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公布汕頭市第一批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通知》是汕頭市人民政府2007年1月8日印發的一份檔案。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直屬機構:
根據《國務院關於加強文化遺產保護的通知》(國發〔2005〕42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05〕18號)和省人民政府《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通知》(粵府〔2006〕70號)檔案精神,經汕頭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聯席會議評定並向社會公示,現批准將《潮陽民間剪紙》等14個項目列入我市第一批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並予公布。
我市素有“海濱鄒魯”的美譽,擁有豐富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利用好非物質文化遺產,對落實科學發展觀,建設文化大市,實現經濟社會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提高對做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認真貫徹“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工作方針,妥善處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發展經濟、改善人民民眾生活條件之間的關係,切實做好我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