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政策性森林保險體系建設促進林業可持續發展的通知

關於做好政策性森林保險體系建設促進林業可持續發展的通知是一項由政府相關部門頒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做好政策性森林保險體系建設促進林業可持續發展的通知
  • 發布時間: 二○○九年十月十三日
  • 發布單位:林業局
  • 性質:通知
保監發〔2009〕117號
各保監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林業廳(局),內蒙古、黑龍江、大興安嶺森工(林業)集團公司,各相關保險公司、中國再保險集團公司,中國保險行業協會
為深入貫徹中央林業工作會議精神,積極做好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與林業發展的保險服務工作,建立政策性森林保險制度,著力強化林業支持保護體系,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做好政策性森林保險工作的重要意義
林業持續健康發展是滿足國家建設和人民生產生活對生態和林產品需求的重要保證,是實現黨的十七大提出的建設生態文明、實現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必然要求。發展森林保險,是中央支持“三農”、發展林業的重要舉措,有利於積極分散林業風險,保持和鞏固林業建設成果,保障林業生產經營者的經濟利益,對順利推進我國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和現代林業建設具有重大意義。
(一)做好政策性森林保險工作,有利於有效保護森林資源,維護國家生態安全。開展政策性森林保險,有利於保證受損的森林資源儘快得到恢復,有效保護森林資源和生物多樣性,促進森林生態效益發揮,保障國家生態安全。
(二)做好政策性森林保險工作,有利於鞏固和發展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成果,全面推進各項配套改革措施。開展政策性森林保險,有利於鞏固和發展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成果,促進農民就業增收、建設生態文明、發展現代林業;有利於促進金融機構加大對林業發展的有效信貸投入,引導多元化資金支持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和林業發展。
(三)做好政策性森林保險工作,有利於保障林業生產經營者的經濟利益,提高其災後恢復生產能力。開展政策性森林保險,有利於放大財政補貼資金使用效果,為林業生產經營者災後恢復生產提供資金保障,有效調動社會各界造林育林的積極性和愛林護林的主動性,全面加快現代林業建設。
二、做好政策性森林保險的基本原則、工作思路及實施步驟
(一)基本原則。按照“政府引導、政策支持、市場運作、協同推進”的基本原則。堅持以政府引導作用為依託,以政策支持為保障,以市場化運作為手段,以協同推進為要求,探索建立防範和化解林業風險的保險保障體系。
(二)工作思路。按照“統一原則、試點先行、穩步推進”的思路,探索建立由保險監管、林業、財政等部門與保險經辦機構、林業企業、林業專業合作組織、林農等多方積極參與的政策性森林保險工作機制,逐步擴大森林保險的覆蓋面,不斷完善森林保險險種和服務創新,力爭實現“政府滿意、林農實惠、森林保障、保險發展”。
(三)實施步驟。要堅持試點先行、以點代面、總結經驗、穩步推廣,有計畫、分步驟地推進政策性森林保險工作。一是今年中央財政森林保險保費補貼試點地區福建、江西和湖南省的保險監管部門、林業部門要將政策性森林保險工作作為一項重點工作抓緊抓好。二是鼓勵森林資源豐富,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深入的省(區)積極摸索和積累經驗,為爭取納入中央財政保費補貼試點單位做好準備。三是要以做好政策性森林保險為切入點,積極推動林農小額信用貸款保險、管護人員意外保險等涉林保險業務發展。
三、科學合理制定政策性森林保險方案
財政保費補貼試點地區的保險監管、林業部門要積極參與當地森林保險方案的制定,並將保險方案分別上報中國保監會、國家林業局。保險經辦機構要充分徵求財政、保險監管、林業部門及參保對象的意見,按照保監會下發的《關於規範政策性農業保險業務管理的通知》(保監發〔2009〕56號)要求,負責設計開發森林保險條款並向保險監管部門進行報備。
(一)關於保險標的和責任範圍
森林保險試點要從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比較深入,林地經營權已落實到位,地方政府較為重視的地區開始。保險標的以承保商品林、公益林為主,在試點基礎上,逐步擴大試點品種。
目前我國林業生產面臨的主要風險是火災、暴雨、暴風、洪水、土石流、冰雹、霜凍、颱風、暴雪、雨凇、蟲災等多種自然災害。根據當地成災特點和參保對象意願,開發設計有潛力、受歡迎的保險產品。試點地區可單獨選擇火災責任,也可選擇火災及其他幾種對本地林業生產影響較大的自然災害列入本地政策性森林保險保障範圍,提高森林保險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合理確定免賠額度,吸引林農積極參保。
(二)關於保險金額和費率
政策性森林保險的保額和費率設定應以“低保費、保成本、廣覆蓋”為原則,既要考慮到林業生產經營者的繳費能力和基本保障需求,又要考慮到保險公司的風險防範水平和穩健經營,防止超出雙方的承受能力。保險金額原則上為林木損失後的再植成本,可在300-800元/畝之間選擇。
要積極推動森林保險的廣覆蓋,確保一定規模的承保面,以大數法則和累加優勢,有效分散經營風險。要綜合考慮保險責任、風險分布區域以及歷年的森林保險經營情況等因素,科學合理厘定森林保險費率。
若參保對象需要增加除上述以外的保險責任或保額,並由此產生的保費,可由地方財政部門提供一定比例的保費支持。不能提供保費支持的,可由參保對象自行承擔相應增加的保費。
(三)關於巨災風險安排
各地應積極探索建立森林保險風險分散機制。當地保險監管部門、林業部門要積極推動森林巨災保障機制建立。各參與森林保險的經辦機構,要建立超賠保障機制,提高森林保險抗風險能力。
四、幾點要求
(一)加強協同配合,共同推進政策性森林保險工作
森林保險政策性強,涉及利益群體眾多,需要多部門協同配合,共謀發展。各地應充分發揮政府引導和政策支持的作用,積極協調、引導、組織林農投保,積極推動建立財政、保險監管、林業部門以及保險經辦機構之間的森林保險橫向溝通機制,充分發揮金融保險在推進林業可持續發展中的作用。
(二)積極推動財政森林保險保費補貼政策落實到位
要認真細化試點方案,完善保險條款,積極推動試點地區把中央財政森林保險保費補貼政策用好、用足,充分發揮財政資金槓桿的作用。
(三)保險監管部門要充分發揮市場監管和協調職能
一要積極創造良好的市場環境和經營氛圍,認真做好保險經辦機構的資質審查,對經辦機構經營森林保險行為進行嚴格監管,為政策性森林保險試點的全面開展創造有利條件。二要採取措施防止惡性價格競爭。加大對套取國家財政資金、損害林農利益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維護市場秩序和林農利益。三要開通“綠色通道”,積極協調保險公司開發通俗易懂、簡便易行的森林保險產品並及時批覆。
(四)林業主管部門要充分發揮災情防控和專業技術優勢
一要加強災情防控,做好森林防火、林業有害生物防治等防災防損工作。充分發揮森林防火和林業有害生物防治組織體系作用,及時向保險經辦機構提供轄區內災情、災害發生、損失情況等相關信息,指導林農及時做好災害預防工作。二要充分發揮專業技術優勢,協助保險經辦機構做好承保前的風險評估及災後查勘定損工作,協助確定損失程度及損失原因等項工作。三要積極引導宣傳,協同組織相關生產經營者投保森林保險。
(五)保險經辦機構要切實提高服務水平
一要認真做好承保工作。規範業務操作行為,提高管理和服務水平。鼓勵林業企業和專業合作組織投保,引導散戶林農、小型林業經營者主動參與森林保險,做好防災防損工作,保證保險憑證到戶,逐戶建立明細檔案,登記造冊並公示,不斷提高林農參保率和森林保險覆蓋率。二要加強保險理賠服務。做到保險賠款直接到戶,惠農政策、承保情況、理賠結果、服務標準、監管要求“五公開”,切實維護投保人的合法權益。三要加大森林保險的宣傳力度。普及保險知識,提高林業生產經營者的保險意識,贏得其認可。四要加強信息溝通,建立政策性森林保險工作聯繫機制。在積極推動森林保險發展的同時,要認真總結經驗,對於發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要及時上報中國保監會和國家林業局,以便更好地推進政策性森林保險工作。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國 家 林 業 局
二○○九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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