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及保險,國外情況,參考文獻,
風險及保險
文化產業是以文化為內容,運用工業化、商業化方式進行生產和傳播的行業。按照產業性質不同,文化產業可分為新聞服務、出版發行和著作權服務、廣播電視電影服務、文化藝術服務、網路文化服務、文化休閒娛樂服務、其他文化服務、文化用品設備及產品銷售等九大類。文化產業的內涵豐富、結構複雜,其多樣性決定了其風險構成複雜、行業差異大的特點,且一旦發生風險,損失往往難以估量。
文化產業鏈的複雜性決定了其面臨的風險構成複雜,且行業差異大。文化產業面臨的風險眾多,既包括政策風險、經濟風險、社會風險、市場風險、自然風險等外部風險,也包括管理風險、技術風險、創意風險、智慧財產權風險等內部風險。位於文化產業鏈不同層次的企業面臨的主要風險也各異。如,出版業面臨著較大的火災及自然災害風險,動漫行業面臨著很大的創意和智慧財產權風險,文化藝術品行業面臨著較大的盜搶風險,影視行業面臨政策風險等。
我國文化產業保險起步較晚,但呈現蓬勃發展的勢頭。在大型文化活動保險方面,早在1990年,中國人保就為北京亞運會提供保險服務。近年來,我國舉辦的一系列舉世矚目的大型國際活動,如2008年的北京奧運會、2010年的世博會和亞運會均由中國人保提供了全面的保險服務。在演藝保險方面,2003年中國人保和中國平安共同為“滾石”北京演唱會提供了包括意外變故導致的演出取消責任的“偶發事件保險”,後因SARS疫情該場演出取消支付250多萬元的賠款。在影視保險方面,馮小剛的《夜宴》劇組藉助於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為其提供的信用保險,獲得銀行的巨額融資。目前,新聞出版、廣播電視、文化用品製造業等行業的文化企業,已廣泛投保了財產保險。但從整體上看,受制於內、外部條件,我國文化產業保險尚缺乏專業化、系統化和規模化。
首先,沒有將“文化產業”作為一種專門的風險類別來經營和管理。目前文化企業所辦理的保險主要是普通企業通用的財產、人身、責任、貨運等傳統保險產品,當投保單位有特殊需求時,通常採用常規擴展條款解決,如對展覽會的保險需求,保險公司基本是採用常規的“公眾責任保險”提供保障,同時對參展商品提供“特約財產保險”。這些保險方案由於缺乏專業性、缺乏對項目風險特徵的針對性,無法滿足投保人特殊的風險保障需求。
其次,服務缺乏系統性,尤其是缺乏風險管理服務。從國外文化產業保險發展的情況看,其存在和成功的一條重要經驗是能夠為投保人提供系統性服務,這種系統服務不僅體現在保險產品本身,而且體現在風險管理的全過程,如為藝術品提供評估、為藝術品運輸提供安保方案、為藝術品的失竊提供專門調查、審核及控制影視作品製作過程中的風險等。而目前我國保險業為文化產業提供的產品仍主要局限於產品本身,缺乏“一攬子”的產品和服務。
最後,存在“規模小、難以做大”的不良循環。由於我國的文化產業規模相對小,保險業務規模也相對小,而這個領域又需要較強的專業化和系統性,需要相應的投入。結果是由於規模小,就“無人問津”;由於“無人問津”,專業和系統性就無從談起;由於缺乏專業性和系統性,文化產業保險就更發展不起來。如近年來影視產業發展很快,存在市場需求,但保險公司提供的產品無法滿足製作單位的需要,製作單位只好“鋌而走險”,一旦發生事故,往往使劇組陷入困境。
近年來,我國文化產業保險受到高度重視,2010年,保監會、文化部聯合下發《關於保險業支持文化產業發展有關工作的通知》,確定了中國人保等3家試點公司開展演藝活動財產保險、演藝活動公眾責任保險、演藝活動取消保險、演藝人員意外和健康保險、展覽會綜合責任保險、藝術品綜合保險、動漫遊戲企業關鍵人員意外和健康保險、動漫遊戲企業關鍵人員無法從業保險、文化企業信用保證保險、文化企業智慧財產權侵權保險、文化活動公共安全綜合保險等11個試點險種。
國外情況
國外保險業也曾因為對演藝、動漫等產業不了解或者不熟悉而拒絕為相應的企業提供保險保障或索取不合理的高價保費,早期出現的有關保險產品多以協商性的保險險種為主,已開發國家的文化產業保險也經歷過我國現在正經歷的歷程,他們現有的保險產品經過了實踐的檢驗,為我國開發相應產品提供了有價值的參考和借鑑。
目前,國外的演藝產業保險涵蓋的範圍已經很廣泛,各種各樣的演出活動都有涉及,如音樂會、話劇演出、舞台表演、馬戲表演等。相應的,保險公司提供有音樂會保險(Concert Insurance),場地保險(Venue Insurance)等險種。演出企業可以根據自身風險分散的需要有選擇地投保公共責任保險(Public Liability Insurance)、演出取消保險(Event Cancellation Insurance)、設備損壞保險(Equipment Damagensurance)、天氣保險(Weather Insurance)等。關於動漫產業的保險產品,我們在國外保險公司提供的保單中發現有關鍵人員保險(Key ManInsurance)、侵權損失保(Infringement Loss Insurance)、動漫侵權責任保險(Animation Errorsand Omissions Insurance)、延遲完工保險(Completion Delay Insurance)等。
隨著國外保險業的發展,尤其是保險經紀業務的發展和保險公司專業化服務水平的提升,許多保險公司可以為不同的演藝活動量身定製特色的保險保障,保險經紀人也可以為演藝企業設計“打包”的保險計畫,例如,Inpro Insurance推出的針對社區劇院演出的保險計畫和樂隊演出的保險計畫,Philadelph和Fortis保險公司推出的“一攬子”演出保障計畫,包羅萬象的“一攬子”計畫可以為企業提供“一站式”服務,基本可以涵蓋演藝企業需要分散的各種風險。此外,有些保險公司還為動漫企業設計了覆蓋動漫產品所有風險的“產品保險(Production Insurance)”。
國外的藝術品產業保險相對比較發達,著名保險公司美國國際集團(AIG)、法國安盛集團(AXA),以及保險市場勞合社(Lloyd's)等都開設有專門的藝術品投資及保險業務部門、甚至子公司來負責歐美發達藝術品市場的保險業務。總結國外成熟的藝術品保險市場主要開辦的險種有:
1)個人美術、珠寶、收藏品保險。主要承保個人收藏愛好者所擁有的收藏品遭受盜竊及損失的風險;
2)展覽保險。主要承保展出商在運輸、展覽過程中以及倉儲時的直接意外事故導致對借展物品的賠償責任風險;
3)博物館保險。主要承保博物館在展出、收藏和運輸藝術品時,藝術品遭受盜竊或者損毀所造成的公共資產保護不力的責任風險。其中,這些藝術品可以是博物館自己收藏的,也可以是博物館借用他人的藏品;
4)公司藝術品保險。承保責任與個人美術、珠寶、收藏品保險類似,但保險標的是公司法人所擁有的彰顯公司品位或者企業文化的藝術品;
5)藝術品經銷保險。主要承保經營藝術品買賣的畫廊等經銷商在經營時因各種風險造成的損失;
6)藝術品修復師職業保險。主要承保藝術品修復師在修復工作中因出現疏漏或失誤而使藝術品價值受損時應承擔的損失補償責任。
此外,國外保險公司還為一些價值容易評估的藝術品提供一般的財產一切險,並為投保企業提供日常的防災防損服務。
參考文獻
1 王和.文化產業的風險特徵及保險[J].人大書報複印資料,2012,(05).
2 文化產業保險險種設計與投保補貼機制研究.中國人民大學文化產業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