃及相關行業發展規劃的銜接。脫貧攻堅工作方案要納入各地正在編制的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十三五”規劃,作為“十三五”期間水庫移民後期扶持的工作重點統籌推進。
三、區分不同情況,明確扶持措施
(五)繼續開展水庫移民避險解困工作。總結已開展的兩批水庫移民避險解困試點工作經驗,找到適合當地的貧困移民避險解困方式並積極進行推廣。對居住在生存條件惡劣、生態環境脆弱、山洪地質災害頻發等“一方水土養不活一方人”地區的貧困移民,繼續推進避險解困工作。按照移民自願、相對集中的原則,結合當地城鎮化進程、新農村建設和工業園區布局等,選擇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較為完善的城鎮、中心村進行安置,同時採取產業扶持、技能培訓等綜合措施,實現貧困移民有業可就、穩定脫貧的目標。
(六)大力扶持移民村產業發展。推進貧困移民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加快形成產業發展新格局,拓寬貧困移民增收渠道。挖掘貧困移民村資源和產業優勢,重點扶持發展能讓貧困移民直接受益的種植、養殖等特色產業,努力實現“一村一品”、“一村一業”,建成一批特色產業基地。鼓勵貧困移民以合作社等多種形式發展農產品加工業,鼓勵電子商務進入移民村,支持貧困移民村發展產地直銷,延長農業產業鏈條,增加農業附加值。依託庫區獨特景觀資源,結合水利風景區建設,加快發展庫區觀光、休閒、度假等特色旅遊,建成一批以移民農家樂為主的生態旅遊村。引導龍頭企業、社會資本參與移民村產業開發,並通過股份合作、訂單農業等形式,建立起與貧困移民戶、合作社之間的緊密利益聯結機制,讓貧困移民真正分享產業鏈延伸、產業功能拓展的效益。對水庫移民扶持基金投向產業發展項目所形成的經營性資產,產權歸移民村集體所有,也可折股量化給移民戶,賦予貧困移民按股分紅的權利。
(七)加強對貧困移民的實用技能培訓。結合貧困移民發展產業和外出就業需要,進一步做好培訓工作,確保2018年前所有貧困移民勞動力至少能掌握1項實用技能。根據當地產業發展方向,結合基層農技推廣體系建設,加強對貧困移民的農業生產技能培訓,推動貧困移民向新型職業農民轉變。加強電子商務實用技術和鄉村旅遊服務技能的培訓,為貧困移民村培養更多農村電商和旅遊服務管理人才。堅持市場導向,探索建立培訓與就業銜接機制,開展靈活多樣的訂單培訓和定向培訓,提高培訓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增強貧困移民在城鎮穩定就業能力。探索政府購買培訓服務新機制,鼓勵有條件的地區試行培訓券和持證報銷等有利於貧困移民靈活選擇培訓項目、方式和地點的辦法。對培訓合格的貧困移民,組織做好勞務輸出服務工作,通過定向選派、勞務合作等方式,支持貧困移民外出轉移就業。
(八)積極開展移民美麗家園建設。各級移民管理機構要主動會同扶貧部門加強與行業部門的溝通銜接,爭取將貧困移民村的農村公路、農田水利、飲水安全、山洪地質災害防治、農村水電、農村沼氣、農網改造、危房改造、網際網路建設等項目納入相關行業建設規劃,並在安排年度計畫中給予優先支持,進一步完善庫區和移民安置區基礎設施條件,夯實貧困移民加快發展的基礎。加快改善貧困移民村人居環境,採取整村推進的方式,實施庫區和移民安置區環境連片整治,加大貧困移民村生活垃圾處理、污水治理、改廁、路面硬化亮化和村莊綠化美化力度,保護庫區特有的歷史文化和自然景觀,保留鄉村特色,建設宜居、宜業、宜游的美麗移民村,改善貧困移民生產生活條件。
(九)將特殊貧困移民納入其他扶貧政策統籌解決。各級移民管理機構會同扶貧部門積極加強與教育、衛生、社保、民政等部門的協商對接,對通過避險解困、產業扶持、就業培訓、轉移就業、改善生產生活條件仍無法實現脫貧的建檔立卡特殊貧困移民,要按規定納入教育扶貧、醫療救助和低保政策兜底範圍。對貧困移民戶的適齡子女,要保證他們能接受到公平有質量的教育,除享受國家統一的教育資助政策外,各地還可以從水庫移民扶持基金中設立貧困移民子女教育資助金,改善貧困移民子女就讀期間的生活條件。對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享受財政補貼後個人繳費仍有困難的特殊貧困移民,可通過水庫移民扶持基金予以適當補助,確保他們能夠享受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對完全和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貧困移民,要按規定優先納入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做到應保盡保。
四、完善投入機制,落實各方責任
(十)完善中央和地方水庫移民扶持基金分配製度。全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部際聯席會議(以下簡稱部際聯席會議)有關成員單位在下一步修訂中央水庫移民扶持基金使用管理辦法時,將把貧困移民數量作為資金切塊分配的重要因素之一。各地也要相應完善地方水庫移民扶持基金使用管理辦法,加大對水庫移民脫貧攻堅工作的資金支持力度,重點投向與貧困移民脫貧關係密切的避險解困、產業發展、技能培訓、教育衛生等方面。庫區和移民安置區基礎設施項目所需投資,主要通過協調行業部門予以安排解決。有條件的地方,可探索水庫移民扶持基金對貧困移民戶發展產業的直接補助、貸款貼息、擔保服務、小額貸款保證保險保費補助等扶持政策。
(十一)落實地方有關部門責任。地方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本意見精神並結合自身職能,抓緊完善和細化相關扶持政策,明確分工,密切配合,通力協作,出實招、辦實事、求實效,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發展改革部門要加強對水庫移民脫貧攻堅工作方案和水庫移民後期扶持“十三五”規劃編制工作的指導,協調各行業部門將貧困移民村的基礎設施項目優先納入行業建設規劃。財政部門要抓緊開展切塊到地方的中央水庫移民扶持基金、地方水庫移民扶持基金使用管理辦法的修訂工作,為水庫移民脫貧攻堅工作提供有力的資金支持。移民管理機構要發揮在水庫移民工作中牽頭作用,主動加強與其他部門的協商,爭取多方面資源用於水庫移民脫貧攻堅工作。扶貧部門要將貧困移民全部納入扶貧開發規劃並予以積極扶持。鼓勵工商企業、社會組織、個人等社會力量通過投資、捐贈、吸納就業、結對幫扶等形式參與水庫移民脫貧攻堅工作。
(十二)強化監督檢查。部際聯席會議將採取督導、稽察、內部審計和經常性檢查等多種形式,加強對各地水庫移民脫貧攻堅工作的監督檢查,並把監督檢查結果和實際工作成效作為中央水庫移民扶持基金分配的參考因素之一。對各地好的做法、經驗和成效,將通過部際聯席會議簡報等形式予以通報表揚;對發現的工作不力、進度慢等問題,也將採取一定方式予以通報。各省級移民管理機構要強化對本行政區內水庫移民脫貧攻堅工作的督促檢查,將脫貧攻堅成效增列為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監測評估工作的重要內容之一,並做好年度總結匯總工作,相關成果及時報送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水利部 國務院扶貧辦
2016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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