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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38條規定:綠燈亮時,準許車輛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
處罰有法可依
一些地方交警部門明確,對“闖黃燈”違法行為罰款200元並扣3分,其嚴厲程度等同於“闖紅燈”。這與很多人“闖黃燈不會被罰”的理解大不一樣。這一執法行為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同時,道路交通違法行為處罰及計分標準中規定,違法交通信號燈指示的,罰款200元並記3分。
執法細節需進一步明確
判定“闖”的標準,是車前輪還是車後輪越過停止線?“這是一個技術性問題,確實需要出台明確界定。”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
楊建順說。
黃燈的發明
有報導稱1927年中國人胡汝鼎在紅綠交通信號燈中加入了黃燈,這種說法並無可靠根據。果殼網友查找資料後發現,1920年,底特律警官William Potts已經發明和製成了紅黃綠三色交通燈。
處罰
闖黃燈被罰
2010年7月20日,
嘉興海鹽縣居民舒江榮駕車闖黃燈,並在幾天后收到交警部門的罰單。舒江榮以處罰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無法律依據為由把
海鹽交管部門告上法院。一審敗訴後,他提起抗訴。2012年4月6日,嘉興市中級法院作出終審行政判決,認定抗訴人闖黃燈屬違法行為,駁回抗訴。此案一出,也在
江城掀起了軒然大波,不少武漢市民網上爭論“闖黃燈”是否會被電子眼拍,甚至還有網友曬出了因“闖黃燈”被交警處罰的例子。
闖黃燈的罪
2012年4月10日,武漢交管局事故處副處長
陳建華介紹說,黃燈是一種過渡
信號燈,起到警示作用,提示駕駛員信號即將變換。按照規定,黃燈亮時,已越過停車線的車輛可繼續通行,未越過停車線的車輛應停在停車線以內等候。因此,機動車闖黃燈也是交通違法行為,處罰標準與闖紅燈相同。
“黃燈閃時已過停車線的繼續通行,沒過停車線的禁止通行。如果黃燈已閃,你還沒過停車線但你還是通過路口那么就違法了,交警現場發現可按‘不按信號燈指示通行’處理,罰100元,扣3分,”。不過,“武漢市電子眼2012年對闖黃燈的車輛一般不拍攝。”
暫不處罰
公安部《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等兩個新部令2013年1月1日實施後,受到社會廣泛關注。從實施一周的效果來看,新規在規範駕駛行為、減少交通違法、預防重大交通事故等方面的積極作用已初步顯現。
一些民眾比較集中地對“闖黃燈”的相關處罰規定提出了意見和建議。對此,公安部高度重視,感謝廣大人民民眾對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關心、支持。2013年1月6日,公安部下發通知,要求各地交管部門對違反黃燈信號的,以教育警示為主,暫不予以處罰。公安部將深入聽取各方面意見,科學論證,根據我國道路交通管理的實際,進一步細化、明確對違反交通信號燈違法行為的查處情形和處罰規定,更好地維護道路交通秩序和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爭議
對於“闖黃燈”的性質,法學界人士有不少爭論。河南路德律師事務所律師
王金良認為,黃燈亮時應當是提倡能停儘量停,而不能行政處罰“一刀切”。當然,通行效率和安全兼顧是最好的效果,這需要相關法律不斷完善,減少歧義,避免誤解。
也有法學專家建議,可以在《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條規定後面增加:“黃燈亮起時,沒有越過停止線的車輛禁止通行。”這樣以後再出現類似情況,從法律上講依據就更加明確了。
評論
網友“光芒集成吊頂 ”提出:“黃燈能沖的話,不就是綠燈嗎,那還要黃燈做什麼啊?”“狐狸與狗”也表示:“武漢2012年大部分路口的紅綠燈都可以讀秒,司機可以預估到綠燈何時變黃,設定黃燈還有什麼意義?不如取消。”
“如今的駕駛員普遍缺乏安全意識。闖黃燈的事屢禁不止,把黃燈取消了,就少了一個違規的機會,多了一分安全。”還有一些網友表示,一些學校、部隊等門口有閃爍的黃燈,但車輛也可以通行,如果闖黃燈違法的話,“閃黃燈”可以走又算什麼?
對此,武漢交管局事故處副處長陳建華表示,《道交法》明確規定,交通信號燈由紅燈、綠燈、黃燈組成,紅燈表示禁止,綠燈表示準許通行,黃燈表示警示,在路口的交通信號燈應該是缺一不可的。同時,司機闖黃燈時一般都是有所顧忌的,如果取消黃燈,那沒有一個緩衝的過程,事故會更多。
對於“閃黃燈”,陳建華解釋,持續閃爍的黃燈是閃光警告信號燈,提示車輛、行人通行時注意瞭望,確認安全後通過。“閃黃燈”和黃燈亮起是不一樣的,黃燈亮起是綠燈變紅燈的中間過程。
“黃燈本意就是停車的,但是人都當綠燈沖。本應該在綠燈閃的時候就應該減速的,但有多少人會願意停下來?不說信號燈,過路口前就應該減速下來,這是一個合格駕駛員應有的素質吧。還有說追尾的,要么就是想跟著前車沖,要么就是不留車距的,結果前車突然停下自己就追上去了。”
闖黃燈算違章
根據規定,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未過停止線車輛繼續通行的也屬不按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
交通違法行為,可以進行處罰;是否處罰,交巡警部門會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判定。在通過有燈控制路口時,應減速慢行可避免闖黃燈。如對違章處罰有異議,您也可以持駕駛證、行駛證到就近的交巡警服務廳查看違章照片,申訴或處理。
最新新聞
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導,2012年12月28日有朋友說,這幾天開始,開車上路就要格外小心了,黃燈亮了就要停,絕不能闖燈絕不可超速。為什麼呢?就是為了提前熟悉一下新交規。從明年元旦那天起,史上最嚴交規就要開始施行,闖兩次燈就要回爐重新培訓上課。
修訂後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2013年1月1號開始實施。新《規定》涉及機動車駕駛人考試、駕駛證日常管理、交通違法行為記分等多項內容變化。那么,1月1號起:闖黃燈扣6分么?不系安全帶、開車打電話又會被扣幾分?下面,記者為您全面梳理一下新交規:
問:聽說闖黃燈也扣分啊?會不會太嚴?
答:要扣分。《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黃燈表示警示,機動車遇路口時應減速通過。黃燈亮的時候如果您已經越過停止線,那您可以繼續通過。如果還沒越過停止線,就應該減速停車了。搶黃燈行為屬於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對駕駛人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記6分。
問:聽說闖紅燈扣6分,如果我是在大車後面沒看到紅燈,闖了怎么辦?能不能別扣我的分啊?
答: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對駕駛人違反交通信號的行為,比如闖紅燈,由一次記3分調整為記6分。對"因樹木或大車遮擋導致誤闖紅燈"的,經調查核實,屬於交通信號燈設定原因導致的,經過行政複議後可依法變更或撤銷原處罰決定。
問:那也就是說,闖兩次紅燈就會記12分吊銷
駕駛證嗎?
答:不是吊銷駕駛證,闖兩次紅燈達到12分屬於累計記分達到滿分,公安交管部門將扣留駕駛證,駕駛人需要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學習並接受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消除,駕駛證還給你;考試不合格,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
問:明白了,那超速這次怎么記分啊?
答:新交規對超速的扣分非常嚴格,您可注意了,超速駕駛一次記12分的情形,只說以小車,就是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的,比如限速80,您開到了120以上,就扣12分。另外,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的,也都是12分全扣。
問:我的車周五限行,但是我得帶孩子去看病,沒辦法就用光碟遮擋了一下號牌。這個屬於違法么?被抓住了怎么扣分?
答:當然違法,對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沒有懸掛機動車號牌,或者故意遮擋、污損或者不按照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由原來的一次記6分提高至一次記12分。
問:聽說開車打電話會被扣分,用藍牙耳機或者免提行么?
答:《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駕駛機動車不得有撥打電話、接聽手持電話和觀看電視,對違反上述規定的駕駛人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並記2分。
問:我聽說新交規對副駕駛不系安全帶也扣分,是真的么?
答:這個說法不準確。關於安全帶有兩點要提示,第一,駕駛機動車只有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系安全帶的,才會一次記2分。第二,對副駕駛不系安全帶不扣分。但是出於安全考慮,建議您還是繫上放心。
問: 闖黃燈罰6分罰款200電子警察拍到算嗎?一般多長時間才能知道罰款?
答:黃燈過白線不會拍,紅燈了才拍。闖紅燈罰款200元,拍照費30元。
外地闖紅燈被拍一般會有郵寄的處罰通知書,接到通知書後15天內不交罰款就有滯納金;本地闖紅燈被拍一般 不郵寄罰單,沒有滯納金。
黃燈爭議不斷
被稱為“史上最嚴交規”的修訂版《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令第123號)和《機動車登記規定》(公安部令第124號)元旦起正式實施,新規加強了對闖信號燈的處罰力度,這也再次引起了人們對“闖黃燈也會被罰”的爭議。
不過,記者2日從公安部交管局獲悉,從新交規實施首日的情況來看,初步顯現出規範駕駛行為、增強安全意識、預防交通事故的積極效果,因違反交通信號導致的交通事故大幅下降。
網友:見黃燈急剎容易追尾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黃色信號燈的作用是淨空交叉路口,使已經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在黃燈期間快速通過。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未越過停止線的車輛不得通行。因此,闖黃燈同樣屬於不按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的違法行為。按照新實施的123號令,這種行為將被依法罰扣6分。
公安部回應:“剎不住車導致追尾”多因未履行減速義務
公安部相關負責人認為,機動車行至交叉路口或者人行橫道之前,就應該履行減速緩行、停車讓行的義務。網友反映的“剎不住車導致追尾”的情況,很多都是沒有履行上述義務的違規行為。
該負責人表示,《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五條規定,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誌、標線標明的速度。據此,並結合我們的工作經驗,一般情況下,在路口時速度應不超過每小時30公里。如果是在這個速度範圍內的話,只要駕駛人注意力集中、與前車保持安全車距,行經交叉路口時減速慢行、謹慎駕駛,“搶黃燈”和追尾事故是可以避免的。
中國人民大學教授楊建順說,機動車應減速緩行、停車讓行。至於有司機反映,在判斷自己黃燈亮時是否越過停止線上存在難度,他認為,這是個習慣問題。通過路口時司機若能降低車速,應當能夠較好地作出判斷。
廣州交警部門稱,駕駛員只要嚴格按照通過路口時“一慢二看三通過”原則駕駛,一般不會出現黃燈前“剎不住”,或者“被追尾”的現象。
新規實施後,不少網友紛紛吐槽。
網友“十步一等”說,信號燈路口限速40公里,從人發現變燈,到踩剎車至少需要0.7秒,行駛7.78米,制動距離約在7.5米左右(因車型不同而不同)。也就是說,在距離路口15米處,綠燈變黃燈時,立即剎車,才能避免闖黃燈。
也有網友借鑑了國外的做法。“yun鄄yao”說,在美國,黃燈在很多時候是必須闖的,如果見到黃燈後急剎車反而是違規,因為後面的車來不及反應易追尾。“挪威的森林”說,北美對闖黃燈是要處罰,但是,開車人在法庭上也可以為自己開脫,比如車上有小孩(孩子的脖子承受不了那么大的衝擊力而不能急停);或者當時後面有一輛車緊跟著,怕追尾。總之,並沒有不問青紅皂白地說,凡是闖黃燈都罰。
更有不少網友從“口水戰”轉到“實戰”,親自開車體驗一把。“提前適應一下,每次過十字路口都特別緊張,特別擔心快過去的時候變黃燈,一變黃燈就得急剎車,後車很容易追尾。”網友“夜闌更轉”說。
有一部分網友表示,如果闖黃燈也罰分,那么黃燈就失去其意義了,乾脆直接採用紅、綠兩色信號燈;也有網友支持“闖黃燈也罰”的說法。
還有網友建議,違背牛頓第一定律(即
慣性定律)而制定的這條規定實在不合理,鄭重呼籲修訂!
公安部:出現減速慢行新氣象
針對新交規實施首日的情況,公安部交管局有關負責人介紹,廣大交通參與者自覺遵守交通信號,一些常見的違法行為如闖紅燈、故意遮擋污損號牌等有所減少,北京、上海、天津、瀋陽、南京、長沙等許多城市出現了機動車通過路口提前減速慢行、主動禮讓行人的講安全、講文明的新氣象。
據介紹,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交管部門嚴格落實新交規要求,各地公安交管部門加大執法力度,從嚴查處不按規定懸掛或遮擋號牌、闖紅燈、酒後駕駛等交通違法行為。據北京、天津、南京、杭州、濟南等城市統計,新交規實施首日接報的交通事故起數分別比前日下降了9.3%、23%、26.7%、18.4%、29.8%,未發生因違反交通信號指示造成的惡性交通事故。
針對一些網友提出的黃燈亮時緊急制動造成的車輛慣性前行等問題,這位負責人表示,黃燈亮時,只要機動車車身任何一部分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繼續通行,不認定為闖黃燈。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繼續通行,未越過停止線的車輛要停止通行。對一些網友反映的交通信號設定問題,公安交管部門將認真聽取意見,積極採納、不斷改進。
執行
取證難多地暫不處罰“闖黃燈”
因為存在取證難、不好界定等因素,濟南、深圳、南昌等地均表示暫不對闖黃燈進行處罰。
1日晚10點55分,深圳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官方微博表示,深圳暫不對闖黃燈處罰。一個小時後,深圳交警再發微博稱,暫未處罰的原因有三,一是系統暫不支持抓拍闖黃燈;二是需對信號燈的配時進一步排查;三是需制定嚴格的查處程式和科學的處罰標準。
此外,新規實施首日,濟南交警並未對闖黃燈的現象進行處罰。據交警介紹,按照新規,在黃燈亮起時,車輛已經越過停止線的可以繼續通過,沒有越過停止線繼續行駛則被視為“闖黃燈”。“問題就在於,短短一兩秒的時間,是否越過不好界定。”濟南交警表示。
北京:將嚴格執行新修訂的法規
北京市交管部門表示,將嚴格執行新修訂的法規,黃燈的目的是提示,沒過線的車輛應該適時採取措施。
專家說法
強調“闖黃燈也算違法”是一種突破
一名研究了多年交通管理的專家表示,“闖黃燈”算不算違法這個爭議已經存在30年了,此次強調“闖黃燈也算違法”是一種突破。
該專家表示,公安部交管局此次明確對“闖黃燈”行為做解釋,是對良好交通習慣養成的因勢利導。在國際上,黃燈警示的作用非常明顯。在他們的交通文化中,車輛到路口就自然減速,保障行人的絕對路權,這可能也是交管部門此次強調“闖黃被罰”的初衷,“有爭議就有改革的空間,也能引起人們對交通安全的重視。”
網友聲音
能搶則搶確實該改改規定應更科學更人性
“新交規實行第一天以來,網友紛紛吐槽見黃燈亮起即停在停止線很難掌控。要么提前在路口把車速降至極低,但這給本身擁堵不堪的交通繼續添堵;要么隨時準備燈前急剎,但這已經造成更多追尾事故。違背牛頓第一定律而制定的這條規定實在不合理,鄭重呼籲修訂!”
“紅燈表示禁止通行,綠燈表示準許通行,黃燈表示警示。三個信號燈各司其職,交管部門將黃燈作用歸於紅燈,不僅技術上難以做到,且明顯違法。行政部門規章與法律相牴觸,該怎么辦?”
“遇黃燈本應能停則停,而中國司機總是能搶則搶,這種習慣確實應該改一改!但是,規定也應更科學、更人性。推廣倒計時器、搶黃燈扣分減至2-3分,對無意搶了黃燈但能停下不走的免罰……假如能做到這些,大家還會有那么多非議嗎?”
我國第一代車手、汽車特種駕駛培訓的領路人柳實介紹,在實際駕駛中,司機應該做到“趕紅不搶綠”,當前方是綠燈時,如果距離50米,司機就不要再加速搶燈,因為情況瞬間變化,綠燈變紅燈恰是由安全變危險的狀態。而紅燈變綠燈是危險變安全,司機見紅燈可較快行至路口。
對策
廣東將推廣倒計時器北京則暫不考慮安裝
有網友提出,要解決闖黃燈問題可以在城區路口安裝倒計時信號燈,讀秒的紅綠燈一樣可以起到警示作用。
對此,廣東省交管局有關人士表示,路口安裝讀秒器是先進的做法,上世紀末開始在個別地方推廣。廣州和深圳等發達地區,在2013年1月2日推廣更為先進也更為昂貴的“倒計時器”。“有了倒計時器以後,如果只剩一兩秒鐘,司機知道無法通過路口,就不會貿然越線。”該人士表示,“倒計時器”的另一個優點是提高路口的通行能力,不會綠燈亮了也忘記起動。
該人士還表示,安裝讀秒器和倒計時器是大勢所趨,廣東交警部門正在“逐步推廣”。
不過,北京交管部門表示,倒計時信號燈不適合城區的道路交通情況,暫不考慮安裝,2013年1月2日只有部分路口安裝了用於步行道的倒計時信號燈。
城區的智慧型紅綠燈系統在路面下埋有感應設備,路網的紅綠燈形成一個大型的“綠波帶”,根據車流量的增減,紅綠燈會調整時間。如果是數秒的燈,就會出現倒計時混亂,也會給駕駛員造成錯覺。如果為了配合倒計時器,需要將先進的設備全部換回原來比較初級的設備,其實是科技管理手段的一種倒退。
各國情況
韓國
闖黃燈罰款6萬韓元
據新華社駐首爾記者宋成鋒介紹,按照韓國的交通法規,闖黃燈會被處以6萬韓元(約350元人民幣)的罰款,並被扣15分。一般情況下,如果司機在通過停止線時綠燈突然變成黃燈,不會被罰款扣分,如果在通過停止線前已是黃燈,則必須剎車停行。
新加坡
闖黃燈分兩種
新華社駐新加坡記者胡雋欣說,新加坡道路在停止線之前,由近及遠有三個箭頭,每個箭頭之間距離約十米。如果信號燈從綠燈變為黃燈時,車輛處於離停止線最遠的第一個箭頭位置,此時強行通過要被罰款扣分。如車輛處於離停止線較近的第二或第三個箭頭時,車輛通過則視為正常通行。
俄羅斯
黃燈原則上禁止通行
新華社駐莫斯科記者盧濤說,按照俄羅斯的交規,黃燈原則上是禁止通行的,但如果司機來不及剎車,闖黃燈則被默許。盧濤說,他本人在莫斯科駕車時也有過闖黃燈的經歷,但都沒有被罰款或扣分。
日本
闖黃燈不算違規
新華社駐東京記者陳銳說,在日本開車闖黃燈並不違反交通規則。停止線前,只要不是突然變成紅燈,司機就可以通過。日本人闖黃燈的現象還比較常見。如果綠燈剛剛變成黃燈,一般會選擇通過;如果黃燈快要變成紅燈,則不會強行通行。日本沒有倒計時信號燈。
挪威
有彈性
新華社駐奧斯陸記者李國榮報導,挪威考駕照教材第298頁,黃燈亮起表示信號燈將要變成紅燈,司機見此必須停車。但如果黃燈亮起時,司機在當時車輛所處的位置停車會帶來安全隱患則可繼續通過。
巴西
不會罰款
巴西闖黃燈不罰款。但是,在有電子攝像頭的路口,如果黃燈滅了你的車還沒完全通過路口,可能被拍下闖紅燈的照片,要罰款。所以,遇到黃燈能停下儘量停車。
法國
允許通過
據新華社前駐巴黎記者陳俊俠介紹,在法國,黃燈是允許通過的,並不處罰。
相關解釋
疑問一 闖黃燈怎樣界定?
見黃燈只要停住就不罰
按123號令,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記6分,這包括闖紅燈和闖黃燈。
黃燈原本是對司機以警示、對交通以緩衝。之所以做出如今的規定,是因為在黃燈時區內發生了不少交通事故。而事故的根本原因是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意識,甚至使原本是警示燈的黃燈變成了“加速預告燈”。
按國際慣例,黃燈亮時應停車,不停車屬於違章。若黃燈亮起時車身任何一部分已過線,都可繼續開過去。如沒過線則應剎車停住,哪怕越過斑馬線也要停住,只要停住就不處罰。
疑問二 距離多遠能剎住車不越線?
提前八秒預警 剎車可不越線
據公開的歷史數據顯示,時速哪怕在20公里,離線5米時黃燈亮則100%越線;如果提前8秒預警,或可保證車輛不越線。7組司機按時速80到20公里限速行駛,發現黃燈踩剎車到制動力完全發揮,平均反應時間近1秒,剎車距離結果為:以7組司機按80到20公里限速行駛,距離5米時,全部車輛都會在黃燈亮時越線;距離10米時,只有車速最低的一輛車能停住不越線;距離20米時,車速較低的3輛車可以停住;40米時,車速較低的5輛車能停住;50米時,車速較低的6輛車能停住,但時速80公里的車仍然會越線。
疑問三 減速等黃燈,真的添堵嗎?
不搶黃燈路更通暢
在
交叉路口出事故較多,多數是闖紅、黃燈。新規施行後,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行為下降66%,有效降低了事故發生率。另外,如果遇到大交通流量,闖黃燈行為會引起車堵在交叉路口中央的情況,更會影響交通,不搶黃燈路會更順暢。