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一九五四年國家預算草案的報告

《關於一九五四年國家預算草案的報告》是一則檔案,《國家預算決算》(1950-1981)刊印。

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同志:
我向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提出關於1954年國家預算草案的報告,請予審查和批准。
1954年國家預算草案是依照國家在過渡時期的總任務,在第一個五年建設計畫第一年度國民經濟計畫勝利完成的基礎上編制的。這個預算草案是與1954年國民經濟發展的要求相適應的。現將1953年預算執行情況和1954年預算草案分別說明如下:
一、一九五三年國家預算執行情況
1953年國民經濟建設已取得巨大的成就,勝利地完成了第一個五年計畫的第一年計畫。全國工農業總產值(以下皆為預計完成數)比1952年增長11.4%(按1952年不變價格計算)。工農業總產值中,現代工業占31.6%(1952年為28%),工場手工業占7.8%,個體手工業占6.3%,農副業占54.4%。現代工業的比重,顯然是增加了。
1953年工業總產值,比1952年增長28%。其中國營工業產值增長33.7%,合作社營增長46.5%,公私合營增長39%,私營增長18.5%。國營工業中34種主要產品,除麻袋、鹽、麵粉、糖四種因氣候、原料等原因沒有完成計畫外,其他均超額完成。其中煤完成111.6%,發電量完成103.1%,原油完成109.7%,生鐵完成102.4%,鋼完成107.4%,棉紗完成102.6%,紙完成102.9%,捲菸完成119%。
1953年中央財經各部的基本建設投資,比1952年增加了116.6%,其中國營工業建設的投資增長了145.9%。1953年經濟建設的重大項目共173項,工業建設限額以上的項目共107項,1953年建設完成開始投入生產的重大項目計有:鞍鋼的大型軋鋼廠、無縫鋼管廠、第7、第8號高爐,西安電站,鄭州電站,豐滿電站的第7、第8發電機,阜新海州露天礦(部分投入生產)及西北第二紡織廠等。基本建設完成投資額的91.2%,中央14個部及地方國營工業的基本建設比1952年增長了71.2%。
農業方面,1953年自然災害是全國解放以來比較嚴重的一年,因此農業沒有達到原定的計畫,但總產值仍比1952年增長1.5%。主要產品除棉花、花生稍有下降外,糧食的總產量仍略高於1952年的水平。組織在農業生產互助組和合作社中的農戶,截至1953年10月的統計,已達全國農戶總數的43%,農業生產合作社達到14,192個。
交通運輸方面,鐵道新線鋪軌589公里,鐵道貨運總量比1952年增長19.9%;客運總量,比1952年增長36.8%。交通、郵電均超額完成了計畫。
國內貿易方面,商品零售額比1952年增長20%左右,其中國營商業增長56.6%。為了保證人民生活水平日益增長的糧食供應的需要,1953年冬季開始由國家實行糧食的計畫收購和計畫供應的工作,已收到顯著的成效。這在國家的糧食戰線上,尤其在推動農業社會主義改造的前進上,是一個重大的勝利。
由於工農業生產的發展,勞動生產率的提高,1953年國營經濟各部門職工全年平均實際工資比1952年增長5%以上。由於職工工資、農民收入與工商業者的利潤均有增加,就業人數擴大,以及國家經濟建設投資大量增長等因素,社會購買力比1952年約提高20%左右。
1953年文化教育和衛生事業亦有很大的發展。教育方面,高等學校招生計畫完成109.3%,高級中學招生計畫完成113.6%,中等師範學校招生計畫完成104%,初級中學招生計畫完成128%。衛生方面,衛生部所屬全國醫院病床比1952年增加25,000張。其他文化科學方面亦均有相應的發展。
上述數字表明,我國第一個五年建設計畫第一年度的國民經濟計畫所規定的各項任務,除農業因有災害和 296工業的個別項目外,均已超額完成;社會主義和半社會主義經濟的比重,有相當大的增加;對農業、手工業和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都在不同程度上前進了一步;人民的物質和文化生活,也在生產發展的基礎上有了進一步的改善。
在上述國民經濟發展的基礎上,1953年國家頂算的執行情況是良好的。根據已收到的決算和預計數字來看,預算收入方面,不算1952年結餘,1953年本年收入共完成2,154,774億元[1],完成原預算的105.92%,比1952年增長22.45%。各項稅收完成1,194,391億元,為總收入的55.43%,其中工商各稅完成925,259億元;農業稅完成269,132億元。國營企業收入完成754,485億元,為總收入的35.02%。信貸保險和其他收入完成205,898億元,為總收入的9.55%。
支出方面,總支出總計2,138,826億元,為原預算的91.6%,比1952年增長27.41%。經濟建設費支出860,179億元,為總支出的40.22%,其中主要項目為工業投資428,634億元;農、林、水利等投資113,169億元;鐵道、交通、郵電等投資124,214億元。社會文教費支出318,515億元,為總支出的14.89%。國防費支出691,878億元,為總支出的32.35%。行政管理費支出210,069億元,為總支出的9.82%。其他支出58,185億元,為總支出的2.72%。
1953年預算執行的結果,經濟建設費、社會文教費和行政管理費的支出,比原預算為少。這是因為這些項目中,某些數字原來編列過大;,而更重要的是,我們在充分保證一切必需費用的同時,注意了節省一切可以節省的開支。1953年的國防開支項目,比原預算增加了169,341億元,這主要是因為1953年上半年美國圖謀積極擴大韓戰,為了應付各種可能發生的情況,我們必須在國防上採取一些有效的措施,所以國防費有了較大的增加。
上述收支數字表明,1953年國家預算的執行是有成績的。預算執行的結果,由於收入超過,支出節減,不僅原預計要使用的1952年結餘300,595億元(最後決算數實際達到412,322餘億元)沒有動用,而且本年收支相抵尚結餘15,948億元。加上1952年最後決算結餘數字,則1953年年終結餘共為428,270億元。這就給國家充實了信貸資金,鞏固了貨幣信用,增加了財政的周轉資金。我們在預算執行中,既保證了國家在經濟、文化教育和國防建設各方面所必需的資金,又給國家節減了許多應該減少的支出,增強了財政後備力量。
1953年國民經濟計畫和國家預算的執行,所以獲得上述的成績,是由於中國共產黨和中央人民政府的正確領導,由於各民主階級、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所組成的人民民主統一戰線的努力,由於各級政府、經濟機關、財政機關、職工會對於經濟和財政工作的努力,由於全國勞動人民高漲的勞動積極性、創造性和偉大友邦蘇聯在技術、經驗等各方面對我們巨大援助的結果。
但是,必須指出,1953年的財政工作是有不少錯誤和缺點的。我們在1953年年初對於若干稅收制度的改變,是有利於資本主義經濟和不利於社會主義經濟的,是犯了帶原則性的錯誤的。我們對於地方財政,也有違背因地制宜的作法,而致妨礙地方積極性的毛病。我們在編制預算時,由於經驗不足和對蘇聯的經驗研究體會不夠,沒有結合國家信貸計畫,沒有考慮到財政方面的季度差額周轉資金,而把上年結餘,全部列入預算,並且作了當年的投資,這樣編制預算的結果,不但使我們經常處於信貸資金不足和財政後備力量缺乏的狀態,而且在某些方面的投資上,助長了脫離實際的盲目冒進傾向。有些經過了二、三次削減,才接近了實際。此外,在收入方面,對於工商稅收和某些企業收入的計畫,訂得過於保守,而致執行結果超過不少,這個重大的缺點,也不能不影響到國家預算的準確性。正是由於有了上述這些主要的錯誤和缺點,使我們在1953年國家預算的執行過程中,在現金調度和預算平衡上,曾經一度出現了不利的情況。這種情況,由於中共中央發出了重要的指示和在工作中採取了一系列的有效措施而迅速地獲得了改變,預算執行的結果是良好的,其經驗教訓則是值得我們深刻記取的。
二、一九五四年的國家預算
1954年國家預算的任務,就是要從增加生產、擴大物資交流、提高勞動生產率、降低成本、厲行節約和正確地執行稅收計畫和稅收政策等一系列的措施中,增加收入,積累資金,以保證我國第一個五年建設計畫第二個年度的國家需要,首先是工業建設的需要,同時加強國防力量,並在發展生產的基礎上進一步改善勞動人民的物質和文化生活。為了實現這一任務,就必須將國家預算建立在可靠的、穩妥的基礎上,就必須堅持收支平衡的原則,並且力求在執行結果上,達到收多於支和有相當的後備力量。
1954年國家預算草案規定總計收入為2,747,086億元,其中本年實際收入2,318,816億元,結轉上年結餘428,270億元。總支出為2,494,578億元,本年支出中,使用上年結餘175,762億元。本年總計收入中所多餘的252,508億元,作為本年結餘,全部充作國家信貸資金和財政的季度差額周轉資金。這樣,用作本年的收入數實為2,494,578億元。現就收支組成內容,分述如下:
預算收入的來源
1954年國家預算的總收入,除結轉上年結餘175,762億元外,本年收入為2,318,816億元,計:
各項稅收共列1,325,313億元,占總收入的57.15%,比1953年預計執行數增長10.96%。其中工商各稅為1,044,551億元,占總收入的45.05%,比上年增長12.9%,農業稅徵收量仍維持1952年的水平。
國營企業收入共列833,418億元,占總收入的35.94%,比1953年增長10.46%,若除去不可比的因素,則增長16.58%。
信貸保險和其他收入共列160,085億元,占總收入的6.91%,比1953年減少22.25%。
這裡值得提出的,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批准發行的1954年國家經濟建設公債,到4月底止,已認購81,600億元,超過預計36%。其中職工(包括部隊和機關幹部)認購的數字已超過1.5倍以上,私營工商業者和城市居民已超過37%。農民認購尚未完結。這表明了我國人民對於國家經濟建設的積極支持和對於人民政府的充分信任。
1954年的國家預算收入,從其來源分析,國營經濟繳納所占的比重,已由1953年的62,60%,增長到63,58%;合作社經濟已由2.48%,增長到2.56%;公私合營經濟已由1.23%,增長到2,93%;農民由於人民政府採取了在二年內穩定負擔的措施,雖然本年認購了一定數量的公債,其比重仍由13.48%,降到13.43%;私營工商業則由17.02%,降到15.40%。1954年國家財政收入來源的分配,是與我國國民經濟進一步的發展、社會主義經濟成分的增長和公私經濟比重的變化的實際情況相符合的。
預算支出的分配
我們的國家預算是建設性的和平發展經濟的預算,預算資金的絕大部分,用於發展工業、農業、交通運輸業、商業、公私合營企業和社會、文化教育事業方面。其分配情況是:
用於經濟建設的撥款為1,132,270億元,占國家預算總支出的45.39%,比1953年增長31.63%。其中基本建設撥款為751,116億元,占經濟建設費的66.34%;流動資金160,000億元,占經濟建設費的14.13%;事業費及其他支出撥款為221,154億元,占經濟建設費的19.53%。這種對於經濟建設的巨大的投資,將使我國1954年的工農業總產值,比1953年增長12.6%。
1954年國民經濟建設的重點是發展工業,特別是發展重工業。因而國家預算撥給工業部門的資金即有541,218億元,占經濟建設費的47.8%,比1953年增長26.27%。其中重工業,即煤炭、電力、石油、鋼鐵、化學、機械製造等的撥款為423,593億元,占工業撥款的78.3%;輕工業,即棉紗、麻袋、糖、紙張、捲菸等的撥款為117,625億元,占工業撥款的21.7%。這樣,不但保證了以一四一項為中心的經濟建設本年度投資的需要,而且保證了本年度的生產的發展。1954年的現代工業產值將比1953年增長18.3%。中央各工業部幾種主要產品的產量,煤將比1953年增長12.8%,發電量增長14.9%,生鐵增長31.1%,鋼增長18.8%,棉紗增長6.2%,紙增長14%,糖增長23.2%,捲菸增長16.6%。
農、林、水利等撥款共為119,429億元,占經濟建設費的10.55%,比1953年增長5.53%。1954年要求:糧食產量達到3,600億斤,棉花達到2,749萬擔,國營機械化農場增加54個,組織起來參加互助合作的農戶將達全國農戶總數的59%左右,農業生產合作社增加80,000餘個。
鐵道、交通、郵電等撥款為176,493億元,占經濟建設費的15.59%,比1953年增長42.09%。1954年鐵道完成鋪軌603公里,鐵道貨運總量比上年增長15.5%,旅客周轉量增長14%。在交通方面,內河貨運量比上年增行26.6%,其中國營增長32.6%;海上貨運量比上年增長44%,其中國營增長31.7%。
商業、對外貿易、糧食等撥款127,907億元,占經濟建設費的11.29%,比1953年增長28.05%。1954年全國商品零售總額計畫為3,708,000億元,比上年增長13.8%,其中國營商業增長8.2%,合作社商業增長35%。全國私營商業的零售總額也將有所增加。
儲備物資、城市建設等撥款157,736億元,占經濟建設費的13.93%。
為了逐步實行對於私營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穩步地擴大公私合營的國家資本主義經濟,1954年國家用於公私合營企業的撥款為9,487億元,占經濟建設費的0.84%,如果加上其他方面的投資,則用於公私合營企業的投資為25,000億元。
1954年勞動生產率將有進一步提高,規定國營工業提高13.2%。在發展生產、提高勞動生產率的基礎上,1954年全國國營企業職工、文化教育部門和國家機關人員的平均工資,將提高5.2%。人民購買力將比1953年提高13.8%,勞動人民的生活將獲得進一步的改善。
國家預算不僅反映了我國經濟的發展和社會主義經濟因素的加強,而且反映了國家對於文化、教育、科學、衛生和社會福利事業的關心。1954年國家預算對社會、文化、教育、科學、衛生的撥款為366,920億元(社會勞動保1953年增長15.2%。其中用於文化、教育、衛生支出為279,048億元;用於社會救濟和優撫支出46,578億元。1954年高等學校計畫招生90,505人,比上年增加13,988人。中等技術學校和工農速成中學招生127,130人,比上年增加24,535人。普通中學高中、國中共招生1,349,650人,比上年增加353,476人。1954年衛生部所屬全國醫院病床達到207,533張,比上年增加16,468張。
國家行政費1954年分配238,737億元,雖然數字比1953年略有增加,但在國家預算總支出中所占的比重已由1953年的9.82%降到9.57%。
在進行國民經濟建設的同時,我們還必須繼續加強我國國防力量。我國從建國的那一天起,就一貫奉行著和平建設的政策,但對於美帝國主義好戰分子的戰爭政策和敵視我國的行動,必須隨時保持著高度的警惕。1954年國家預算中所規定的國防費,雖比1953年減少,但仍列了526,700億元,為總支出的21.11%,這是完全必要的。
從上述數字可以看出,1954年國家預算支出的60.1%是用於經濟和文化教育的建設特別是用於工業以及重工業的建設,只有33.74%用於國家行政、國防和其他方面。而預算中的6.16%則作為總預備費。可見預算的重點是很明顯的,它充分地體現了國家在過渡時期總路線和總任務的精神,充分地反映了我國人民進一步發展國民經濟和改善物質文化生活的要求。
對地方預算的安排
為了相應地發展地方經濟和文化事業,保證國家第一個五年經濟建設計畫的圓滿實現,發揮地方政府對發掘財政資源監督收支的積極性,在財政管理上,必須給予地方以適當的許可權,以適應各地區不同的經濟情況。因之,在1954年認真貫徹在中央統一領導和計畫下的分級管理方針,是完全必要的。
1954年各省(市)地方預算支出總額為596,462億元,占國家預算的23.91%,比1953年增長14.9%,其中地方經濟建設費占23.86%,1954年地方國營工業生產總值將比1953年增長31.3%;社會文教費占40.64%;行政管理費占29.16%。在預算中還列有預備費36,185億元,並在預算之外列有17,553億元的周轉金。這樣就可以保證地方預算的穩固和季度的現金調度。
地方經濟建設的發展,是整個國家經濟發展不可分割的部分,1954年地方經濟建設的撥款數字和增長比例是可以滿足需要的,各級地方政府應在國家統一計畫和配合重點建設的範圍內,切實地根據人民民眾的需要,作更好的安排。一方面要使國家資金能夠有效地用於生產事業,一方面要嚴格削減一切非生產性的開支,認真遵守節約的原則。
文化教育事業,直接關係到人民對文化福利事業日益增長的要求。1954年分配到地方的文化教育事業費,與地方提出的要求,雖還有若干的距離,但就國家支出的整個分配情況來看,數字已不算小,只要各級地方政府和有關事業部門,注意控制事業人員編制,詳細核定開支標準,減少一切不必要的開支,同時在國小教育方面,提倡民辦和適當地發展民辦公助的形式,是能夠解決問題的。
地方行政支出所占的比例,顯然是不小的。為保證國家資金用於建設事業,就要繼續堅決地精簡行政和事業機關的人員編制,嚴格控制機關房屋的修建。
地方預算執行的穩妥與否,是關係國家預算收支平衡的重要因素之一,各級地方政府對於預算的執行,應進行嚴格的控制。總預備費和跨年度費用,要規定動用辦法,嚴加審核。上年結餘應儘可能地用於增加周轉金或補足地方國營企業的流動資金,以加強地方預算的後備力量。
綜上所述,可以看出1954年國家預算的編制,比1953年的國家預算有了顯著的進步。預算的各類收入中,國家稅收和國營企業收入兩項即占總收入的93%左右,其他收入不過7%左右,這些收入都是可靠的。在支出方面,一切必要的開支都得到了完全的保證,其數字的確定,都是根據1953年預算執行情況和1954年國民經濟發展的要求加以審查過的,所以說是比較接近實際的。1954年預算的重大進步,是在編制預算中注意了國家信貸計畫,上年結餘428,270億元,除結轉本年使用的175,762億元外,所餘252,508億元,全數充實了國家信貸資金和財政季度差額的周轉資金。另外,在預算中還增撥了企業部門的流動資金(其中撥給商業部的即有80,000億元)。這些不但是為國營企業擴大再生產和擴大物資交流所必需,而且是為鞏固國家預算所必須採取的重要措施。此外,我們在地方預算方面,也作了比較恰當的規定。因此,我們有理由相信,1954年的國家預算,在執行中是可以比1953年得到更為良好的結果的。
三、為增加生產,厲行節約,勝利完成一九五四年預算而奮鬥
1954年國家預算收入的來源與支出的分配比例,充分說明了我們人民民主國家制度的優越性。1954年國家預算的地制,比1953年有了不少的進步,所列收支都比較合乎實際,而且注意結合了國家的信貸計畫,這就使國家預算具有了更為確實可靠的基礎。但這不是說,1954年的預算是沒有缺點的。由於必須確實保證1954年的一切必要的開支,我們在1954年預算中,仍然動用了上年結餘175.762億元,這樣就使我們在信貸計畫和現金周轉方面,還可能遇到困難。而尤其要注意的,是在我們大規模的經濟建設中,常常不可避免地要增加新的建設項目和新的投資;我們必須對於美帝國主義的戰爭政策,隨時具有高度的警惕,我們還必須警戒著可能遇到的自然災害的襲擊。因此我們決不能對於1954年的預算抱著萬事人吉的態度,而必須在全年執行預算的過程中在增加收入和節約支出上面,進行不懈的努力和採取有效的措施。毛主席指示我們:“增產、節約、多留後備力量,是鞏固國家預算的可靠的三道防線”,這就是我們在財政工作上必須認真貫徹的方針。我們要爭取1954年預算執行的結果,不但不至於動用17萬餘億元的上年結餘,而且要求獲得更多的結餘,以期更進一步地增強國家財政的後備力量。為了實現這個任務,就必須增加收入,節約支出。因此在執行1954年國家預算中,必須進行如下的努力:
第一,完成國民經濟計畫。全面地完成與超額完成上述1954年國民經濟計畫指標,是各個經濟部門按比例增長和國滿地實現1954年國家預算的基礎。為此,各級政府、各企業單位,必須充分動員,,大職工及人民,繼續貫徹增產節約運動,努力完成國家規定的計畫指標;必須努力增加產量、提高質量,並在增加產量和提高質量的條件下力求降低成本。各部門降低成本的指標是:國營及地方國營工業降低5.2%,鐵道交通運輸降低5.3%,基本建設中的施工安裝費用爭取降低8%,國營商業貿易流通費率降低13.7%一13.8%。這些指標,我們相信是能夠完成並且應該超過的。
1954年國家預算的收入來源中,來自國營企業方面的資金,已占到預算總收入的63.58%,而預算的支出,又有45.39%分配到經濟建設的基本建設和事業方面。因此,加強企業財務管理,對加速國家社會主義工業化和對預算的圓滿實現,實具有決定性的作用。
應該指出:1953年國營企業的財務計畫的編制和執行,已較往年前進了一大步,除個別部門外,利潤及基本折舊的提繳,大多數部門均超過計畫。基本建設投資完成了計畫的91.2%,而中央8個工業部則完成到96.1%。企業財務的組織和制度也較前加強了。會計報表的編造也較前有所改進。有些部門在處理生產中的呆滯材料和基本建設結餘材料方面,亦有一定成績。但是,在生產計畫、基本建設計畫特別是財務計畫的編制與執行上,是仍然存在嚴重缺點的。一般的是生產計畫,特別是財務計畫偏低,挖掘潛力不夠。如國內商業、鐵道運輸的財務計畫就訂得較低,因而執行結果,超過很多。對利潤、基本折舊基金的解繳,除少數部門和單位外,大多不及時、不均衡、前松後緊,有的甚至長期占用應繳的款項,這樣就損害了國家預算的穩定性。在會計制度的執行上,季度、年度的決算報告,編送不及時,不完整,質量低,分析研究不夠。基本建設計畫的執行也有缺點,最重要的是對重點建設抓的不緊,以致投資的使用有些分散,不能及時發揮投資的效能。某些建築安裝工程,由於設計力量不夠,施工準備不好,在年初曾發生嚴重的窩工現象。已完工程有的是質量不合標準,返工重造,有的結餘材料處理不及時,使國家有用的資材不能物盡其用。基本建設的財務工作上,也存有許多缺點或浪費現象,例如工程預算及工程造價普遍偏高,寬打窄用、大批積壓材料,個別單位有生產與基本建設資金互相挪用,進行計畫外的工程等現象。財務結算工作亦做得很差,有的不及時結算,不及時移交生產部門,有的移交生產部門後,沒有及時轉帳,致使基本折舊基金不能適時提繳,並影響了成本計畫的準確性。
為了加強企業財務管理,貫徹經濟核算制度,達到厲行節約,積累資金的目的,各級黨委、政府、經濟機關,企業單位,必須嚴格遵守節約制度,與浪費現象進行堅決的鬥爭;必須健全財務計畫工作,建立嚴格的開支審核制度;必須注意尋找竅門、挖掘潛力、改善勞動組織,提高勞動生產率,正確地制定合理的生產定額和技術定額;加強原材料物資管理工作,加強各經濟部門的倉庫保管工作,克服損耗積壓、使用不當的現象;愛護機器,加強維護檢修和安全措施;加速資金的周轉,降低雜費開支標準,以求減低成本。企業利潤必須按照預算規定的數字和生產的實績,及時地足額地提繳入庫;那種少打收入,多打支出,壓低上繳利潤計畫的作法是錯誤的,必須糾正。
基本建設必須從加強計畫性和組織性著手,正確地制定各種定額,施工的管理應按生產區域建立基層責任,制度,逐步建立和健全經濟核算制,並逐步建立設計工程預算制度,力求降低工程成本。因此,要求各基本建設單位要積極發揮職工民眾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努力研究如何在保證工程質量的條件下降低材料定額。對一切已完工程,結餘材料應及時處理變價,繳回國庫,糾正基建資金與生產資金相互流用的現象。
為了達到上述要求,各企業部門和基本建設單位的負責人員,還須注意加強財務會計組織,健全財務制度和會計制度。必須把財務工作提到應有的地位,使財務工作和生產工作、基本建設工作密切結合起來,防止相互間脫節的現象。
第二,完成各項稅收。1954年各項稅收占國家預算總收入的57.15%,稅收完成的好壞,是能否順利實現國家預算的關鍵。1953年的工商稅收工作,情況還算良好,但徵收工作中的前松後緊現象仍然存在,工商業戶的偷稅漏稅現象還相當嚴重,稅收負擔上的某些畸輕畸重的現象及個別稅工人員的強迫命令的作風也還沒有完全克服。為改正上述缺點,1954年的稅收工作,必須經常地根據經濟發展和市場營業情況,認真貫徹稅收政策,抓緊收入,進一步改進徵收管理工作。對工商戶一面要加強愛國守法納稅的思想教育,一面要繼續與偷稅漏稅現象作嚴肅的鬥爭。
農業稅工作,必須繼續執行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1953年6月關於農業稅工作的指示所規定的各項原則,進一步貫徹公平合理和鼓勵增產的負擔政策,以便發揮農民偽生產積極性,促進農業生產的發展。
第三,節減國家機關經費,精簡國家行政機構。這是國家積累工業化資金的一個重要方法。毛主席在1950年6月即曾指出:“國家機構所需經費的大量節減”是爭取財政經濟情況根本好轉的三個條件之一。所以儘可能地減少一切機關的非生產的開支,厲行節約,是我們必須堅持貫徹的原則。
國家預算所列的經濟建設事業費、文化教育事業費和國家機關經費,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人員工資和機關的公雜費用。因此,從各地區各部門的工作實際需要出發,逐步實行定員定額制度,對節減國家資金具有重要的意義。
我們過去曾在經濟建設事業費和文化教育事業費方面,規定了若干定員比例和定額標準,這些規定,看來還不夠具體和明確,某些部分不完全符合實際情況,以致在執行當中仍然存在著某些紊亂現象。例如中學教職員工與學生的比例,有1:17的,也有1:10的。又如一張綜合病床開支補助標準,有的是523萬元,有的是633萬元,高低懸殊,顯然是不合理的。今後為使國家資金得到正確合理的使用,節減可能節省的資金,就必須從下而上地根據具體情況,訂定既切合實際又符合節約原則的編制定額和必要的實物使用標準與財務開支標準,然後再由上而下地逐級批准核定,作為核計預算、撥付資金和實施財務監督的依據。
在國家機關經費方面,普遍存在的問題仍然是機構大、層次多、冗員多,有些部門或單位的經費開支還有鋪張浪費現象。因此,切實地實行精簡機構,適當地減少編制人員,以便提高工作效率,緊縮行政機關經費的開支,還是各級人事部門和財政部門應該注意解決的一個問題。要堅持不經中央編制委員會批准,一律不準增加人員的規定。某些部門因為行政機關編制緊縮而採取將多餘人員擠到事業費內開支的作法,是違反財政紀律的,必須加以制止。各級編制委員會要根據現實情況提出合理可行的行政編制方案,財政部門和有關部門要制訂出符合實際的開支標準。定員定額一經確定之後,即須按實計算,審核撥款,規定以外的人員開支和項目以外的費用,除特殊情況經上級主管機關批准者外,要堅決予以剔除。
第四,加強財政監督工作,嚴格財政紀律。必須了解,財政監督工作是幫助企業、事業部門和行政機關改善組織管理,貫徹經濟核算,實行嚴格節約制度的重要方法。幾年來,我們雖然對某些企業、事業和基本建設單位進行過一些檢查,但表現得還是軟弱無力,或者檢查不夠深入,沒有及時發現問題,得出經驗教訓,或者雖然發現了問題,而沒有對違反財政紀律者進行嚴正的鬥爭。官僚主義、文牘主義在財政部門機關人員中是嚴重的,不少的人只是埋首案頭工作,忙於簽發公文,製造表格,熱衷於紙面審核預算決算,卻很少深入現場進行檢查。應該承認,我們還不善於運用財政監督這個武器,去克服浪費和違反財政紀律的現象,發揮有利於經濟發展的作用。毛主席曾經多次指示我們注意財政的監督,可是直到現在,這個工作還沒有認真地建立起來,這是一個不能繼續容忍的現象,必須在今後的工作中得到切實的糾正。為了保證1954年國家預算的正確執行,應將財政監督作為本年財政工作的重要任務之一。財政部門必須下決心糾正官僚主義和文牘主義,有重點地對某些部門、地區進行實地檢查。例如對企業部門,要檢查他們降低成本計畫、財務計畫、繳款計畫是否完成,有無積壓原材料和積壓資金的現象,非生產的開支是否過大;對基本建設單位,要檢查他們的工程造價是否過高,款項是否按計畫使用,使用的效果如何,跨年度工程列入預算是否合乎規定;對文教事業機關,要檢查他們的定員定額是否合理,事業計畫與財務計畫是否相符;對行政機關,要檢查他們是否按中央規定,緊縮編制,精簡人員,有無機構龐大,人浮於事的現象。
第五,財政機關人員必須提高自己的政治業務水平,使政治與業務結合,理論與實際結合,展開批評與自我批評,反對驕傲自滿的情緒,嚴格遵守政府法令,並在執行財政紀律上,盡到自己應盡的責任。
必須認識財政工作是一種綜合性的關係到各方面的政治工作,國家預算又是國家計畫的具體體現。因此,財政工作人員必須服從黨和政府的領導,必須依靠廣大人民民眾的支持,必須取得其他部門的配合和幫助,才能做好工作。而各級黨委和政府對於財政工作領導的加強,經常關心和檢查他們的工作,始終是我們完成財政工作任務的保障。
我們相信,只要能夠在工作中貫徹上述各項要求,那么,1954年國家預算的順利實現,將是沒有疑問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史料》第二輯
《國家預算決算》(1950-1981)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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