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企業自主評聘專業技術職務的暫行規定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企業自主評聘專業技術職務的暫行規定》在1992.10.24由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頒布。(廢止日期:2007年10月31日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第101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2007年10月31日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100號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企業自主評聘專業技術職務的暫行規定
  • 頒布單位: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
  • 頒布時間:1992.10.24
  • 實施時間:1992.10.24
為了適應企業轉換經營機制的要求,進一步改革企業用人制度,充分調動專業技術人員的積極性,根據中央和國務院有關政策精神,結合我區實際情況,對企業自主評聘專業技術職務作如下規定:
一、系列開設和崗位設定
企業可以參照各系列主管部門制定的結構比例,根據生產需要和合理設崗的原則,自主確定本企業所開設的專業技術職務系列,自主設定專業技術崗位,確定專業技術職務職數,報企業主管部門備案。
今後,各級職改部門不再給企業下達崗位職數。
二、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考試
企業實行自主評聘後,符合條件的專業技術人員均可報名參加國家統一組織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考試。考試合格後,由國家統一頒發任職資格書。
企業符合條件的專業技術人員均可報名參加自治區統一組織的專業和外語考試,或參加經自治區科技幹部局同意舉辦的外語培訓班,其成績作為評審的依據。
凡不符合國家和自治區規定的參考條件或考試成績不合格者,大中型工業企業可以自行組織考試,小型工業企業和其他企業可以由地、市、廳、局自行組織考試。
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
(一)評審條件
企業評審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標準和條件,原則上應按照國家頒發的各系列專業技術職務《試行條例》和自治區的有關規定執行。
企業在堅持工程主系列評審條件的前提下,可以使其它系列的評審條件向工程主系列靠攏。
對不符合國家或自治區規定的晉升條件,但對企業有突出貢獻的專業技術人員,大中型工業企業可以自行制定破格晉升條件,小型企業和其它企業可以由地、市、廳、局制定破格晉升條件。
(二)評審組織及程式
凡有條件的大、中型工業企業可成立工程系列高、中級評審委員會。中級評審會由企業申請,企業主管部門批准;高級評審會經企業主管部門審核後,報自治區職改辦會同系列主管部門批准。
有條件的地、市、廳、局不具備成立高、中級評審會條件的系列,由地、市、廳、局職改辦匯總後送自治區相應系列評審委員會代評。
具體評審程式和辦法仍按自治區職稱改革領導小組《關於我區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評聘工作經常化的實施意見》(寧職改(92)32號)執行。
四、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審批、驗收、發證
下放審批驗收許可權。凡有工程系列高、中級任職資格評審會的企業,評審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由本企業職改領導小組審批、驗收。由地、市、廳、局或自治區系列主管部門代評的高、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屬大、中型工業企業的由企業審批、驗收,其它企業的由地、市、廳、局職改領導小組審批、驗收。各地、市、廳、局和大中型企業審批、驗收的高、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一律報自治區職改辦和各系列主管部門備案。
改革企業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制度後,各檔次任職資格證書仍由自治區科技幹部局統一印製,由審批、驗收單位加蓋公章和鋼印頒發。其任職資格在審批、驗收許可權範圍內有效。
專業技術人員調到新的企業後,是否確認原來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由企業自主確定;調到事業單位的,按事業單位評審驗收許可權重新確認。
五、專業技術職務聘任
企業的專業技術職務和任職資格實行評聘分離。企業對具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應當實行雙向選擇聘任制擇優聘任。由雙方簽訂聘任契約,並認真執行;廠長(經理)離任後,契約自然解除,專業技術人員可以拒聘。
企業根據生產和經營發展需要,可以高職低聘,也可以低職高聘,充分建立人才競爭機制。
為動員全社會力量為企業解決技術難題,企業對一些非固定專業技術崗位或攻關項目(課題),可以向區內、外企業、科研機構、高等院校和國家機關的專業技術人員公開招標,簽訂中、短期聘約。
企業中具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和已聘任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其待遇由企業自主決定,中、短期招標聘任的專業技術人員的待遇,由雙方協定。
企業應根據自治區職改領導小組和系列主管部門制定的考核辦法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對專業技術人員任職期間的工作業績、學術(技術)水平、履行崗位職責和繼續教育等情況進行全面考核。考核的結果作為使用和評聘的依據。
六、其它
經費自主的事業單位,經自治區科委、科技幹部局核准後,由自治區職改辦下達檔案,可參照本規定開展評聘工作,已與行政機關脫鉤,並由編制部門明確職責,不再履行行政機關職能,且經費完全自主的單位,經自治區職改辦核准後,亦可參照本規定開展評聘工作。
已達到離退休年齡的專業技術人員,確因工作需要須延長離退休年齡的,由企業自行批准。
企業自主評聘專業技術職務後,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和各級職改部門要建立嚴格的專業技術幹部報表制度,進一步健全資料庫,以全面掌握本部門、本地區的專業技術隊伍狀況。各級職改部門要進一步深入調查研究,加強對企業職改工作的協調、服務和指導,使職改工作真正起到經濟發展和科技進步的作用。
本規定由自治區科技幹部局負責解釋。
本規定自頒之日起執行。本規定未盡事宜,仍按自治區現有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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