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市不征

關市不征是秦儒家學派主張實行農業單一稅制,對關市、山林、澤梁等不予徵稅的財政思想。《孟子·公孫丑上》說:“市廛而不征,法而不廛,則天下之商皆悅而願藏於其市矣。關譏而不征,則天下之旅皆悅而願出於其路矣”。意即對市場上市宅給商客存放貨物不徵稅,對長久積壓賣不出去的貨物予以收購。市場關口路卡也只緝查行旅而不征關稅。《荀子·王制》也說:“田野什一,關市譏而不征。山林澤梁,以時禁發而不稅。相地而衰政,理道之遠近而致貢”。先秦各學派除墨家贊成徵收關市、山林、澤梁之稅外,一般都不主張對關市、山澤徵稅。其中儒家堅持農業單一稅制,其他各家在理論上同意不征關市山澤之稅,把事實上對山林關市之徵看作暫時的措施。

秦漢時代,農業單一稅仍被思想家們公推為理想的稅制,非農業的課稅收入也仍被看作不合理的權宜之計。後隨封建經濟的發展及人們對於工商態度的轉變,終於將工出器具、商通貨財也看成與農出粟米麻絲一樣,同為租稅的來源。但後世提倡“關市不征”者仍不乏其人。南宋葉適雖對不少經濟問題有較卓越或較實事求是的見解,但在這一問題上卻未能超出儒家農業單一稅的窠臼,主張以農業的夏秋二稅為正常的稅制,“國以二稅為常賦”(《水心別集》卷十一,《折帛》),認為如果國家支出有“常數”,“減兵費”,“治官之冗濫” (同上書卷九,《廷對》),僅農業二稅收入即足以使財政綽有餘裕。明代邱浚也堅持“任土作貢,分田定稅”、“關市不征”等傳統徵稅原則,主張“田賦之入,止於米粟”,並須按距離遠近規定輕重精細的差別,後代不加區別地征課都非“天下之常制”(《大學衍義補》卷二二,《貢賦之常》)。不過邱浚雖擁護“關市不征”的傳統觀念,但對漁課、竹木等山澤之徵卻並不反對。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