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6月2日 中共中央發出《關於企業、事業單位和技術力量下放的規定》,要求下放的交接工作“應該一律於6月15日以前完成”。到6月25日,中央工業部門所屬的企業和事業單位,已經有80%左右下放地方管理。在當時“大躍進”的情況下,權力下放過多、過急,導致分散主義傾向的滋長,造成很大的浪費和混亂。
1958年6月2日 中共中央發出《關於企業、事業單位和技術力量下放的規定》,要求下放的交接工作“應該一律於6月15日以前完成”。到6月25日,中央工業部門所屬的企業...
《關於推進科研設計單位進入大中型工業企業的規定》的...[1986]95號檔案的規定,把應該下放的權力一律下放給...不斷充實自己的技術開發力量,具體辦法由省經委、省...
企業評審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標準和條件,原則上應...《關於我區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評聘工作經常化的實施...下放審批驗收許可權。凡有工程系列高、中級任職資格評審...
3、由單位組織進行科技承包的科技人員,在承包期間,...城鎮集體企業進行科技承包和技術服務,根據契約規定所...4、以省外科技力量為主獲得的科技成果,可參加我省...
1958年——中央發出《關於企業、事業單位和技術力量下放的規定》。1962年——鄧小平“好貓論”出台。1963年—— 徐廷澤駕機起義光榮歸來。...
6月2日—— 中央發出《關於企業、事業單位和技術力量下放的規定》;中央決定將部分企事業單位和技術力量下放地方。6月6日,中共中央批轉了這個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