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2009年全省技師社會化考評有關工作的通知

《關於做好2009年全省技師社會化考評有關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9年10月14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做好2009年全省技師社會化考評有關工作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人社辦[2009]165號
  • 發布單位: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 發布日期:2009年10月14日
檔案全文
各設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根據冀勞社辦〔2009〕15號《通知》規定,2009年全省技師社會化考評將於10月17日起在各考區進行。為加強各考區衛生防疫和考務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密切關注甲型H1N1疫情動態,強化考務和考場防疫措施
(一)要密切關注當地H1N1疫情動態。各考區特別是考區主要領導要及時向當地衛生防疫主管部門了解有關情況和防疫措施,主動向他們報告技師考評的時間、地點、人數和考評方式等情況,聽取他們的意見,徵得防控疫情的專業指導。
(二)嚴格執行上級的防疫部署。各考區要不折不扣地貫徹執行上級的防疫部署,若H1N1疫情發生重大變化,不宜組織技師考評時,各市要及時向每一位考生和考評(監考)人員說明情況。需另行安排時,省廳將及時通知各考區。
(三)科學對待疫情,強化考場防疫措施。各考區要正確認識和宣傳H1N1疫情是可防可控的,要在各考點以展板、圖表或其它形式宣傳防疫常識,並為每一位考生和考評(監考)人員、工作人員和督導人員免費配發一次性口罩並要求其正確和全程配戴。每場考試、考核前,均要對考場和涉及考務的地點噴灑一定濃度、面積和時間的“84消毒液”或其它防疫藥品。每場考試、考核前,要逐一對涉考人員進行紅外線或常規的體溫檢測。凡體溫超常者,不得參加考試或考核,並須在第一時間向考區負責人和當地防疫主管部門報告情況。
(四)今年暫停高級技師(國家職業資格一級)全省集中考評。具備考核場地、設備和高級考評員的考區,在當地實施考評。不具備考核場地、設備和高級考評員的考區,由省廳按規定另行安排。
二、認真做好考務組織和管理工作,嚴格執行冀勞社辦〔2009〕15號有關規定
冀勞社辦〔2009〕15號《通知》已明確提出考務要求和工作要求,各考區要認真落實,重點抓好以下工作:
(一)各考區要將各職業的理論知識(含技能筆試)考試全部安排在本市技師學院或高級技工學校,按照迴避制度要求,監考人員從本市技工學校教師職工隊伍中選派。對於安排考務不力導致考場紀律混亂的學校和違反監考紀律的監考人員,省廳將嚴肅追究責任,取消評優評先資格。
(二)高級考評員憑省職業技能鑑定中心核發的派遣單參加考評工作。無高級考評員資格或無派遣單的考評人員,不能參加考評工作。無相關職業高級考評員的考區,不組織該職業的考評工作。具體情況,省中心將以書面形式通知各考區。
(三)考試的答卷、評分表等,須由各考區於考核結束後72小時內封送至省廳,統一閱卷登統,統一辦證。
(四)考評期間,省廳將統一派遣鑑定質量督導員赴各考區實施質量督導。各考區須請本局紀檢部門的同志參加督導工作。
(五)各考區要加強對高級考評員和監考人員、工作人員的管理,明確考務要求,規範考評行為,強化責任意識,加大監督力度,據實查處各種違規違紀行為,切實維護高技能人才考評工作的嚴肅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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