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保險業支持文化產業發展有關工作的通知

《關於保險業支持文化產業發展有關工作的通知》是為了保險業對文化產業發展有關工作的支持而做出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保險業支持文化產業發展有關工作的通知
  • 文號:保監發〔2010〕109號
  • 發布單位:保監發〔2010〕109號
  • 發布時間: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通知對象,頒布原因,通知內容,

通知對象

各保監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局,各計畫單列市文化局,各中資保險公司。

頒布原因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精神,深入實施《國務院關於印發文化產業振興規劃的通知》(國發〔2009〕30號)和《國務院關於保險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6〕23號),根據中央宣傳部、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文化部、廣電總局、新聞出版總署、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關於金融支持文化產業振興和發展繁榮的指導意見》(銀髮〔2010〕94號)等檔案的有關規定和要求,現將保險業支持和服務文化產業發展有關工作的通知。

通知內容

積極培育文化產業
一、高度重視,積極培育和發展文化產業保險市場
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指出,要推動文化大發展大繁榮、提升國家文化軟實力,繁榮發展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推動文化產業成為國民經濟支柱性產業。國家制定的《文化產業振興規劃》也指出,文化產業是市場經濟條件下繁榮發展社會主義文化的重要載體,是滿足人民民眾多樣化、多層次、多方面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徑,也是推動經濟結構調整、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要著力點。近年來,文化產業已成為經濟發展新的增長點和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
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作為現代金融業的重要組成部分,保險具有經濟補償、資金融通和社會管理功能,是市場經濟條件下風險管理的基本手段,在促進改革、保障經濟、穩定社會、造福人民等方面有著重要作用。保險業通過提供風險保障、推出便捷服務、發揮投融資功能,支持文化產業發展繁榮,不僅有利於推動文化產業又好又快發展,而且有利於拓寬保險服務領域,擴大保險覆蓋面,培育新的增長點。保險機構要切實提高認識,積極培育和發展文化產業保險市場,努力開拓新的保險服務領域,服務文化產業振興和發展繁榮。
二、開拓創新,大力開發服務文化產業發展的保險產品
按照《關於金融支持文化產業振興和發展繁榮的指導意見》要求,保險機構要積極推進文化產業保險的創新發展,努力開發適合文化企業特點和文化產業需要的保險產品,逐步建立文化產業保險市場運行機制和制度。在現有傳統財產保險業務的基礎上,保監會和文化部將共同組織開發、分批確定文化產業保險險種,並推進有關試點工作,有重點地推動當前文化產業保險市場發展。第一批試點險種和公司見附屬檔案,試點經營期限為兩年。與試點險種承保責任性質相近並符合文化企業特定需求的險種,列入試點工作支持範圍。
支持壽險公司積極開發為文化企業提供人才激勵配套的養老和醫療保險產品。鼓勵其他保險公司積極開發適合文化企業特點和文化產業需要的保險產品,共同促進文化產業保險的創新發展。
三、最佳化管理,提升促進文化產業發展的保險服務水平
對於文化主管部門重點扶持的文化企業和文化產業項目,保險機構要著眼於有效分散風險,加強經營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建立文化產業保險承保和理賠的便捷通道。同時,建立文化產業保險風險資料庫,按照收益覆蓋風險的原則合理確定保險費率;對於信譽好、風險低的文化企業和文化產業項目,適當降低費率。
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對於符合《文化產品和服務出口指導目錄》條件、文化主管部門重點扶持的文化出口企業和項目,應給予積極的支持。加快出口信用保險和海外投資保險服務創新,推動文化產業出口和海外投資業務的信用保險承保,防範化解文化產品、服務和文化企業“走出去”中的政治風險和商業風險,促進文化企業海外投融資業務發展。
鼓勵保險機構為文化企業制訂一攬子保險計畫,提供“一站式”服務。支持保險公司深入進行相關行業風險研究,協助文化企業制定風險管理措施,提升風險預防水平,減少事故發生頻率和損失程度。
鼓勵文化企業和保險公司採用保險中介服務,支持設立專門為文化企業服務的保險中介機構,支持現有保險中介機構經營文化產業保險產品。支持專業、權威的文化產業評估、鑑定服務機構,為文化產業保險市場發展提供服務。
四、改進服務,發揮保險支持文化產業發展的融資功能
發揮保險資金的融通功能和保險公司機構投資者作用,在遵循市場原則和風險可控的前提下,鼓勵保險公司投資文化企業發行的債券,支持符合條件的保險公司投資符合條件的文化產業投資基金。
加強相互合作,保險機構可與信貸、債券、信託、基金等多種金融工具相結合,為文化企業提供一攬子金融服務。鼓勵保險公司探索開展信用保險業務,彌補現行信用擔保體制在支持文化產業融資方面的不足。
五、加強協調,建立保險支持文化產業發展的配套機制
各級文化主管部門要加強與保險監管部門的合作,主動與當地保險機構進行溝通交流,掌握並主動提供產業發展的政策和數據信息,宣講本地區文化產業發展的現狀、特點和重點,爭取保險機構相應的支持。指導和協調本地區的文化機構和企業,引導其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引入現代公司治理機制和財務會計制度,規範會計和審計流程,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為保險支持文化產業發展奠定良好制度基礎。整合文化產業和保險資源,進一步完善“文化部文化產業投融資公共服務平台”功能,研究開發文化產業保險業務的網路受理系統。
各級文化主管部門和保險機構要注意借鑑國內外開展文化產業保險業務的經驗和做法,通過調研論證、培訓座談等多種形式,積極宣傳和動員本地區文化企業參與保險、運用保險手段分散風險,加強文化產業項目推介工作,不斷完善保險支持文化產業發展的各項措施。同時,認真做好文化產業保險試點情況的統計和監測分析,並及時向保監會和文化部報告。
各級文化主管部門要加強與中央和地方財政部門的溝通與協調,爭取有關政策支持。
附屬檔案:第一批文化產業保險試點險種及公司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屬檔案:
第一批文化產業保險試點險種及公司
一、試點險種:
1、演藝活動財產保險
2、演藝活動公眾責任保險
3、演藝活動取消保險
4、演藝人員意外和健康保險
5、展覽會綜合責任保險
6、藝術品綜合保險
7、動漫遊戲企業關鍵人員意外和健康保險
8、動漫遊戲企業關鍵人員無法從業保險
9、文化企業信用保證保險
10、文化企業智慧財產權侵權保險
11、文化活動公共安全綜合保險
二、試點公司:
1、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2、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3、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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