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1000億斤糧食倉儲設施建設工作的通知

為認真落實國務院第52次常務會議精神,抓緊做好1000億斤糧食倉儲設施建設,提出此建設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做好1000億斤糧食倉儲設施建設工作的通知
  • 來源:三維政策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糧食局、住房城鄉建設廳,黑龍江省農墾總局,中國儲備糧管理總公司、中糧集團有限公司中國中紡集團公司
為認真落實國務院第52次常務會議精神,抓緊做好1000億斤糧食倉儲設施建設,現就加快項目前期工作以及嚴格執行建倉標準和要求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實加快做好項目建設各項工作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新建1000億斤糧食倉儲設施的決策部署,各地高度重視,抓緊做好糧食倉儲設施建設工作,積極開展項目建設相關工作。目前大多數省份已按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的要求於2月底前完成並報送了建倉項目請示檔案和承諾書。尚未報送的省份要抓緊落實相關工作,務必於5月15日前聯合報送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國家糧食局。逾期未報,我們將對建設任務進行調整。已經報送檔案的省份請抓緊做好項目建設前期準備工作,落實好配套資金,儘快開工建設。糧食倉儲設施建設是國家重大工程,各地要按要求及時報告進展情況,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合作,緊密配合,確保項目建設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中央本級建設項目,要嚴格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國家糧食局辦公室《關於組織申報2015年糧食倉儲和物流項目的通知》(發改辦經貿〔2014〕2955號)要求,科學規劃,合理布局,優先安排糧食主產區、中央儲備糧庫空白地區建倉。要確保建設項目的城鄉規劃、土地使用、環境影響評價及備案(核准)等前期工作手續齊備。
二、嚴格執行建倉標準和要求
本次1000億斤糧食倉儲設施建設應嚴格執行《糧食倉庫建設標準》(建標〔2001〕58號)、《糧油儲藏技術規範》GB/T 29890、《糧食倉庫安全操作規程》LS1206、《儲糧化學藥劑管理和使用規範》LS1212和《糧油倉儲管理辦法》(發展改革委令2009年第5號)等現行國家及行業相關標準、規範、規章。
根據當前糧食倉儲設施建設的實際需要和我國糧食儲藏技術發展進步的要求,在新的《糧食倉庫建設標準》尚未發布實施之前,對收納倉和標準化儲備倉建設提出如下具體要求:
(一)收納倉。收納倉主要用於糧食收購和短期儲存,所選倉型和建設標準應保證糧食安全儲存1年以上,造價不低於2500萬元/億斤。各地應根據氣候條件,選擇適合的倉型,東北及內蒙古地區宜採用散裝平房倉或保溫鋼板平房倉(裝糧高度不宜超過6.5m,裝糧線下不得採用內拉筋結構,所採用的結構形式應確保結構安全及儲糧和進出倉作業安全),其他地區宜採用鋼屋面平房倉、雙T板屋面平房倉等。收納倉需配置機械通風裝備、糧情測控系統及信息系統,可選擇配置烘乾設施,第4~7生態儲糧區應配置環流熏蒸設備。生產附屬設施應滿足《糧食倉庫建設標準》的要求。
(二)標準化儲備倉。標準化儲備倉主要用於糧食收購和長期儲存,所選倉型和建設標準應保證糧食安全儲存3年以上,造價不低於3500萬元/億斤。宜採用散裝平房倉(裝糧高度不應低於6m,不宜超過8m)或淺圓倉。標準化儲備倉應採用機械通風、環流熏蒸、糧情測控、穀物冷卻系統等儲糧新技術和新裝備,實現信息化管理。其中第1~3生態儲糧區可根據當地氣候等條件決定是否配置環流熏蒸設備和穀物冷卻系統。
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建設一定比例的基於物聯網等新技術的高標準儲備倉,積極推廣套用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並體現先進、適用、安全、可靠、節約要求的儲糧新技術和新裝備,確保設備和工藝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和規範,確保工程質量。
目前,《糧食倉庫建設標準》(建標〔2001〕58號)正在抓緊修訂,以上對收納倉、標準化儲備倉建設的有關要求,在標準修訂發布後,按新標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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