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2011年證券資格會計師事務所日常監督資料報備工作的通知

關於做好2011年證券資格會計師事務所日常監督資料報備工作的通知

頒布時間:2011-1-6發文單位:財政部駐上海市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

各在滬證券資格會計師事務所:

根據《財政部關於進一步做好證券資格會計師事務所行政監督工作的通知》(財監[2009]6號)、《上海專員辦關於進一步完善證券資格會計師事務所日常監督資料報備工作的通知》(財駐滬監[2010]39號)的規定和要求,為切實做好2011年具有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許可證會計師事務所(以下簡稱證券資格會計師事務所)日常監督資料報備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做好2011年證券資格會計師事務所日常監督資料報備工作的通知
  • 時間:二O一一年一月六日
  • 發文單位:上海市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
  • 檔案:財駐滬監[2010]39號
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稱證券資格會計師事務所是指註冊地在上海的證券資格會計師事務所,以及註冊地在外省市、但在上海設立分所的證券資格會計師事務所。
二、證券資格會計師事務所應當按照財政部對會計師事務所的統一要求,通過財政會計行業管理系統如期開展業務報備工作,每年5月31日前完成業務報備。
證券資格會計師事務所應當按照本通知的要求,於規定時間向上海專員辦報備日常監督相關材料。報備材料分為常規事項年度報備材料和重大事項實時報備資料兩類,其中常規事項年度報備資料包括基本信息、內部管理制度、財務信息、業務信息、年報審計資料。具體報備時間和內容詳見附屬檔案。
三、會計師事務所應對所報備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做出書面保證。報備材料原件為外國文字記錄的,應按規定翻譯成中文。除單獨註明需要書面材料之外,所有材料均以電子版形式報備。
四、上海專員辦可通過查閱資料、約談相關人員、詢問當事人等方式對報備材料進行核實。如有必要,將延伸到相關企業和單位。
五、對於不按規定進行業務報備或資料報送的事務所,上海專員辦將給予特別關注。
六、附屬檔案涉及的相關表格請登入上海專員辦網站下載,書面報備材料可以掛號信件形式上報,通信地址:上海市徐匯區永福路248號,郵編200031。上海專員辦聯繫人名單詳見附屬檔案。
特此通知。
二O一一年一月六日
附屬檔案1 證券資格會計師事務所日常監督報備資料.doc
附屬檔案2 證券資格會計師事務所基本情況表.doc
附屬檔案3 證券資格會計師事務所分所基本情況表.doc
附屬檔案4 會計師事務所年報審計計畫表.xls
附屬檔案5 會計師事務所出具上市公司年度審計報告情況表.xls
附屬檔案6 會計師事務所重大業務情況表.xls
附屬檔案7 證券資格會計師事務所行政監督聯繫人名單.xls
下載:附屬檔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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