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2016年免費教育師範生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

綜合地域分布、專業特色和辦學水平等因素,2016年確定山東師範大學曲阜師範大學、聊城大學、魯東大學、臨沂大學、青島大學、齊魯師範學院、濰坊學院、泰山學院等9所高校承擔師範生免費教育培養任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做好2016年免費教育師範生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
  • 實施區域:山東省
關於做好2016年免費教育師範生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
一、培養學校和招生計畫
(一)培養學校。
綜合地域分布、專業特色和辦學水平等因素,2016年確定山東師範大學、曲阜師範大學、聊城大學、魯東大學、臨沂大學、青島大學、齊魯師範學院、濰坊學院、泰山學院等9所高校承擔師範生免費教育培養任務。
(二)招生計畫。
2016年,全省安排師範生免費教育本科培養計畫3000人。依據各市申報的免費教育師範生需求規模及學科分布情況,研究確定了2016年具體培養學校及分市就業、分專業招生計畫數(見附屬檔案1)。免費教育師範生培養計畫作為定向就業招生計畫,納入培養學校年度招生規模。未完成的免費教育師範生招生計畫可轉入培養學校當年統一錄取招生計畫。
二、招錄條件
符合以下條件的山東學籍高中階段畢業生均可報名參加免費教育師範生定向就業招生:
(一)熱愛教師職業,品行良好,遵紀守法。
(二)通過山東省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且夏季高考成績不低於我省首次劃定的本科二批錄取控制線。
(三)自願承諾簽訂並履行免費教育師範生協定,保證畢業後在省內農村學校從事教育教學工作不少於6年。
(四)具備認定教師資格的身體條件等。
三、招生錄取
(一)志願填報。
符合招錄條件的高中階段畢業生可在本科提前批次志願中填報“免費教育師範生”志願,根據本人意願填報院校和專業志願。考生填報1個院校志願和若干個專業志願,專業志願由“專業+定向就業市”構成。專業志願設是否服從調劑志願,選擇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視為認同任何調劑專業和任何就業市方向。
如有招生計畫未完成,則設一次徵集志願,徵集志願設定與第一次填報志願相同,同時設院校是否服從調劑志願,選擇服從院校調劑的考生視為認同調劑院校的任何專業和就業市方向。
填報志願的時間及要求按有關規定執行。
(二)錄取辦法。
免費教育師範生在本科提前批次錄取。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根據考生填報的院校志願,將高考成績不低於我省首次劃定的本科二批錄取控制線的考生全部投檔。招生院校應制定科學的錄取辦法,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根據考生填報的專業志願和各專業分市計畫擇優錄取。
凡被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其他任何形式、任何批次的投檔錄取。
四、簽訂培養協定
(一)免費教育師範生入學前需與培養學校和有關定向就業市教育局簽訂《師範生免費教育協定書》。《師範生免費教育協定書》由省教育廳擬定,並於考生填報志願前公布。
(二)錄取工作完成後,由培養學校將經本校、各定向就業市教育局簽章的《師範生免費教育協定書》隨《錄取通知書》一併寄送給錄取為免費教育師範生的考生,考生持《錄取通知書》和經考生本人及其監護人簽字的《師範生免費教育協定書》,按培養學校規定時間及要求報到入學。未簽訂《師範生免費教育協定書》的考生視為放棄2016年普通高校入學資格。
(三)培養學校要在考生報到入學並完成學籍註冊後,形成免費教育師範生錄取報到情況總結材料,並分市填制《註冊免費教育師範生簡明登記表》(見附屬檔案2),連同考生及監護人簽字的《師範生免費教育協定書》,一併郵寄或送達各市教育局。同時,培養學校要將報送各市的《註冊免費教育師範生簡明登記表》 匯總後報省教育廳備案。
五、工作要求
做好招生錄取工作是實施師範生免費教育的重要環節,各市、各高校要高度重視,切實做好招生政策宣傳,精心組織招生錄取,積極引導和支持優秀高中階段畢業生報考免費教育師範生;要加強招生錄取協調配合,認真簽訂並嚴格履行《師範生免費教育協定書》;要認真執行招生工作紀律,確保招生錄取工作程式規範、公平公正;對招生錄取發生的違規違紀行為,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的規定處理,並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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